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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宝HR005奖惩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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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青海玉珠峰矿 泉水有限公司 奖惩制度 文件编号 JDB/WI-HR005 制定部门 人力资源部 版本/修订:A/0 生效日期:2008.5.1 页 码 第1页 共7页 1.0 目的 为进行规范化管理,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级别员工,包括包装工、搬运工及所有为我公司提供劳务服务的人员。 3.0 术语(无) 4.0职责 4.1各部门负责培训员工,自觉遵守本制度。 4.2保安负责执勤,对违章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4.3人力资源部负责奖惩结果执行并存档。 5.0 奖惩程序 对处理结果有异议 5.1 基本程序 同意 提拟 各部门 厂长审批 人力资源部 不同意 人力资源部执行,并存档 5.2 处罚程序 5.2.1 罚款程序 5.2.1.1对六、七级人员的罚款,各部门提拟,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再提交至人力资源部执行即可。 5.2.1.2 对五级以上人员(包括五级)的罚款,除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外,需再提交至厂长审批。 5.2.1.3 行政部具有罚款权,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可直接开具《罚款单》,经行政部负责人审批即可交至人力资源部执行(五级以上人员仍需提交至厂长审批);如当事人对罚款不服可至人力资源部申诉。 青海玉珠峰矿 泉水有限公司 奖惩制度 文件编号 JDB/WI-HR005 制定部门 人力资源部 版本/修订:A/0 生效日期:2008.5.1 页 码 第2页 共7页 5.2.2 除罚款外的处罚程序 行政部 各部门 提拟 同意 厂长审批 人力资源部 不同意 人力资源部知会当事人 人力资源部执行、发布通告并存档 当事人签收 5.3 奖惩分类: 奖励 处罚 奖励类别 奖励形式 处罚类别 处罚形式 1.嘉奖 2.记功 3.记大功 1.通报表扬 2.提前转正(试用期内员工) 3.特别嘉奖 4.晋升 5.物质奖励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降级 5.辞退 1.通报批评 2.延长试用期(试用期内员工) 3.降薪 4.赔偿损失 5.罚款 5.4 处以警告、记过、记大过和降级处分的员工将不享有公司年底双薪和年终分红的福利。 5.5 执行形式 5.5.1 无论奖励或处罚,都可采用数种并用的形式。如:奖励,可采用通报表扬与物质奖励并用的形式;处罚,亦可用通报批评、罚款和降级并用的形式。 5.5.2 罚款采用《罚款单》进行审批;其余奖惩采用《奖惩提拟表》进行。 6.0 内容及要求 6.1 奖惩权责 6.1.1 奖惩提拟人应是部门主管级及以上人员,以上人员有权对属下员工的行为或工作绩效做出奖惩提拟。 青海玉珠峰矿 泉水有限公司 奖惩制度 文件编号 JDB/WI-HR005 制定部门 人力资源部 版本/修订:A/0 生效日期:2008.5.1 页 码 第3页 共7页 6.1.2 行政部、各部门负责人及厂长有权提拟处罚违章及违纪员工。 6.1.3 人力资源部负责奖惩审查;接到《罚款单》及《奖惩提似表》后,应进行核实,按程序审批后再执行;若发现与提拟事实不符,应及时向提拟人做出书面说明。 6.2 奖励条例 6.2.1 为激励员工热衷于本职工作,发挥其工作热情,培养爱岗敬业意识,特制定以下奖励条例。 6.2.2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记大功一次;记大功者每次发放奖金相当于日薪18天之薪资,并于当月工资发放时一并发给;或可一并给予通报表扬、提前转正(试用期内员工)、晋升之奖励。 6.2.2.1 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方案,以实行确有成效者; 6.2.2.2 办理重大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 6.2.2.3 适时消除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6.2.2.4 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恪尽职守者; 6.2.2.5 对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行为,能予以揭发制止者; 6.2.2.6 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6.2.2.7 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大功条件者。 6.2.3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记功一次;记功者每次发放奖金相当于日薪6天之薪资,并于当月工资发放时一并发给;或可一并给予通报表扬、提前转正(试用期内员工)、晋升之奖励。 6.2.3.1 对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6.2.3.2 执行临时任务能依限期完成者; 6.2.3.3 协助6.2.2.3项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6.2.3.4 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6.2.3.5 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功条件者。 6.2.4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记嘉奖一次;记嘉奖者每次发放奖金相当于日薪2 天之薪资,并于当月工资发放时一并发给;或可一并给予通报表扬、提前转正(试用期内员工)、晋升之奖励。 6.2.4.1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6.2.4.2 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青海玉珠峰矿 泉水有限公司 奖惩制度 文件编号 JDB/WI-HR005 制定部门 人力资源部 版本/修订:A/0 生效日期:2008.5.1 页 码 第4页 共7页 6.2.4.3 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7.4.4 节省公司能源、奖金有显著成效者; 6.2.4.5 其它事实证明合乎嘉奖条件者。 6.2.5 关于奖励的其它规定 6.2.5.1 其他对本公司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得以相应奖励。 6.2.5.2 员工奖励以嘉奖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记大功一次。 6.2.5.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特别奖金: 6.2.5.3.1 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6.2.5.3.2 对公司设备维护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6.2.5.3.3 对业务、维护、管理方法做重大改革之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成效显著者; 6.2.5.3.4 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务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价值者; 6.2.5.3.5 对天灾人祸或有害公司利益之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6.2.5.3.6 一年内记功二次以上者,其薪金视实际情况晋升一至二级,如其薪级已达本等最高级,则改发相当级数薪金之全年奖金。 6.3 惩罚条例 6.3.1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开除处分: 6.3.1.1 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6.3.1.2 盗窃公司财物,挪用公款,故意毁损公物者; 6.3.1.3 在工作、生活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6.3.1.4 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3.1.5 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6.3.1.6 无任何特殊情况,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6.3.1.7 泄漏公司机密、造谣言或酿成意外事故,致使公司受重大损害者; 6.3.1.8 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6.3.1.9 工作场所或宿舍酗酒闹事者; 6.3.1.10 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6.3.1.11 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7天及以上者; 青海玉珠峰矿 泉水有限公司 奖惩制度 文件编号 JDB/WI-HR005 制定部门 人力资源部 版本/修订:A/0 生效日期:2008.5.1 页 码 第5页 共7页 6.3.1.12 全年累计记大过达2次者; 6.3.1.13 泄露工资机密者,并造成较大影响者; 6.3.1.14 其它事实证明合乎开除条件者。 6.3.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降级或记大过之处分;降级、记大过者每次扣发相当于日薪18日之薪资,并于当月工资中扣除;或可一并给予通报批评、延长试用期(试用期内员工)、降薪之处罚。 6.3.2.1 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6.3.2.2 故意浪费公司财务或办事疏乎使公司利益受损者; 6.3.2.3 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主管行为,情节较轻者; 6.3.2.4 泄漏公司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6.3.2.5 在工作时间内偷懒睡觉者; 6.3.2.6 品行不端有损公司形象者; 6.3.2.7 在生产生活区域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6.3.2.8 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伤风化者; 6.3.2.9 全年累计旷工达4日以上,7日以下者; 6.3.2.10 擅离职守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6.3.2.11 遗失、涂改、损毁公司重要文件、封条、物件或工具者; 6.3.2.12 违反安全操作使公司蒙受损失或造成安全责任事故者; 6.3.2.13 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大过条件者。 6.3.3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记过之处分;记过者每次扣发相当于日薪6日之薪资,并于当月工资中扣除;或可一并给予通报批评、延长试用期(试用期内员工)、降薪之处罚。 6.3.3.1 疏忽过失致使公物损坏者; 6.3.3.2 未经审批,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6.3.3.3 工作不力,屡教不改者; 6.3.3.4 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3.3.5 冒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顶替者); 6.3.3.6 在工作时擅离工作岗位未造成后果者; 6.3.3.7 未发生事故,私自动用消防设备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青海玉珠峰矿 泉水有限公司 奖惩制度 文件编号 JDB/WI-HR005 制定部门 人力资源部 版本/修订:A/0 生效日期:2008.5.1 页 码 第6页 共7页 6.3.3.8 其他事实证明合乎记过条件者。 6.3.4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警告之处分;记过者每次扣发相当于日薪2日之薪资,并于当月工资中扣除;或可一并给予通报批评、延长试用期(试用期内员工)、降薪之处罚。 6.3.4.1 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6.3.4.2 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6.3.4.3 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6.3.4.4 浪费物料情节轻微者; 6.3.4.5 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3.4.6 主管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达7次及以上者; 6.3.4.7 工作时间内做与岗位无关之工作、谈天、嬉戏或阅读与工作无关之书报者; 6.3.4.8 厂区内未配戴工作证,指证后不改者; 6.3.4.9 违反操作规定未造成损失者; 6.3.4.10 衣装未按规定穿戴或未按规定保管公司制服者; 6.3.4.11 其他事实证明合乎警告条件者。 6.3.5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罚款之处分;罚款以惩戒为目的;一般不得用现金的形式进行,应从当事人的工资或劳务承包方的劳务费内扣除;罚款一般以5-100元为宜,最多不得超过200元;超过100元以上的罚款须提交至厂长处审批;或可一并给予通报批评、延长试用期(试用期内员工)、降薪之处罚。 6.3.5.1 饭堂内吃饭插队,经指证后不改者,罚款5-20元; 6.3.5.2 进入厂区内不按规定佩戴厂证,经指证后不改者,罚款5-20元; 6.3.5.3 在厂区范围内随地吐痰者,罚款5-20元; 6.3.5.4 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不听从保安劝阻者,罚款20-50元; 6.3.5.5 不服从保安管教,恶言相向者,视情节罚款50-100元; 6.3.5.6 吸烟区内吸烟,将烟头乱丢者,罚款5-20元; 6.3.5.7 在非吸烟区内吸烟,视情形罚款100-200元; 6.3.5.8 违反安全操作规范,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罚款5-20元; 6.3.5.9 多次违反安全操作规范,屡教不改者,视情形罚款20-100元,; 6.3.5.10 其他事实证明条件符合罚款条件者,按如上规定比照最相近似的条款处罚。 青海玉珠峰矿 泉水有限公司 奖惩制度 文件编号 JDB/WI-HR005 制定部门 人力资源部 版本/修订:A/0 生效日期:2008.5.1 页 码 第7页 共7页 6.3.6 关于处罚的其它规定 6.3.6.1 员工的处罚,罚款3次等于警告1次;警告3次等于记过一次;记过三次等于记大过一次。 6.3.6.2 员工奖惩以年为核算基准,年度内可以进行功过相抵;前过可与后功相抵,但前功不能与后过相抵;嘉奖1次抵警告1次;记功1次抵记过1次;记大功1次抵记大过一次。 6.4 奖惩执行 6.4.1 部门报送的《奖惩提拟表》,应注明该员工行为根据;奖惩的执行以各部门负责人意见为依据,具有审批权限人审批为准; 6.4.2 行政部对于厂区内公共秩序的维护具有公共行政处罚权。 6.4.3 人力资源部对于奖惩具有审核及执行权,但需按程序执行,未经调查核实及批复,不得执行;并且对于出现员工的违纪行为或有人投诉员工的违纪行为,经调查核实,人力资源部有权依本制度直接处罚,并知会违纪员工本人。 6.4.4 当事人与部门意见发生分歧,经磋商仍不能达成统一,须报请上级裁决。 6.5 申诉途径与方法 6.5.1 员工对奖惩如有不满之处,可逐级投诉或向人力资源部反映情况,如一直未获满意答复,可向公司其它高层领导投诉。 6.5.2 员工如使用书面投诉须注明姓名及部门以示诚意;公司持公平、公正态度处理员要投诉事件;原则上不受理匿名投诉信;同时对投诉者姓名保密。 6.5.3 接到员工投诉信后,人力资源部有权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普遍反映强烈的投诉内容和建议进行商讨改善办法,并跟进改善结果,否则将向被投诉者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并分发给公司领导以利追踪。 7.0相关文件 《考勤及薪资管理规程》 JDB/WI-HR004 8.0质量记录表单 8.1 《罚款通知单》 JDB/RE-HR005-1A-1/1 8.2 《员工奖惩提拟表》 JDB/RE-HR005-2A-1/1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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