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场长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
营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2.遇到重大疫情有向畜牧主管部门汇报的义务,并组织有关人员配
合畜牧主管部门对疫区、疫点进行封锁、消毒、销毁处理的义务。
3.主持鸡场全面工作,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
责,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
4.编制进鸡、鸡蛋销售计划
5.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工作,有权决定员工的去留。
6.根据生产需要,有权聘请专职或兼职技术顾问,并决定报酬。
7.决定对成绩显著的员工予以奖励、调资和晋级,对违纪员工的处
分。
8.严格财经纪律,搞好增收节支和开源节流工作,保证现有资产的
保值和增值。
9.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作风优
良、纪律严明、训练有素的员工队伍。
10,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搞好牡会关系,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
技术主管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
营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2.服从场长的统一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主
管领导负责。
3.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
4.负责全场技术管理工作,落实安排防疫、消毒及饲养管理规程。
5.负责饲养人员的培训工作。
6.负责饲养指标的制定及对饲养人员的考核,有权决定饲养人员的
去留。
7.负责疫苗、药品及防疫器械、养殖用具的采购计划。
8.不断学习提高业务素质水平和工作能力。
9.认真完成场方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饲养员管理制度
1、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饲养培训,成绩合格。
2、熟悉并自觉遵守场内的一切规章制度。
3、熟练操作鸡舍内各种设备并能独立进行维护、保养.
4、熟悉并严格执行鸡舍内的操作规程。
5、熟练掌握喂料、供水、清洗、消毒、加药等各项操作.
6、熟悉各种常用药物的作用,剂量,给药途径及疗程等有关事项。
7、对所用药品应核对品名、剂量、有效期、明确给药途径及疗程。
杜绝药品浪费和鸡只药品中毒现象发生。
8、能够通过认真正确观察鸡群的精神状态,采食速度、饮水量、步
态、羽毛光泽,粪便、冠及肉垂颜色、呼吸等情况,能及时发现异常,
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9、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保质保量地完
成场内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免疫接种制度
蛋鸡鸡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
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疫病的预防接种工作,并
注意选择适宜的疫苗,免疫程序和免疫方法。
(1)疫苗要有专人采购和专人保管,以确保疫苗的质量。
(2)疫苗在运输、保存过程要注意不要受热,活疫苗必须低温冷冻
保存,灭活疫苗要求在4℃~8℃条件下保存。
(3)疫苗的使用按免疫程序有计划地进行,接种疫苗必须由技术人
员操作、其他人员协助。
(4)疫苗使用前要逐瓶检查观察疫苗瓶有否破损,封口是否严密,
瓶签是否完整,是否在有效期内,剂量记载是否清楚,稀释液是否清
晰等,并记下疫苗生产厂家、批号等,以便备案。
(5)疫苗接种前,应检查鸡群的健康情况,病鸡应暂缓接种,接种
疫苗用的器械(如注射器、针头、镊子等)都要事先消毒好。
(6)接种疫苗时,不能同时使用抗血清。
(7)免疫接种过程,必须注意消毒剂不要与疫苗接触。
(8)疫苗一旦启封使用,活苗必须在2小时用完,灭活苗当日用完,
不能隔日再用。
(9)在免疫接种过程,疫苗不要放置日光下暴晒,应置于阴凉处。
(10)对雏鸡进行免疫接种前,要特别注意防止母源抗体对免疫效果
的影响,必须严格按免疫程序进行。
卫生防疫制度
(1)环境卫生条件:
①蛋鸡饲养场的环境质量、污水、污物处理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②蛋鸡饲养场的选址符合蛋鸡饲养要求和卫生防疫要求。
③建筑布局:应严格执行生产区和生活区相隔离的原则。人员、动物
和物品运转应采取单一流向,防止污染和疫病传播。
(2) 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参观鸡场,必要时须经场长许可。任何人员
进入鸡场生产区必须洗澡和更换生产区的工作服、工作鞋,个人衣物
必须全部放在生产区以外,并遵守场内一切防疫制度。
(3)鸡场严禁饲养禽、犬、猫及其它动物,食堂不准外购鸡产品及
其制品。凡进入生产区的物品必须严格消毒。场内兽医人员不准对外
诊动物疫病。
(4) 鸡场分生活区、生产区,并有防疫隔离带或隔离墙。
(5) 生产区内分净道、污道,互不交叉。净道用于运送饲料、用具
和产品,污道用于运送粪便、废弃物。
(6)生产区外的车辆严禁进入生产区,运送饲料和物品的车辆必须
固定专车,并经消毒后方可进入。
(7)场内饲养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串舍,要随时观察鸡群情况,
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8)鸡舍每天打扫1~2次和定期消毒,设备和物品应固定使用,舍
内用具不准带到舍外或借给其他鸡舍使用,防止交叉污染,
(9)病死鸡不准在生产区内解剖,应装入密封塑料袋中在解剖室解
剖诊断。
(10) 鸡舍通风口设置纱窗或安装铁丝网,防止鸟、兽进入。定期灭
鼠,投放鼠药定时、定点,及时收集死鼠和残余鼠药,并进行无害化
处理。
(11) 对违反本制度的相关责任人要根据其造成危害大小进行50元
-100元的罚款,后果十分严重的可直接开除。
消毒制度
1.鸡舍地面为便于冲刷、消毒的水泥地面。首先将鸡舍的房顶、墙
壁、门窗及其它设施冲洗干净,然后关闭门、窗和通风口,为消
毒做好准备。
2.在进鸡前7天,用3%的热火碱水彻底喷洒整个鸡舍进行第一次消
毒,10小时候后通风3~4小时,然后关闭门窗。
3.在进鸡前的6天进行第2次消毒、用2~3倍福尔马林、高钵酸钾
熏蒸鸡舍。舍外用3%的热火碱水喷洒消毒,要求喷洒均,无遗
漏、无死角。消毒后鸡舍门口放脚踏消毒盆,进鸡舍时使用。
4.老鸡场除对鸡舍进行上述消毒处理外,还要把设备用消毒液浸泡、
冲刷消毒,然后用清水冲洗,晾干后备用。
无害化处理制度
为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尽快彻底扑灭动物疫
病,消灭疫源,规范规模场无害化处理工作,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制
定本制度,请认真遵照执行。
1、鸡场的蛋鸡发生疫病死亡时,必须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
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
无害化处理。
2、养殖场必须根据养殖场规模在场内下风口修一个无害化处
理化尸池。
3、当养殖场发生重大疫情时,除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外,还应根据动物防疫主管部门的决定,对同群或染疫的动
物进行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4、当养殖场蛋鸡发生传染病时,一律不允许畜禽交易、贩运,
就地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
5、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在驻场兽医或上级防疫部门的监督下
进行,并认真对无害化处理的畜禽数量、死因、体重及处理
方法、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记载。
6、无害化处理完后,必须彻底对其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消
毒、防止病原传播。
7、掩埋地应设立明显的标志,当土开裂或下陷时,应及时填土,
防止液体渗漏和野犬刨出动物尸体。
8、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
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
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1)药品采购由技术部门统一负责。所购药品均来自有《兽药生产
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
的供应商。且各种购买手续应齐全技术部门对购进的药品进行统一
验收和保管记录。
(2)饲养人员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合理用药,未经批准擅自用药者
罚款100元。
( 3 ),兽医在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时所用的兽药必须服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
准》、《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和《饲料药物
添加剂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
(4)、兽医师有责任及时了解和学习国家有关兽药使用方面的法规和
规定,并指导技术部门和业务部门进行药品的采购和使用。
(5)使用抗生素应掌握适应症,正确选药,用量适当疗程充足。
(6)使用抗寄生虫药应针对寄生虫的生活史选用药物种类、给药方
案以及适宜的给药剂量,保证既有效又无毒副作用。
(7)使用消毒药应根据不同病原及其特性,选择适宜种类的药物、
浓度、作用时间和温度,确定合适的用药方法,如喷雾、泼洒、浸泡、
涂擦、冲洗等。
(8)根据不同种类的药物,严格执行停药期,严禁超期用药。
(9) 允许使用的对饲养环境和器具进行消毒的消毒防腐剂,但应符
合NY/T 5033的规定。
(10) 优先使用疫苗预防动物疾病,但应使用符合“兽用生物制品质
量标准,同时应符合NY 5031的规定。
(11)慎重使用经农业部批准的拟肾上腺素药、平喘药、抗(拟)胆碱
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和解热镇痛药。
(12)鸡场要实行用药登记管理制度,建立用药档案,以备查考。
(13)禁止使用未经农业部批准或己经淘汰的兽药。
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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