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公司系统新提拔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提纲.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579674 上传时间:2024-05-05 格式:DOC 页数:22 大小:5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司系统新提拔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提纲.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公司系统新提拔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提纲.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公司系统新提拔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提纲.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公司系统新提拔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提纲.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公司系统新提拔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提纲.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范文最新推荐- 公司系统新提拔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提纲 公司系统新提拔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提纲同志们:按照省公司党委的统一安排,今天我们在这里对省公司系统今年上半年新提拔的14名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首先,我代表省公司党委和纪委对同志们走上领导岗位表示热烈祝贺,衷心祝愿同志们在新的岗位上工作顺利,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开展廉政谈话,既是干部提拔的一项重要工作程序,也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加强干部廉洁自律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保证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省公司党委对加强廉政建设,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省公司党委对新提拔干部政治上的关心和爱护。各级领导干

2、部尤其是新提拔干部要充分认识接受廉政教育的重要性,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加强党性锻炼,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一名勤廉兼优的合格干部。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见,供大家参考。一、提高认识,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我党是一个有着50多年执政历史的工人阶级执政党,在领导中国人民革命和建设的历程中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业绩。目前从全党的形势看,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正是因为党的各级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凝聚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我国才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同时也必须看到,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

3、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比较严峻。有些地方和部门违反纪律的问题比较严重,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一再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现象仍然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纪检监察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形势看,自国家电网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党组非常重视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教育和监督,认真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和要求,狠抓反腐败各项工作的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行风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了新的成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持了平稳推进、逐步深化

4、的良好势头,为国网公司的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正如国家电网公司纪检组长祝新民同志在20xx年工作会议上指出的,也必须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个别单位存在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视不够的现象;二是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尚须进一步加强;三是少数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在决策“三重一大”问题上存在走过场的现象;四是落实招标活动管理制度不够规范,违规违纪问题还时有发生。省公司党委和王远璋总经理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公司系统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宣传教育,加大查

5、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不断推进行风建设和效能监察,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源头防腐,为公司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但违纪违法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20xx年,省公司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186件(次),初核线索46件,纪检监察部门20xx年新立案18件,共处分21人。20xx年1-5月,公司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57件(次),初核线索15件,比上年同期增加3件。综合分析目前的情况,省公司系统在反腐倡廉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一是盲目决策,擅自担保,甚至内外勾结,造成大额资金外流。省公司系统有关单位在历史上存在因决

6、策失误和担保行为不规范造成大笔资金流失,20xx年还发现个别市供电公司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着潜在的资金风险。二是在工程和物资招投标上存在诸多不规范现象,少数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搞“权力寻租”,收受贿赂和回扣,更有甚者,少数单位和人员公开截留资金,进行私分,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三是在资金管理上设立帐外帐,搞体外循环,或者借给亲朋好友经商谋取个人私利。四是一些领导干部和业务主管部门权力运作缺乏透明度,又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在房子、车子、机子、票子、“帽子”的问题上,不按程序办事,喜欢个人说了算,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攀高比阔,严重脱离群众,造成不良影响。五是以电谋私,在用户工程和报装接电中,捞取个人好处,有

7、的吃里扒外,与窃电分子串通一气,联手作案,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特别是20xx年,省公司系统已经发生少数领导干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查处的案件,尽管有些问题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但暴露了我们对干部教育管理不严、对财务监管不规范、对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力、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干部必须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反腐倡廉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进一步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强化干部监督工作,确保领导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二、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根据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最近,党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

8、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反腐倡廉工作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是公司系统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干部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以理论建设为根本、能力建设为重点、作风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证,积极投身于构筑惩防腐败体系的具体实践中。第一,认真开展廉洁自律思想教育。一是要突出抓好党纪政纪条规的学习,重点要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廉政条规,作为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干部培训班必修内容,全面理解,准确把握,

9、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二是要继续抓好警示教育,认真剖析公司系统近两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把在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中发生的典型案例汇编成册,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以案说法,警钟长鸣。三是要积极开展廉洁自律示范教育,大力倡导艰苦创业、节俭办事、朴素生活的作风,树立和宣传廉洁自律先进典型。第二,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干部要认真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做到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要求,今后对顶风违纪有以下行为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

10、定处理。“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参加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第三,自觉接受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干部要自觉地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主要监督内容为:一是加强对民主集中制特别是“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执行情况的监督,

11、形成靠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的工作机制。要健全和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决策机制,把民主讨论、集体决策与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结合起来,既要防止个人独断专行、搞“一言堂”,又要防止出现名为集体负责、实则无人负责的现象。二是加强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今后,省公司要派员参加每个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各二级单位要派员参加所属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点加强征求群众意见、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环节的检查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三是加强对三项谈话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反映较多、内容具体的领导干部,必须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防患于未然。四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的

12、监督。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参与考察,提交会议讨论前必须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严格执行纪委书记任前备案管理制度。五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必须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专题内容。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争做勤政廉政典范无论是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还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都离不开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领导干部的表率带头作用、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尤其是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重中之重是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做勤政廉政的典范和表率,党员干部既是廉政建设的主体,又是职

13、工群众监督的对象,更是落实廉政建设目标任务的责任人。新提拔干部走上领导岗位,首先意味着党和人民寄予的希望更大,对自身工作提出的要求更高,各位新提拔干部要牢记党的宗旨,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第一,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党员是旗帜,干部是标尺。职工群众时刻关注着党员和干部的作风和形象,我们要在通过理论培训加强自己党性修养的同时,更加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增强党性修养是一个艰苦的、长期的过程,贵在自觉,新提拔干部要能够从高、从严要求自己,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发扬艰苦奋斗、团结协作的精神,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尊重老同志,自觉拒腐防变。年轻干部在成长的过程

14、中,将面临众多的诱惑和考验。要以平常的心态、坚强的意志接受各种考验。要淡薄名利,正确对待组织、对待群众、对待自己,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新提拔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重点学习中央关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五不准”等规定,带头执行各项纪律和制度,并做好身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的思想教育工作。第二,保持乐观向上精神,勇于接受艰苦环境磨炼。干部成长道路有多种多样,经过了艰苦环境磨砺的人才能真正成熟。实践证明,把干部放到关键岗位、艰苦环境和情况复杂、矛盾突出、困难较多的地方去锻炼培养,磨炼意志、品质、能力和作风,对干部的提高和成长非常有益。当前,我们面临任务艰巨,肩负责任重大,如果没有勇挑重担、知

15、难而进的精神,是适应不了形势发展的需要的。人生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由于生活阅历和工作经历等原因,干部遇到挫折是难以避免的,要时刻保持乐观主义心态,正确认识自我,正确对待成绩,敢于接受批评,勇于自我批评。无数事实证明,失败和挫折,以至于逆境,也是一份宝贵的财富。今后公司系统提拔干部,就要注重基层工作经历,优先提拔那些经过艰苦复杂环境锻炼并取得成绩的年轻干部。第三,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战斗力。团结出凝聚力,团结出向心力,团结出战斗力,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干部要特别珍视团结,象爱护眼睛一样爱护团结。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中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补位,遇到矛盾和问题要多协商

16、、多沟通,注意换位思考,不搞个人意志和“一言堂”。有不同意见时,要从工作大局出发,坚决反对搞“小圈子”、“小山头”,在重大问题上要讲党性、讲正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实践证明,实行民主集中制是保证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的重要措施,是实现团结的重要途径,各单位、各部门在决定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时,一定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分别在职工群众、中层干部、领导班子内部充分酝酿、集体讨论,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在领导班子内部,要做到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对涉及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从关心同志和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自主解决存在

17、的问题。第四,勤奋工作,恪尽职守,做职工群众的表率。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干部要勤奋工作,忠于职守,通过自身的表率作用,激励带动广大干部职工为企业努力奋斗。要在企业内部营造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树正气、压邪气,对克己奉公、勤政廉洁的干部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学习,对不求上进、得过且过的干部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指出、严肃提醒。要在领导班子内部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浩然正气,对阳奉阴违、作风涣散的思想行为要通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方式严肃指出,并向省公司干部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努力提高领导班子主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第五,建章立制,严格管理,遏制

18、消极腐败现象。要在推进改革发展的过程中特别注重完善各项制度,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达到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目的。要严格规范人、财、物管理程序,在工程立项审批、工程结算验收、物资采购和干部管理等环节,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约束机制,使制度上没有滋生腐败的条件和空隙。要特别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坚决杜绝乱担保、乱投资、乱借款的行为,坚决杜绝私设”小金库”、私分钱物、乱开支的行为。要加大内部审计力度,企业内审机构要对重大工程、重大投资、重大借款等进行跟踪审计,认真开展年度审计,对基层单位领导实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省公

19、司备案。同志们,围绕国家电网公司建设“电网坚强、资产优良、服务优质、业绩优秀”现代公司的发展目标,实施省公司“三型二化一强”发展规划,需要一大批政治素质强、业务素质高、富有开拓进取精神的干部担当重任,各位新提拔干部要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无论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工作,一定要胸怀大志,心系全局,自觉把个人的前途命运与湖北电力事业的发展紧密联系起来,脚踏实地,扎实工作,勇挑重担,努力为公司改革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部队评议党员后指导员在党员大会上讲话同志们:昨天我们进行了党员民主提议。共评出优秀党员x名,一般的二十x名,较差的x名,在这里让我们对优秀的党员表示祝贺,同时也希望一般

20、和较差的党员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迎头赶上,早日跨入优秀的行列。这次评议党员,是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端正党风,提高党员素质,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具体体现。群众评议态度认真,评议结果和党员平时表现基本相符,说明我们的群众是公正、合格的“主考官”。今天,在这次大会上,我主要讲一讲坚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问题。我们的党,我们的广大党员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和全体党员就要不断完善、成熟和进步,这就需要一台有着巨大驱动力的发动机!这发动机是什么呢?这就是我们的党和其他政党的区别。诚恳而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这次评议,优秀的党员评出来了,有问题的党员也明白了自己的不足之处下一步,我们的群众就会向优秀的党员看

21、齐,就会把你们当成一面旗帜,我们的工作就会不断地走向胜利!但是,“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人总是有缺点的,党员也不例外,可我们是共产党人,是为人民大众服务的,是为党的一切事业服务的,所以,就不怕别人批评、指正。毛主席说的好:只要你说的对、我们就改正,只要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办,因为我们是想进步的!同志们请想一想,批评与自我批评这台发动机能丢吗?回答是:不!这台发动机我们共产党人是要定了!但是如果我们用到不恰当、不正确。,就会不起作用,甚至起反作用,就像我们吃饭一样,好东西吃多了也会涨肚的。在这次评议中,党员与群众都多少存在这两种不同的思想趋向:第种是什么呢?就是好人主义。这种人抱着一

22、种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的态度,把批评与自我批评变成了吹捧和互相吹捧,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了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批评自己怕丢了面子,很庸俗!很自私,到头来不仅害了自己,害了他人,也害了整个连队。另一种是个人主义,说到底是严重的不负责任。别人的都是缺点,自己的都是优点,就是刘少奇同志说的那种手特别长的人,很会替自己个人打算!上述这两种情况尽管出现在少数人的身上,但任其发展下去危害很大,我们只有坚决的克服他,才能净化我们的民主空气,才能弘扬正气,才能把一个连队建设成一支团结、向上的拳头连队。同志们一只杯子是空的,才能装得进水,一个人只有虚怀若谷,才能不断进步。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党

23、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形成的一种使我们党永葆生命力和战斗力的行之有效的好方法,好作风。今天,当我们站在千年之交迎接新世纪曙光的时候,我们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我们所肩负的理想与责任要求我们共同努力,将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推向前进。落实到我们在座的每一个党员身上,就要求我们每一个人在任何时候都要有一种“空杯求水”的态度,一种“闻过则喜”的胸怀,一种不懈追求至善至美的境界!同时,还要求我们每个人在任何时候都要有一种对党、对人民、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勇于揭露自己和他人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做好我们党的灵魂的忠诚卫士。最后,我想强调的是:这次评议虽然结束,但是,批评与自我批评还没有结束,站在新的起点,我们更需要

24、将它持之以恒,点点滴滴的坚持下去,唯有如此,我们的事业才能无往而不胜! 在土地经营问题和租税问题上,我们国家有着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的历史经验,也有我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对封建及资本主义地租理论的多年来的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的土地制度的完善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租税制度的确立没有理由不去借鉴历史的经验,也没有理由不去以马克思主义的地租理论为指导思想。 我国最早的土地经营制度是“井田制”,与之相适应的是“什一”或“九一”的劳役赋税制度。它是历来朝庭制定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的根据。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是土地租佃制。租佃制,就是地主经营或占有土地,国家的土地所有权与地主的土地经营权分离开来,地主获得土地经营权的条件

25、是向国家交纳土地收成的十分之一的赋税,地主经营土地的方式是向农民出租土地,并收取土地收成的50%以上的地租。在租佃制基础上产生的是土地永佃制。永佃制,就是在租佃制的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基础上,农民的土地使用权与地主的土地经营权相分离,农民获得相对独立的、长期的土地使用权,条件是向地主交纳土地收成的约30%的地租。土地永佃制之后,产生的是资本主义的农业劳动雇用制。农业劳动雇用制,就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作为资本雇用农业劳动力,土地使用者即农业资本家的土地使用权同劳动者的劳动权进一步分离开来,从土地资本的角度讲,它雇用劳动的条件是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工资;从劳动的角度讲,劳动者获得劳动权的条件是,将劳

26、动成果的一部分作为包括土地在内的资本的利润让渡给农业资本家。资本的利润要有一部分转化为资本主义地租。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地租理论,资本主义地租,包括封建地租,都由两部分组成: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所谓的绝对地租,就是土地所有权的经济实现形式,实际上就是国家收取的赋税,它的存在体现了土地所有权的统一。所谓级差地租,就是土地经营者在优等地上收取的相对于最次等土地的地租。产生级差地租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土地的肥力不同,一个是土地的位置不同。土地经营者的收益正是来自对不同肥力和不同位置的土地收取不同的级差地租,这是土地经营权的经济实现形式。级差地租产生的根本原因就是土地经营权的垄断。地主经营土地的收入是通

27、过级差地租来实现的。 级差地租又有两种形态:级差地租第一形态(级差地租i)和级差地租第二形态(级差地租ii)。级差地租第一形态就是等量资本投在肥沃程度和位置不同的等量土地上产生不同的超额利润所形成的地租差别。在劣等地上的级差地租i为零。相比劣等地,越肥沃、位置越好的土地,级差地租i越高,也即资本的利润大因而土地的分成就越多。所谓级差地租的第二形态就是由于对同一块土地连续投入等量资本产生的不同的超额利润所形成的地租差别。比如某农业资本家租用一块土地后连续不断的投资,使土地的肥力或相对位置有了一定的变化,从而投入的资本利润比前期投入资本利润提高了一定数额,这部分超额利润在租期内是归农业资本家的,这

28、是土地使用权的经济实现形式,但到期后在新一轮的租期内,由于土地有了改良,等级提高了,因此地租也相应提高,地租提高了的部分即这部分超额利润就不再归土地租用者而归土地经营者即地主,这就是级差地租ii。在劣等土地上也会产生级差地租ii。每一租期内的对土地的投资都会改变土地的肥沃程度或相对位置,从而会形成下一轮租赁期的级差地租ii,增加地主今后的级差地租收入。但是在永佃制下,或约定租期内,级差地租ii是土地使用权的经济实现形式,为永佃者或租用者所收益。所以,土地经营者一般乐于短期出租,而土地使用者则愿意长期租用,就是这个道理。 总之,经营土地就是按土地的等级来收取不同的级差地租,这是土地经营唯一的有效

29、方式。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社会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与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土地经营制度既有本质区别,也有必然联系。本质区别在于农村土地的社会主义性质,也即农村土地的经营主体不再是地主私人,而是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这是我国的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也就是说,村民委员会拥有土地经营权;必然联系应该体现在土地经营方式或方法上,实际上,在土地经营方式或方法上是没有社会性质区分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土地经营方式本与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土地经营方式没有本质上的不同,都需要有土地经营主体,土地经营主体的收

30、益都得表现为地租的形式。因此,社会主义的农村土地集体经营,应该大胆地借鉴历史经验,包括封建社会的和资本主义社会的,以土地使用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方式,利用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这一经济实现形式,来管好用好十分有限的农村土地。 我们现在的土地经营方式采用的是土地承包方式,土地经营主体是农村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使用主体是农村承包户,土地经营组织的经济实现形式是土地承包费。土地承包费就是农村集体经营土地的地租收入。经营土地,就是根据土地的等级分类来收取不同数额的地租,以使优等地和次等地公平租税负担,从而促进土地的有效使用。这就是土地经营的含义,是经营土地的唯一的有效方式。农村土地集体经营组织的经济形式即地租

31、应该通过级差地租来实现。但是,我们现在农村集体经营土地的方法,根本不是这回事,而是按人口平均地亩承包,不仅好地按人口平均承包,中等地也按人口平均承包,次等地还是按人口平均承包,把本来就人均有限的土地被分割得七零八散,与之相应的税费制度就是土地承包费按人头而不按地亩承担,地租不再是地租,而变为“人头费”。而且,税率、费率普遍偏低,土地经营权的经济形式难以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难以维持。因此,农村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不能得到应有的体现。 我国农村土地的经营状况令人担忧,现在实际上仍是“大锅饭”,虽然实行了土地承包制,但在税费负担问题上,不分土地地力的差别和土地位置的不同,统统一个标准:人均负担制或

32、亩均负担制。在土地经营者的意识里根本不存在“级差地租”这样一个概念。也就是说,根本不存在对土地的经营。人们还没有建立起这样的土地经营理念:土地经营的唯一手段就是根据土地的地力、位置的差别来收取不同的级差地租,使不同级别的土地承担不同的地租额;土地经营的目的就是鼓励土地使用者加大对各自承包土地的投入,使土地得到改良,以便今后获得更多的地租收入。这一手段与目的是对应的。如果好地坏地负担的税费一样,坏地承包者和好地承包者都不会有对土地增加投入的积极性。下等地承包者不愿意做出大力不讨好处的事,因此没有加大投入的积极性;上等地承包者感到土地承包费轻用不着费一些力出一些资就能有比较好的收成,因此也不会有加

33、大投入的动力。当前我国的承包制下的土地使用就属于这种情况,农民对承包地既没有投力的积极性也没有投资的动力,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税费负担非轻即重。 目前,在我国农村进行的税费制度试点改革中所实行的“费改税”,我认为是不科学的,与我国当前的法律相矛盾。因为,“费改税”直接否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即村委会的土地经营职能和土地经营权的经济实现。费本来就是地租,是农村集体经营土地的收入,也是税的来源。实行“费改税”后意味着取消了地租这一级收入,或者说弱化了农村集体作为土地经营者的主体地位。这将会严重影响到农村集体经营组织对土地的经营能力和热情。过去,土地经营者是私人地主,地租收入归地主个人,这是我们所反对

34、的。现在,土地经营者是农村集体,地租收入归集体所有,这是农村社会主义性质的根基。土地的经营主体是不可缺少的,我国农村土地的社会主义性质也不能丢。土地的社会主义性质不是表现在过去那种土地“归大堆”,而是表现在地租归农村集体所有。因此,我国农村目前的税费改革应该是“费改租”,实行社会主义租税制,即在保证农村集体的地租收入基础上的税收制度。这有利于农村土地的经营。 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机制设想和实行社会主义租税制建议: 1、农村土地国家所有,集体经营,家庭使用目前我国的两种公有制形式必须坚持,两种公有制形式就是国家所有与集体所有。但观念上要来个比较彻底的转变,必须明确国家所有的是包括土地在内的资源的所有

35、权,集体所有的是土地或资源的经营权。土地作为国家的重要资源不能被分割为两块:归国家所有的城市土地和归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无论是城市土地还是农村土地,其所有权都是国家的。土地的所有权是不可分割的。所谓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指的是农村土地的经营权为农村集体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即村民委员会是土地经营者,而不是所有者。在这个方面我们的法律需要尽快做出修改。农村土地的所有权的经济实现形式是农业税即土地税,是国家的县或乡一级政府的财政收入。土地税的承担者是土地经营者,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按照历史的惯例,土地税的税率是土地常产的10%。我国1958年制定的农业税条例确定的农业税率是土地常产的15%,

36、实际上包括地租在内,是在没有地租的情况下制定的,15%作为税率是偏高了些,但作为地租率又是偏低了许多。 2、土地经营理念地租是农村土地经营组织存在的物质基础,也是农业税的来源。按照历史的惯例,在经营权与使用权分离的情况下,土地经营者收取的地租,地租率是土地常产的三分之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主地位,要有法律保障。在法律的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要合理的经营好自己的土地,根据土地的等级制定出级差地租方案,收取各级土地相对最次等土地的级差地租,作为土地经营权的经济实现。要尽快改革人均或亩均税费负担这种不利于土地使用的税费政策。 3、土地永佃权设想我国农村自改革以来,十五年期的第一轮承包都

37、已经成为过去,现在在全国也已经基本完成了第二轮的延包工作,而且法律和政策都要求第二轮延包30年不变。农村土地使用权基本稳定,而且30年以后,考虑到农民对土地的长期投入,更没有变更的理由。长久的土地使用权就是土地永佃权。为确保当前土地承包使用者在土地上的长期投入的利益,我们需要尽快制定农村土地永佃制度和相关政策,让农户放心拥有土地长久土地使用权。农民获得永佃权的条件是按期交纳农村集体的级差地租i和绝对地租(土地税)。永佃者是“二地主”,可以依法转让或出租土地使用权,也可以雇用劳动力,永佃权也即土地的永久使用权的经济实现就是级差地租ii,大约为土地收成的三分之一分成,另外的三分之一为劳动所得。在永

38、佃制中,土地收成的分成大体是这样的:土地收成的三分之一为土地经营者的地租收入(包括级差地租i和税赋),三分之一为永佃者的级差地租ii收入,另外的三分之一为劳动收入。 4、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有两方面内容,一方面内容是土地使用权在农户内部成员间的流转,即土地使用权的继承。也就是将现有的土地分配到现有的农户,30年内或更长的时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需要修改有关的法律和制定相关政策,将现有土地的使用权归属于现有农户的户主或成年劳动力,农户的其他成员没有土地使用权,但有今后的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权,户主与户员间的关系是临时的劳动雇佣关系和土地使用权继承关系。这种家庭内部的劳动雇佣关系和

39、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机制是农村稳定的唯一选择。这是可行的。1998年,贵州省的湄潭县作为改革试验区之一,延长土地承包期五十年,实行的就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和“土地使用权在承包期内允许继承”的政策(参见:中国农村经济1993年3月,第13页)。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另一方面内容是土地使用权在农户与农户间的流转,即短期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也叫“转包”或“二手承包”。户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既可以租用其他农户的土地,也可以将自己的承包地转包给其他农户或农业公司。 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无论是继承还是短期转让,有两个前提:一是土地使用权必须是足够长期的、稳定的,二是要有比较明确的地租及税赋。如果土地使用权只有三年或五年期限,就不会有土地使用权的继承,也不可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因为土地经营者不会同意土地使用者去自行继承或有偿转让。这里涉及到的是法律规定中的土地经营者和土地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问题。如果没有合理的、明确的土地使用价格,也不会有流转,或者转让价格偏高就不会有人租用,或者转让价格偏低土地使用权人就不会出租。在土地转让中,原土地使用权人所承担的交纳租税的义务是不能转嫁的,除非经土地经营组织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转移手续 21 / 22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