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下资源开发协议协议双方: _(下称“甲方”),具有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_,注册地址:_。 _(下称“乙方”),具有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_,注册地址:_。鉴于:1. 甲方拥有_(以下简称“地下资源”)的开发权;2. 乙方有能力进行地下资源的开发和经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乙方将根据相应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地下资源的开发和经营。1.2 乙方应做到以安全、环保为前提,科学、合理地进行地下资源的勘探、开采、加工和销售。第二条 权利义务2.1 甲方授予乙方地下资源的开发和经营权,乙方在约定范围内有权进行该地下资源的开采和利用。2.2 乙
2、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和质量要求进行开发和经营,并按时向甲方提交开发和经营情况的报告。2.3 乙方在开发和经营过程中应负责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并承担相关的环境保护和安全责任。2.4 甲方享有对地下资源开发和经营过程的监督权,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要求进行调整和改进。第三条 保密义务3.1 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等应予以保密。3.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签署保密义务书,并限制其将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第四条 有效期限4.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_年内有效。4.2 协议期满前,双方可商议续签或终止协议,若需终止协议,应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双方如因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六条 完整协议6.1 本协议包含了双方就地下资源开发的所有约定和协议,任何补充、修改或解除协议的议定,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6.2 本协议一式_份,双方各持_份,具有同等效力。签署地点:_ 签署日期:_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