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甲方(转让方):姓名/名称:地址:证件号码/注册号:乙方(受让方):姓名/名称:地址:证件号码/注册号:鉴于:1. 甲方是合法拥有并依法持有位于(地点)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人;2. 乙方有意购买该建设用地使用权;3.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和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转让标的1. 甲方同意将位于(地点)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2. 转让地块的规划用途为(用途),面积为(面积),权属证号为(证号)。第二条 转让条件1. 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2、: (1)交付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2)参与土地权属调查核实并签署相应的文件; (3)进行相关手续、备案和登记等。2. 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支付转让地块的转让费用; (2)承担甲方因转让而支出的相关费用; (3)承担与转让有关的税费。第三条 转让手续1. 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具体日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将权利转让给乙方。2. 转让手续需符合中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有权机关的批准且办理完毕后方可生效。第四条 过户费用1. 转让地块的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第五条 陈述与保证1. 甲方保证转让地块是合
3、法、有效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且不存在第三人对该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张、担保、限制或其他权利限制。2. 甲方保证其行为合法,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转让行为真实有效。第六条 违约责任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得对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2. 若一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义务,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第七条 争议解决1. 若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2. 若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并由仲裁裁决是最终、具有约束力的。第八条 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限)。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3. 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本协议不得转让、解除或修改。甲方: 乙方:签名: 签名: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