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墙地砖购销合同供方: 需方: 见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所购建材分类明细:(见下表)名称品 牌规格型号数量 单 价总价备注合计人民币(大写)备注: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以准。第二条质量标准: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以双方确认的样本为准,表面平整、防滑,几何尺寸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 第三条交货要求1.交货时间:第一批地砖大于2万平方,墙砖8000平方,防滑地砖3000平方,5月30日前到,以后每三天到货直至6月15日供货完毕。 2.交货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2、白海子镇北集宁师范幼师学院南通华新施工现场。3.交货方式:(供方送货/需方收货),双方现场清点数量并签字确认,实际进货数量以需方提供的收料单为准。本合同约定的墙地砖数量非最终数量。第四条运输费用承担: 由供方承担。第五条验收要求:对于墙地砖的数量、规格、颜色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表面有色差),需方异议期为供方交货后至安装完成,异议经核实供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各类墙地砖 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破裂,损坏,由供方负责填补。每批材料必须附有合格证及质检报告,包装箱上要有明确的生产厂家名称、地址、电话及防伪标志。经需方验收人员或者现场监理检查,如达不到国家标准最新标准(国家优等品材料)者,需方
3、不予接受,供方可随车带回。否则视为放弃,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若分批供应的墙地砖存在色差问题时,供方无偿负责更换,供方需按需方要求卸货至施工现场内指定位置。第六条 余货处理:安装后的剩余墙地砖,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需方可凭本合同办理退货手续,退货所产生的费用由需方承担。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签订本合同时,需方没有预付款,货到验收后由需方材料验收人员出具收料单,砖分批到场付至分批货款的50%,砖全部到场付至货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付至货款的95%,保修期满后,付清余款。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供方违约责任: 1墙地砖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供方
4、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供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需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5%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7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供方向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二)需方违约责任: 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第十条其他未定事项:双方可以重新约定。需方(章):_ 供方(章):_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_
5、 身份证号:_ _联系电话:_ 联系电话:_委托代理人:_ 委托代理人:_委托代理人:_ 签订时间:_ 签订地点:_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
6、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
7、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
8、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