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战略合作协议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乙方: 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甲乙双方以后共同的发展中,共同利用双方资源,互相支持,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共同目标。由双方共同意愿,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共同(一)合作目的和原则第一条 双方的合作应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互惠互利、平等诚信”原则,以建立长期、战略性的业务合作关系和促进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为目的。第二条 双方达成合作关系后,应积极为合作创造各种有利条件,落实本协议内容。(二)合作范围及内容第三条 理财服务1、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建立理财平台,共同为客
2、户提供理财服务。乙方聘请甲方为投资理财顾问。2、双方理财合作的主要形式为:乙方向甲方的客户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进行投资运用;乙方发行信托计划,可聘请甲方担任信托计划的投资理财顾问,乙方参考甲方的建议投资运用信托资金。3、双方共同研发理财产品,拓展理财领域,协商确定理财方案和选择投资顾问,为投资者提供完善的理财服务。第四条 投资基金在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可合作开展私募股权信托投资和房地产信托投资,以及共同发起设立包括私募股权基金(PE)和房地产信托基金(REITs)在内的各类投资基金。第五条 信托产品业务合作甲方可接受乙方委托,向客户介绍乙方发行的信托产品,并提供咨询和顾问等服务。
3、第六条 金融产品研发1、甲乙双方应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加强合作,结合各自的业务优势,共同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金融创新产品。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充分发挥各自业务优势,为双方的重要客户提供资产重组、财务管理、债券发行、企业改制、年金信托、股权信托等方面的咨询和方案设计等金融服务。第七条 资产管理1、乙方将信托工具运用在资产处置和优化、融资租赁方面时,有权选择甲方作为合作伙伴。2、甲方利用自己的研发团队,为乙方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提供产品设计及创新服务。第八条 网络、客户、技术等资源的共享1、甲乙双方同意加强信息技术与电子商务等方向的交流与合作。2、甲乙双方同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现双方客户资源共享
4、。包括:甲乙双方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相互推荐优质项目及客户,甲方积极向乙方推荐具有投资理财需求的优质机构客户,配合乙方拓展信托业务;甲方将根据乙方风险管理要求,提供金融投资组合的个性化理财产品。(三)权利和义务第九条 费用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为己方在合作中提供的资金、技术、人员等服务支付费用,但要求的费用不应高于同等条件下对其他客户收取的费用,具体以双方代表所签订的确认书和其他协议为准。甲方单位户名: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第十条 定期沟通与交流1、为加强双方合作的力度和深度,并共同研究、开发新的业务合作渠道和品种,乙方委托甲方进行金融信托业务的创新研究与拓展。2、甲乙双方可定期举行例会对市场
5、变化、客户需求和产品开发进行交流沟通,以增进相互了解,提高合作效率。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及其代表提供给对方的所有文件(包括纸质和其他介质文件)和客户资料都属机密信息,应妥善保管,在未征得对方同意前,不得用作任何与双方合作内容无关的用途,也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进行赔偿。第十二条 协议的修改1、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单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等事项的变动而不履行协议所规定的内容。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为
6、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执行中如与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相符,甲乙双方应按规定修订本协议。(四)附则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战略合作不具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第十四条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进行全面业务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双方业务部门在具体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具体业务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双方合作的范围亦不局限与协议内容,可随双方业务发展作相应修改。第十五条 本协议有效期两年,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到期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延期一年。第十六条 本协
7、议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附 件反商业贿赂条款反商业贿赂条款是本合同之必备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与合同签署方认真阅读本条款,同意签订并遵守如下反商业贿赂条款。一、合同签署方均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反商业贿赂条款,承诺进行正当的商业往来,任何一方违反反商业贿赂规定都将受到法律惩处。二、合作过程中,合同签署方相互承诺: 1、不以金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现金,提成回扣(包含帐外暗中回扣),礼金、佣金、好处费、感谢费、装修返利、赠与银行
8、卡,赠与有价证券,如购物卡、提货单、娱乐场所会员卡、打折卡、证券等,贿赂合同相对方的业务人员、高管人员等与合同履行相关的人员。2、不以实物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赠送或出借贵重物品,录像摄像设备、家电设备、健身器材、汽车、住房等实物,贿赂合同相对方的合同履行相关人员。 3、不以消费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高档娱乐消费、旅游、国内或国外考察等方式,贿赂合同相对方的合同履行相关人员。 4、禁止其他方式贿赂合同相对方的合同履行相关人员。5、上述利益往来若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三、甲方郑重申明:甲方严格禁止甲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甲方经办人员发生上述第二条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
9、甲方公司制度的,都将受到甲方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惩处。四、甲方郑重提示:甲方反对合同相对方或合同相对方经办人员为了本合同之目的与本合同经办人员或本合同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上述第二条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均将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惩处。五、若甲方员工要求合同相对方给予其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合同相对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将及时予以查处,同时将为合同相对方保密。对于合同相对方的协助,甲方将根据情况给予合同相对方更多的商业机会。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
10、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11、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
12、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
13、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