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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宝公司员工奖惩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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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罗宝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员工队伍,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促进公司部门间协作,营造稳定、健康、和谐发展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公开执行的原则。 2、 公司在奖励上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在惩处上,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罗宝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节 奖励 奖励的种类包括通报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其中通报表扬奖励100元,嘉奖奖励200元,记功奖励300元,记大功奖励500元,奖金在当月薪资中体现。 第四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向全公司通报表扬: (一)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工作兢兢业业,恪尽职守,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二) 品行优良,树立正气,努力化解各种矛盾,维护公司正常工作氛围的。 (三) 具有良好团队合作意识,能积极主动配合其他员工、部门解决工作问题,受到其他部门和员工好评的。 (四) 一贯工作业绩突出、年度内累计6个月或连续3个月超额完成工作任务的。 (五)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取得良好成效的。 (六) 乐于将自己的知识、技能传授给其他员工,积极举办培训讲座并获得良好效果的。 (七)全年考勤记录无缺勤者。 (八)具有良好社会道德风范,受到政府或社区表彰的。 (九)其他对公司或员工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第五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奖励: (一) 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 领导有方,使主管业务工作的拓展有显著成效者; (三) 预防事故、抢修工程等使正常经营不致受到影响者; (四)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经证实者; 第六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奖励: (一) 全年能超额5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二) 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三)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且受到其他企业或个人公开表扬者; (四) 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五) 全年累计获嘉奖两次者; 第七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奖励: (一) 全年能超额10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二) 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第六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三)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且给企业带来较大经济利益者; (四) 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者。 (五) 全年累计获记功两次者。 第八条 对员工进行奖励的申请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填写《奖励申请单》(附件1),并出具书面报告汇报其主要行为。分管领导审批后,人力资源部负责核实,经综合管理中心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节 惩处 惩处的种类包括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劝退、开除。 第九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通报批评处分,并扣减当月绩效5分。 (1) 工作时间内未经上级允许擅自离岗者; (2) 班前、班中非因工作需要饮酒者; (3) 工作时间内,同事间互相谩骂、说脏话、粗话者; (4) 工作时间内玩游戏、下棋、打扑克、看电影、浏览黄色、暴力网站者; (5) 工作时间内在办公区喧哗、打闹以及口角者。 第十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并扣减当月绩效10分。 (1) 因个人过失或指挥、监督不力,致发生工作错误而造成事故,使公司损失3000元以下者; (2) 无视公司纪律,拒绝或妨碍公司制度和规定,经劝告不改正者; (3) 虽未给公司造成损失,但未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重要工作,又不及时复命者; (4)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5) 年度内通报批评达两次者。 第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并扣减当月绩效20分。 (1) 因个人过失或指挥、监督不力,致发生工作错误而造成事故,使公司损失3000元以上(含)、6000元以下的; (2)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者; (3)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利益者; (4)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者; (5) 领导者对员工违反规定的行为隐瞒、包庇、纵容或弄虚作假,经查属实者; (6)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伤害、伪证、挑拨离间并制造事端者; (7) 损公肥私或泄露公司机密者; (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事故发生后不及时上报,导致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者; (9)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 第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扣减当月绩效50分。 (1) 因个人过失或指挥、监督不力致发生工作错误而造成事故,使公司损失6000元以上(含)、20000元以下的; (2)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3) 领导者打骂员工的,除需要向员工公开道歉外,同时给予记大过处分; (4)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5) 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者; (6) 年度内累计受到警告处分达两次者。 第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降职。 (1) 因个人过失或指挥、监督不力致发生工作错误而造成事故,使公司损失20000元以上(含)、50000元以下的; (2) 长期不能对部门员工进行有效管理,导致部门工作秩序混乱、工作能力持续降低,不满足其岗位要求的; (3) 年度内累计受到记过处分达两次者。 第十四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撤职,扣减当月全部绩效。撤职后的员工给予三个月留用察看时间。此期间,员工若能正确认识到错误并努力改正的,则可以继续留用;若仍然未认识到错误,继续以消极的态度和行为对待工作的,则对员工予以辞退处理。 (1) 放任或变相支持员工违反公司制度和规定,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 (2) 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 (3) 工作态度出现严重问题,消极对待工作给工作造成延误或工作质量出现较大问题的。 第十五条 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辞退,并保留追究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1) 员工工作业绩不佳,连续3个月月度业绩考核系数在0.7(含)以下,或者半年内有三次以上月度业绩考核系数在0.7(含)以下的,予以辞退。 (2) 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50000元(含)以上者; (3) 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两次者。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开除,并保留追究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1)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2) 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3) 在工作时间内赌博者; (4) 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5) 故意泄密或者出卖公司秘密者; (6) 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 (7) 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者; (8) 在公司内煽动员工不服从公司制度或规定、怠工或罢工者; (9) 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10) 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11) 伪造、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 (12) 有严重违背社会公德,或严重损害国家或民族尊严行为的; (13) 参加非法组织的; (14) 在职期间因触犯法律而负有刑事处分者。 第十七条 员工被处罚时,如果其直接上级负有领导责任的,给予该直接上级如下处罚: (1) 被记过、记大过员工的直接上级扣减当月绩效5分; (2) 被辞退、开除员工的直接上级扣减当月绩效10分。 第十八条 惩处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发起,填制《惩处审批单》(附件2),并出具书面报告,由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人力资源部负责核实,经综合管理中心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九条 员工对所受惩处不服的,应在接到惩处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本部门申诉。接到申诉书的部门应自接到员工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确定是否受理,对不予受理的申诉,应书面通知员工不予受理的理由;对于受理的申诉,申诉处理部门应自确定受理之日起30日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申诉者本人。 第二十条 员工可以对公司内部的各种违纪行为进行举报,人力资源部负责调查核实; 第五节 补充规定 第二十一条 员工受到奖励,可优先参加工资考核晋级,并优先列入公司蚂蚁人才计划中进行重点培养;员工获得的奖励应在公司公告栏上公布,以达到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目的;员工所获奖励记入员工档案。 第二十二条 员工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自受处分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工资晋级,也不得晋升职务。员工受惩处的相关资料,记入员工档案。 第二十三条 员工予以降职的,根据薪资体系核定应降级别;撤职由原职位降职为一般员工。原则上,对于员工的降职和撤职处分,同时在薪资上给予降级处分。降级时,员工职级下降一级,薪资以相应职级中小于并接近原有工资数额的薪档为准。撤职处分时,员工职级直接降为相应部门一般员工级别,降级后薪档与该部门一般员工的薪档相同。 第二十四条 如基层员工犯有降职、撤职相应惩戒条款错误,但无法进行降职、撤职操作的,惩戒自动升级为降职、撤职之后的级别。 第二十五条 违反公司其他制度,如行政办公制度、考勤制度、财务制度、人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按所违反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若相关制度中没有明确的处理规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 其他未列明但应奖励或应处罚的行为,参照上述标准进行处理。 第六节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奖励申请单 编号:第 号 年 月 日 受奖励人姓名 部门 岗位 事由: 奖励级别: 奖金金额:( )元 通报表扬□ 嘉奖□ 记功□ 记大功□ 补充奖励: 部门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审核: 人力资源部审核: 综合管理中心负责人审核: 总经理审批: 注:奖励申请单编号根据年、月、奖励次数确定,如为2012年3月的第一次奖励,则为20120301。 附件2 惩处审批单 编号:第 号 年 月 日 受惩处人姓名 部门 岗位 事由: 惩处级别: 扣绩效( )分 级别降级至( )级 薪档将为( )档 通报批评□ 警告□ 记 过□ 记大过□ 降级□ 降 职□ 撤职□ 留用察看□ 辞 退□ 开除□ 补充惩处: 部门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审核: 人力资源部审核: 综合管理中心审核: 总经理审批: 注:惩处审批单编号根据年、月、惩处次数确定,如为2012年3月的第一次惩处,则为20120301。 12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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