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员工交通补贴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1575649 上传时间:2024-05-05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12.50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员工交通补贴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本文档共1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员工交通补贴管理办法 员工交通补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一、 目的 为了解决日常办公所产生的交通费用,简化报销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缓解车辆安排压力,经研究决定,针对我行自备车辆及乘坐公共车交通费补贴问题,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本行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正式聘用的员工,试用期员工不在此列。 三、补贴标准 四、相关规定 4.1已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交通补贴的员工,当职位变动后其补贴标准自职位变动之日起执行变动后职位对应的补贴标准。 4.2员工自行驾驶时发生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车辆被盗等事件,由自己独立承担其经济法律责任,若系行里安排其他驾驶人员所造成则由行里承担相应责任。 4.4享受交通补贴人员,于每月25日前凭车票或车辆用油、停车、修理等发票直接到财务部按月报销。 4.5未享受交通补贴的试用期员工和其他人员,因公外出产生的交通费用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行长审批后实报实销。 4.6享受交通补贴的员工日常工作中,行里原则上不再派车,特殊情况的,须书面申请,经行长同意,方能派车。 4.7本办法施行后,各职能部门对本部门已享受交通补贴的员工按月进行考核,考核没有通过的,停发下一个月的交通补贴已享受自备车补助人员,不再享受公交车补贴。 4.3对自备车辆的相关规定 4.3.1驾驶自备车的员工该车产权必须是本人或者经产权人授权长期使用,本人书面申请,并经行长审批方能享受相应待遇。 4.3.2自备车由所属员工自行驾驶,并自行办理车辆年审、保险等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但须满足行里重要工作和应急事务需要。 4.3.3自备车由所属。 [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 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