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协会的财务行为,加强协会财务管理,保障协会健康发展,根据协会章程,特制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条本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以及本协会章程,遵循“来自会员,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管理和使用资金。第三条协会为非赢利性组织,协会经费来源主要为:1、会员交纳的会费;2、协会资金的银行利息;3、协会开展有偿服务的收入等。第四条协会经费的使用范围为:1、协会的办公物资和日常办公费用;2、协会主办的各类活动费用;3、各次会员大会、协会办公会议的相关费用。第五条 从同立协会开始各公司基本帐户的财务印鉴及财务票据、网银设备、公司公章统一归协
2、会财务管理,任何公司不能开设任何辅助帐户,财务支出在2000元以内的由会长决定,超出2000元至5000元的由会长及分管财务副会长决定,5000元以上的由全体副会长决定。第六条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遵守国家的法律、法理制度,切实履行财务职责,如实反映财务状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务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第七条本协会要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按需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各种资产。严格遵守成本开支范围,划清各项费用界限。第八条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协会每月向会员代表报告财务收支状况,每一个项目完成后,由财务做出收支报表。第九条协会配备的财务人员具备基本的业务素质,性,在财务人员变动时,应事先办理好审计
3、和财务交接手续。第十条会计账户必须在本协会所在地营业所开户,结算方式应为转帐和现金票据,坚决取消存折存款。第十一条协会的现金支出凭证除需要有经办人签字外,还必须有财务负责人(协会会长)签字。严格控制开支,紧缩管理费支出。秘书长应及时在每季会长办公会议上通报协会的各项经费收支情况,并接受审议。第十二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十三条本协会的支出必须用于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