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洗婴室工作制度及安全管理措施
洗婴室是新生儿沐浴的地方,也是新生儿护理的主要场所,它集中了新生儿皮肤护理、眼部护理、脐部护理等多项操作,也集中了新生儿的血污、奶渍、大小便等污物,很容易造成新生儿皮肤烫伤和医院感染。根据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建立本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一、人员管理
1、健康要求
从事该室工作人员每年做1次健康检查,患有肝炎、结核活动期、艾滋病等人员不能从事洗婴工作;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非特异性发热、各种传染病或化脓性皮肤病、活动性疱疹病毒感染及胃肠炎及健康带菌(痢疾杆菌、沙门菌、伤寒杆菌等)者,应调离洗婴室。
2、着装要求
入室要求更换清洁、消毒的专用鞋和服装,戴好帽子及口罩,可穿用柔软已消毒的防水围裙及袖套,必要时戴手套,工作服、防水围裙、袖套每天更换1次,一经污染,立即更换。
3、洗手
严格执行《消毒技术规范》,每接触一个婴儿前后均应洗手,最好用抗菌皂液流动水洗手,少用或不用速干手消毒剂,避免引起婴儿皮肤过敏。要求工作人员手细菌菌落数≤5cuf/cm2,不得检出致病菌和沙门菌。
二、环境管理
1、限制人员流动
洗婴室实行封闭式管理,只允许参与洗婴的医护人员2人或3人在室内操作,家属不得进入洗婴室。
2、保持清洁卫生
每日洗婴室开窗通风,洗婴台、操作更衣台、磅秤等均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洗后再用清水洁布擦干,地面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湿拖,每晚紫外线照射1小时,每周大清洁1次,要求洗婴室空气菌落数控制在200 cuf/cm2范围内。
三、沐浴设施及用品管理
1、沐浴设施
热水器、保温缸及婴儿垫等设备应定期检查、清洗及消毒,弃用澡盆。
2、洗婴用水
洗澡水应由热水器导入保温缸内,调温备用,水温宜控制在39-41℃之间,室温调节至26-28℃,洗婴前必须由医护人员先用右前臂内侧调试好水温,严禁直接使用热水器喷头给新生儿沐浴,以免水温忽冷忽热烫伤新生儿。
使用流动水冲洗新生儿,禁止使用澡盆,保温缸内当天未用完的水应放尽,以防细菌污染。
3、洗婴用品
洗婴室应备有大小毛巾、磅秤、无刺激性婴儿浴液、消毒棉签、75%乙醇及口腔及臀部护理用品,浴液应使用按压式婴儿沐浴液,避免共用肥皂,面巾及浴巾分开,浴巾、浴垫、称垫等洗婴用具一婴一用一消毒。
四、用物的处理
使用后的衣物,一次性尿布严禁落地,衣物、浴巾等放入污染袋内送洗衣房清洗灭菌后备用,尿布等一次性用品则投入黄色塑料垃圾袋中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患感染性疾病产妇的新生儿不与正常产妇的新生儿共用沐浴设施,操作完后所有沐浴设施及用品按终末消毒处理。工作人员按一级防护要求执行。
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眼部护理前后认真洗手,采取不接触式方法滴眼;包扎脐带的纱布要保持无菌和干燥,避免被大小便污染。
六、处罚规定
1、凡因操作不当造成新生儿烫伤的,当事人、科主任、科护士长各罚款5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2、凡因操作不当造成新生儿院内感染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按医院有关制度给予处理。
宾阳县芦圩镇卫生院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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