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场推广代理协议本协议由以下为市场推广代理人(以下简称“代理人”)与以下为被代理方(以下简称“委托方”)共同订立,旨在明确双方在市场推广领域的权利与义务。第一条 相关定义1.1 市场推广:指代理人以各种合法的方式,在委托方的指导下,为委托方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推广、宣传、销售等活动。1.2 代理人: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序良俗等要求的个人或团体。1.3 委托方: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序良俗等要求的个人或团体。第二条 代理范围2.1 委托方授权代理人在约定的市场范围内,进行委托方产品或服务的推广、
2、宣传、销售等活动。2.2 代理人应以诚信为原则,为委托方提供市场推广策划、活动执行、市场调研等相关服务。第三条 代理义务3.1 代理人应遵循委托方的指导,按照合同约定的推广内容和方式,积极有力地开展市场推广工作。3.2 代理人应确保推广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进行任何违法、损害委托方声誉的行为。第四条 委托义务4.1 委托方应提供明确的市场推广需求,并向代理人提供相关的产品或服务信息和宣传资料。4.2 委托方应确保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第五条 费用支付5.1 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相关的费用。5.2 若因双
3、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处理相关费用。第六条 保密条款6.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和相关信息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6.2 本保密义务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双方协商解决合作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或纠纷,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8.1 任何一方有权随时通知对方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变更或解除通知应以书面形式提供。8.2 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完成相应的结算工作,并归还对方所有的资料和资源。第九条 附则9.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9.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第十条 适用法律10.1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履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0.2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都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代理人(签名): 委托方(签名):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