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办事指南(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办事指南一、备案程序申请:在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下载并填写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申请表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4份,按办事指南第二点“所需材料”的要求,到项目所在地房管所提交申请。初审由项目所在地房管所在5个工作日内再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申请表提出初审意见,由物业企业报送市房管局窗口受理,窗口出具受理单。备案:市房管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备案资料进行审查办结,并通知企业领取备案合同。领件:企业凭受理单到窗口领取备案合同。二、所需材料(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已备案,后续分期开发需提供:1、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备案申请表(一式三份,此表可在“表格下载物业
2、管理”下载,并用A4纸打印;申报企业要认真阅读理解各种表格、说明及有关文件,如实填报,并承担相应责任。)2、物业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3、物业公司资质证复印件;外市物业的提供分公司备案证明复印件及资质证复印件。4、委托方身份证明文件(如:开发商营业执照、单位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居(村)委会委托证明原件)。5、提供我市物价部门出具的价格备案证明文件。6、分期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分期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证书8、地名办批文9、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建设单位文本)4份10、临时管理规约。11、建设单位移交资料清单。(二)实施物业服务招投标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提供:1、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备案回执 或
3、协议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同意书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4份)3、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备案申请表(3份)(三)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情况一:经业主大会同意续聘原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业主大会会议结果公告、业主委员会备案通知书、物业公司资质证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地名办批文、总平面图、物业服务合同(4份)、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备案申请表(3份)。情况二:业主大会选聘或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经业主、业主大会决定采取招投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备案回执;或业主大会不经招标代理机构直接表决提供业主大会表决结果公告、选聘或续聘物业服务企业会议结果公告
4、;业主委员会备案通知书、物业公司资质证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地名办批文、总平面图、物业服务合同(4份)、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备案申请表(3份)。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
5、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
6、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
7、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