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设计咨询服务协议书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拥有具备建筑设计咨询服务能力的相关专业人员和技术设备,乙方有意向聘请甲方提供建筑设计咨询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1.1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建筑设计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为乙方提供建筑设计方案,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2) 对乙方的建筑项目提供设计审查和专业咨询服务; (3) 参与乙方的建筑项目管理,协助乙方监督和指导建筑施工过程。1.2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
2、提供专业、高质量的建筑设计咨询服务。第二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2.1 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设计咨询服务的类型和工作量,支付相应的咨询费用。2.2 咨询费用的支付方式为: (1) 支付方式1: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一次性支付全部咨询费用; (2) 支付方式2:乙方按阶段性支付方式支付咨询费用,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第三条 保密责任3.1 甲方承诺对乙方提供的项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经乙方书面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3.2 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建筑设计咨询服务过程中的技术、商业和其他机密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利用。第四条 知识产权4.1 甲方向
3、乙方提供的建筑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等作品,均为甲方独立创作,并享有相应的知识产权。4.2 甲方同意授予乙方对相关作品的非独占使用权,供乙方在合理范围内使用,但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出版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用。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5.2 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变更7.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7.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及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通过书面形式进行。甲方: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