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练车租赁合同甲方:乙方:为了适应新的市场需求,提高驾校的教学质量,将来能够保持驾校良好的发展和在社会上良好的声誉,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出一台带有全套手续的桑塔纳教练车一台,并且负责乙方所招收学员和各科目的预约及考试安排工作。2、甲方负责组织教练车的年审等组织工作,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同时,无条件响应不能耽误或影响驾校的正常工作。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负责所招收学员各科目的训练及考试工作,同时保证各科目每期学员考试的及格率在驾校平均水平以上,不能影响驾校在潍坊地区的排名,如连续两期排名在平均水平以下,将停办业务。在训练水平达到一定水平以后,再安排
2、考试任务。2、乙方负责教练车在培训学员过程中的维修、燃油等费用。3、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甲方交纳租车保证金2万元整(大写:贰万元整),本协议到期返还如教练车在租赁期内出现非正常损坏所出现的维修、维护等工作将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不够,乙方应及时交纳。4、乙方负责合同期内教练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全部费用,同时在合同期内如发生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直至事故终结,在合同期内乙方负责看管教练车如发生被盗、被抢、被损等情况,乙方负责赔付甲方。5、乙方负责教练车所在地4S店的正常维修、维护及保养的所有费用。三、 违约责任:乙方在合同期内严格遵守以上各条款,如有违约担负所有问题的全部责任。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乙方: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