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居 间 合 同
甲方(委托人): **有限公司
乙方(居间人):***(身份证号码: )
丙方(担保人):
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为甲方收购“**大厦”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同意的批复文件或签字同意的批复提供居间服务。
2、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该项目的重要信息、引荐甲方与相关部门洽谈,并为甲方签订相关合同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3、居间服务完成,即最终促成甲方对该项目的债权收购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同意的批复文件或签字同意的批复。
二、乙方的义务
1、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政府同意的批复文件或签字同意的批复。
2、乙方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
3、乙方承诺12月31日前办好以上委托事项,最迟不超过合同签订时间的一个月内,否则乙方保证无条件退款。
三、甲方的义务
1、 甲方负责提供办理批文件的相关资料,并负责与相关单位或部门洽谈协商。
2、 甲方全面履行和相关单位或部门所签订的合同,甲方因履行此类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与乙方无关。
3、 居间成功,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 丙方的责任
丙方负责甲乙双方本合同约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保证甲乙双方的资金安全并承担连带责任。
五、居间报酬支付
本项目居间费用为人民币N佰万元整(不含税),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付乙方本项目居间费人民币M佰万元整,在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同意的批复文件或签字同意的批得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其他
1、如发生合同争议,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三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2、本合同一式肆份,三方各持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合同签订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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