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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书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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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平等协商,就共同出资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 企业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海口泓誉计算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海秀路10号DC电脑城第二章宗旨以及经营范围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第三章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注册资本:人民币一百万元。经营期限:1.出资各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姓名: 性别: 身份证

2、号码:2.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甲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乙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丙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出资中的设备以股东各方共同评定价值为准(本协议附设备评定书一份).3.出资各方共同推举作为企业的组建负责人、组建负责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4.出资各方同意由组建负责人办理企业设立申办手续,企业设立失败,设立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债务,由出资人按其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责任。5,股东在出资后十年内可以转移股权,但无权撤资退股;6,公司设立董事局,由占股份10%以上的股东组成董事,董事长由最大股东担任;7,公司重大投资由董事局民主决议,赞同率高于50%的可以通过

3、并执行;8,分红方式:一年一结;9,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日常工作事宜;10,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四)按照出

4、资比例分取红利;(五)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六)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七)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二)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五)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六)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七)保守公司秘密。 (八)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五章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5、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1.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2.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6、。 3.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

7、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5.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第六章董事会 1.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经营支出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长签字批准。 公司不设立副董事长。2.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缺任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分之二多数成员通过原则。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大事项,也可随时召开。3.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应于日前通知董事、总经理、监事,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小时通知,如上述人员经两次以上通知且推迟一

8、次会议时间后仍不参加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董事会所作决议有效。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议,参加会议人员均应签字。 4.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配置; (九)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宜。 (十)制定

9、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说明 (十二)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适当时候及时向股东会报告。第七章监事制度一.公司设监事一人,由乙方担任公司监事。二.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及经理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10、六)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法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对其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总经理 一.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丙方担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具体经营活动,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主持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五)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六)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八)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决定开支)(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有权决定不

11、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第九章股东转让出资以及股权转让 一.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二.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资。 三.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

12、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四.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

13、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第十章公司增资以及增加股东 一.公司允许按照公司法规定增加股东人数,但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二.增加股东的程序、出资额、出资折算比例等具体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方案,交由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第十一章财务核算及利润分配 一.公司依法建立财会制度。具体制度由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会表决通过。 二.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凭证、单据、账薄、报表用

14、汉字书写。 三.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并提取三金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回收,股东不得随意撤回投资。 四.公司注册成立前各股东所花的开办费用计入股东的出资额,股东足额认缴出资的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从公司注册资金中支出,股东个人不再承担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花的实际费用由公司予以报销。 五.利润分配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 六.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由董事长于每年月日之前送交各股东,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七.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

15、括下列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现金流量表(五)财务状况说明书(六)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七)亏损原因说明书。第十二章劳动用工制度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第十三章解散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一)股东会决议解散;(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16、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

17、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一)支付清算费用;(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三)交纳所欠税款;(四)清偿公司债务;(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清算组在清理公司

18、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

19、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并按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第十四章争议解决 一.股东之间出现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第九章的规定将股份转让。第十五章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经股东共同协商订立,股东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自公司依法核准注册成立之日生效。 二.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可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补充协议必须交审批部门备案。 三.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公司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本协议一式_四份,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_ 乙方(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 丙方(签字):_ 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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