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篇一:酒店用品供货合同酒店用品供货合同甲方:乙方:_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及双赢原则,经过协商,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双方承诺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遵守履行。商品名称、类型、规格、单位.、数量,详见合同清单。合同总金额为(大写)_ ,即人民币:_ 。一、交货地点:二、交货期限:(收定金日计算)三、付款方式:电汇/或转账1. 签订合同之日,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大写:2. 货物备齐后,乙方将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即甲方付乙方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_元整 大写:_ 。3、货到目的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一次性付清余款给乙方,即人民币
2、_元整 大写:-_。四、验收标准1. 验收标准:以甲方确认样品为标准。甲方在验收当时对产品质量无异议提出,视为对合同内验收合格。五、双方责任1. 甲方责任:负责提供供货清单,确认样品、品名、材质、设计款式及说明,以保证乙方在遵照执行时不出现分歧,有章可循负责及时支付合同裁明的货款(以产品订货单为准)。2. 乙方责任:按甲方的供货清单,确认样品的要求按期提供货品,货品价格为最终价格(最终价格含运费、包装及到货前得破损)。六、商品所有权本合同清单内的商品在甲方未按照合同清单付完全款之前,合同清单内的所有商品权归乙方所有。七、仲裁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均应友好协商不成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出上
3、诉。八、其他事项1. 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2. 本合同有效期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至款货两清为止。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保存。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九、 附则:甲乙双方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协议。甲方: 乙方:盖章:盖章: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公司开户行:公司开户名:公司账号:个人开户行:个人开户名:个人账号:个人开户行:篇二:酒店用品购销合同酒店用品购销合同甲方:(购方) 合同编号:乙方:(供方)为明确经济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一、本合同标准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金
4、额详见合同附件(报价清单共 页)总计金额:¥ 元,合同总价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二、验收标准:所有产品按报价单注明的品牌或乙方提供的样板质量为准,报价单未注明的按乙方常规销售品牌质量为准。三、付款方式:1、合同签定之时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总货款%作订金,即人民币元;2、验货当天,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即人民币元;3、余款,即人民币4、若甲方未按时付款,乙方有权拒绝送货,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5、甲方未付清上述货款之前,乙方所供的货物所有权不转移,仍为乙方所有。四、保修期限:机电商品一律按原厂保修条例保修,易碎品(如瓷品,玻璃制品)请当场检查,过后恕不作更换或补偿。五、交货日
5、期及地点:1、交货期限:在乙方收到订金起即2、交货地点:在乙方仓库验收清点完毕,由乙方免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六、违约责任: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2、如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迟一日按合同总额罚3给甲方,如甲方需要延迟交货时间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与乙方协商,否则每拖迟一日按合同总额罚3给乙方;3、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付款方式付款,乙方有权不发货,甲方超出交货期限一个月未见提货,乙方将视甲方已经解除本合同,乙方将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4、甲方未付清款前,所有用具使用权归属乙方,如甲方逾期未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5、在
6、交货当天,甲方按合同第六条付款或按已验收货品金额按合同条约结算后,乙方再付货,如有违约乙方有权不发货,由此引起双方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七、结算方式:以实际交货结算为准。八、其它事宜:1、对于明确的合同标准,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作增减或变更,增减、变更后的产品价格及交货期双方另行协商,按实际交货产品数量结款。2、在甲方未按合同第三条付款的情况下,乙方可顺延交货期。九、经济责任:如执行本合同有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十一、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甲方:(盖公章)甲方代表: (签名)电话:地址:签约时间: 年 月日乙方: (盖
7、公章) 乙方代表: (签名) 电话: 地址:签约时间: 年 月日篇三:酒店用品供销合同酒店用品供销合同合同编号: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需方销售供方的酒店系列产品,经双方协商同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合同管理规定,签定如下供销合同:一:供需双方陈述并保证,双方均拥有全部的权力和授权,使其能够订立本合同。二:需方同意销售供方系列产品,具体品种、规格、核准单价及展架数量及单价见下表格;(单位:元)注:如以上表格不够填写或无法填写产品详细信息,则由供方另行提供产品报价单供需方确认,单价及其它具体要求按双方确认的报价单执行,此报价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三、订货约定
8、1、需方向供方订货,应当提前天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a、电子邮件; b、传真; c、订货合同; d、电话通知; e、其它。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名称、品牌、型号、计量单位、产地、数量、单价、金额、交货埋单、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3、供方收到订单后如不能接受,应当在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4、商品价格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双方确认的调价日期生效,适用于该日期后的新订单。四:交货的时间和地点1、产品交期应当按照合同或订单规定履行。任何一
9、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货,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货日期计算标准:供方送货上门的以需方签收日期为准;委托物流公司运输的,以物流公司发货单日期为准;自提的,以供方通知需方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供方在发出提货通知中,必须留给需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供方货物交付后,需方在送货回单上签字盖章。3、供方送货上门的供方需将货物送至双方事先确认的需方仓库。委托物流公司运输的供方需发送至双方事先确定的物流公司。五、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1、按照订购合同及报价单规定的质量要求、双方确定的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双方对生产的产品的品质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
10、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六、产品质量要求1、供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按照国家最新颁布技术标准为准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供方所提供之产品,如不符合国标及国家质量法要求的,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供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三包”。供方保证产品质量,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不良后果,由供方负责。2、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需方销售需要的所有合法有效的产品相关证件及检验报告。七:货款结算方式及结算要求货款结算以供方送货单据为依据,货款结算有多种方式,经双方协商,需方同意按 项方式结算货款。a、月结:每月 b、批结:当次送货结清上批货款; c、购销:货到即付清货款;d、货到之前付清货款;
11、 e、实销实结:供方提供足够需方每月消耗的铺货,由需方根据上月销售量向供方订货,供方根据需方订货数量送货并结清当次货款。 f、供方因需方要求,特别为需方定制的产品,首批货款需方应付订货总额的 订金给供方,余款 付清;g、其它结算方式:。以上结算方式,段凭贷方正式票据,以银行转账方式或贷方派专人持送货回单和公司正式收据或发票方可结算,其它任何结算方式需方均可视为无效,否则造成供方货款流失由需方承担。八: 需方收货后须按供方要求展示产品,且不摆放同类产品。如因需方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坏或损耗,由需方负责。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产品无损坏,未过期可调换产品。供方本着陈列产品用的展示架,如有个别损坏可退换,
12、合作终止须如数退回,丢失照价赔偿。(注:此产品调换条款仅限供方通用产品,不适用于供方为需方定制的产品)九: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其它双方约定事项: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是供、需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最后唯一依据,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口头或书面的介绍、备忘录、协议、合同等。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地址:授权代表(签字)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地址: 授权代表(签字) 日 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湖南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3、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IC芯片买卖事宜达成本合同。 二、定义 合同指本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采购订单,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规定。 价格指由双方商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和币种(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产品指采购订单中所列名称及型号的货物,即IC芯片 采购订单指乙方发给甲方的包含产品型号、数量、交货期和支付条款等内容的文件,与本合同一起构成双方交易内容。 销售出库单是甲方按乙方之要求,送货至乙方工厂或指定地点之交货凭证,乙方应安排人员签收或盖章。
14、三、合同有效期及续展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限届满续展:本合同期满前30天,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如双方未另行签订新协议替代本协议时,本协议始终有效(即每过壹年均持续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壹年)。 四、标的: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产品,合同期内甲方按要求提供乙方采购订单中经双方确认的产品。 五、品质条款 5.1、质量检验期限: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每次供应时向乙方注明要求样品检测。如有异议,乙方应自货物接收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自接收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验收合格。 5.2、不合格产品
15、:当产品的某项技术要求与甲方提供的规格书中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自收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收,可以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对于不合格品,甲方可以予以换货、降价或退货。但如产品缺陷系因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善等非甲方原因引起,甲方一律不予以任何形式的换货、退货或者降价。 5.3 保质期:产品保质期为从甲方送货至乙方之日起( )个月,超过保质期或者因乙方保管 不善等任何非甲方原因所致的品质问题,甲方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不论是否在质保期限内,点焊品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 六、安全责任与赔偿: 6.1经双方确认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爆炸、起火,甲方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乙方的直接财产损
16、失,但间接损失不予赔偿。如发生爆炸、起火,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有效报警并采取妥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以及在第一时间有效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 不当只是损失扩大的,甲方对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扩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如爆炸、起火是由于乙方(含其员工)搬运、装卸、存储、使用不当或者是由于第三方原因等非甲方品质问题原因造成的,甲方不对乙方(含其员工)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如甲、乙双方对爆炸或者起火的原因存在争议,有双方聘请独立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如果系非甲方品质问题所致,卸缓细癫贰杂诓缓细衿罚追娇梢杂枰曰换酢导刍蛲嘶酢绮啡毕菹狄蛞曳奖懿簧啤褂貌簧频确羌追皆蛞穑追揭宦刹挥枰匀魏涡问降幕换酢嘶趸蛘呓导邸? 5.3 保质期:产品保质期为从甲方送货至乙方之日起( )个月,超过保质期或者因乙方保管 不?4f629b0d-7ab8-402f-9aed-fb9611ce73d0_xljte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