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淮安市汇鑫有限公司合同管理总则.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569049 上传时间:2024-05-03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淮安市汇鑫有限公司合同管理总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淮安市汇鑫有限公司合同管理总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淮安市汇鑫有限公司合同管理总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淮安市汇鑫有限公司合同管理总则.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淮安市汇鑫有限公司合同管理总则.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淮安市汇鑫有限公司合同管理总则合同管理职责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1、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支持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3、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二、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1、合同承办人员参与合同的谈判与签订。2、审查合同,保管好合同专用章。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5、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管理部

2、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报告。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7、定期向领导汇报合同管理情况。合同专用章保管使用制度1、 本公司的合同专用章由专人统一管理。2、 如遇工作需要,需携带外出,应事先办理借用手续,用后立即归还。5、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使用的检查工作列入每年的合同检查范围之内。6、合同专用章不得代用,混用。发现利用合同专用章进行违法活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依法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7、任何人不得擅自刻制合同专用章,如发现有此类行为的发生,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8、凡遇合同专用章遗失,应立即向本公司领导报告,并备案,在当地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办理相关证明材料。9、凡遇合同专用

3、章变更,需重新刻制,其申请程序与手续与新申请相同,原合同专用章交还合同管理部门统一处理。合同(重大合同)订立审签管理制度一、合同审签管理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3、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如果没有合同示范文本,应当参照类似的示范文本。采用合同示范文本时,可以根据所订合同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补充约定。4、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6、订立合同时,必须完备

4、合同条款。7、对签订的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并力求选择本公司所在地法院。8、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9、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10、签订的所有合同不作为合同外的其它事宜、如贷款抵押等。三、合同审签程序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3、签订合

5、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4、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各类电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6、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四、重大合同适用范围1、签订的下列合同,

6、视为重大合同: 订立价金在二十万元以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价金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合同; 投资、联营的合同; 涉外合同; 合同承办人认为需可行性审查的其他合同。五、重大合同审签附加程序1、重大合同,应当及时进行可行性审查。合同的可行性审查由承办公司或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以会签的形式进行。也可以通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的形式进行。2、签订重大合同,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各公司订立的重大合同,由合同承办人按其隶属关系,送交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应遵循的管理原则和办法。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二、

7、合同履约管理1、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3、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

8、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告。4、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

9、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合同纠纷处理制度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合同纠纷处理应遵循的管理原则和办法。二、合同纠纷管理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参加仲裁或诉讼。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6

10、、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书、答辩书、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的副本或正本复印件,自发出或收到之日起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合同管理部门备案。三、合同纠纷处理程序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法定代表人,提供材料。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4、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5、在涉及合同纠纷的诉讼或非诉

11、讼活动中,行使可能引起国有资产流失的处分权时,应当报请有关部门公司批准。合同资料管理制度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合同资料登记、归档与统计应遵循的管理原则和办法。二、档案资料内容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标的验收记录;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三、合同资料登记、归档与统计1、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按部门编号,妥善保管。合同管理台帐由合同管理员负责建立和保存。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一个月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合同管理员。合同管理员对合同档案资料核实后一个月内移交档案室归档。-精品 文档-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