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篇一: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书(最新)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协议书甲 方:公司法定代表人:_ 地 址:_ 电 话:_ 乙 方:公司法定代表人:_ 地 址:_ 电 话:_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合作投资建设开发甲方位于xx省xx市路号土地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书。第一条 合作项目概况1-1、土地概况双方合作的土地位于省市路号,共计约_亩(以下简称为“项目用地”,面积以勘察测绘院最终测量的成果图为准,该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一);该土地上现有部分建筑物需拆除。上述项目用地之土地性质现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为40年,甲方为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1-2、合作项目概况及性质双方拟以项目用地为开发资源,共同投资合作开
2、发商住楼住宅小区,该项目暂定名称为_(以下简称为“*小区”或“合作项目”),*小区的容积率及建筑面积以规划部门最终审批核准的批复文件为准。小区拟定建设开发期限为自双方合作的项目公司取得国有商住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后_个月。小区拟定投资总额约为_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项目投资总额”)。第二条 双方投资合作的条件2-1、甲方提供的合作条件甲方以第一条所述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相关审批手续费用作为双方投资合作的条件。2-2、乙方提供的合作条件乙方以该项目所需的建设开发资金及项目开发管理支持团队作为合作条件。2-3、合作前提2-3-1、本合同订立后,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之约定诚信全面履行各自的合同义
3、务。双方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互相尊重、支持和合作;在涉及规划控制、销售控制以及争取政府优惠政策和支持等重要事项甲方应给予乙方大力支持和协助。2-3-2、本合同订立后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佰万元人民币(¥万元);2-3-3、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同日应向乙方出具收据,并将合作项目的国有土地证原件交乙方保管。2-3-4、双方全面履行本条款规定的2-3-2、2-3-3的合同义务后,即各自指派专人共同办理设立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项目公司的相关证照手续。第三条 项目公司3-1、双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15日内在汉中市注册成立合作项目开发公司,该公司暂定名称为_(以下简称为“项目公司”,公司名
4、称以当地工商机关最终批准登记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_万元人民币。3-2、双方应当指派专人负责办理项目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与项目公司经营项目所必须的各项行政许可审批手续。第四条 甲方的合作分工及义务4-1、【a阶段】甲方的目标任务:将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性质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目标任务完成时间:项目公司成立后_日内(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导致的迟延可相应顺延,其他情况不得顺延)。费用承担:甲方承担完成本阶段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4-2、【b阶段】甲方的目标任务:将项目用地之商住性质的土地使用权作为甲方对项目公司的实物投资变更至项目公司名下,使项目公司取得
5、合作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目标任务完成时间:a阶段目标任务完成后_日内(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导致的迟延可相应顺延,其他情况不得顺延)。费用承担:甲方承担完成本阶段甲方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4-3、【c阶段】甲方的目标任务:将将项目用地整理至“三通一平”的用地状态。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b阶段目标任务完成后_日内。费用承担:甲方承担完成本阶段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4-4、甲方的其他合同义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还须承担如下合同义务,甲方履行如下合同义务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项目公司承担:4-4-1、在mm小区建设开发阶段,甲方应负责协调合作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四邻关系,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开发。
6、4-4-2、负责解决合作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事宜,保证合作项目正常实施。4-4-3、协助乙方办理合作项目的设计、报建、建审、开工、销售等开发过程中所需的相关手续、资料。4-4-4、负责办理其他合作项目开发期间必须以甲方名义办理的相关事务。4-4-5、负责办理其他合作项目开发期间若以甲方名义办理将会达到以下目的之一的相关事务:降低处理成本;节约处理时间;有利于本合同双方合作。4-4-6、其他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应由甲方负责办理的事务。第五条 乙方的合作分工及义务5-1、【b阶段】乙方的目标任务:将除甲方出资的土地之外的项目公司的现金注册资本支付至项目公司名下。目标任务完成时间:乙方完成b阶
7、段目标任务后_日内(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导致的迟延可相应顺延,其他情况不得顺延)。费用承担:乙方承担完成本阶段乙方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5-2、【d阶段】乙方的目标任务:取得合作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标任务完成时间:甲方完成c阶段目标任务后_日内(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导致的迟延可相应顺延,其他情况不得顺延)。费用承担:完成本阶段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支付。5-3、【e阶段】乙方的目标任务:指派乙方专业的房地产开发管理团队到项目公司进行管理并实施本合作项目的各项与开发有关的工作;通过乙方自篇二:房地产合作开发协议书房地产合作开发协议书甲
8、方:海南扶贫工业开发区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海南善水房地产开发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 海南教师村”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约 亩),规划用地性质为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 年。项目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 层(包括住宅面积平方米、底层商网面积 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平方米)。二、合作形式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合作开发的合作形式。 甲方出土地,乙方负责投资开发,乙方给予甲
9、方固定回报,承担全部项目开发费用。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预付甲方人民币xxxxxx 万元整(¥ 万元),作为甲方的项目前期补偿与收益。乙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承担相关费用,并独立享有项目销售的全部收益。三、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含深基坑手续)。并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第一条的内容一致。2、乙方负责承担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配套费(包
10、括城市建设配套费、垃圾处理、绿化、人防、消防等费用)、图纸设计费,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费用(包括白蚁防治、商混、墙改、档案整理等费用)。3、甲方应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移交项目地块以及现场临时供水、供电,并保证项目用地无界址纠纷,项目产权明晰,无抵押等他项权利。4、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关的行政手续与本项目的全部资料与图纸文件。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应负责同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乙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乙方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6、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在本协议签订以前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由
11、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四、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项目补偿与收益。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补偿与收益后,对本项目具有独立的开发权与经营权,独立开展本项目的开发建设与营销工作,并享有本项目的全部收益。3、为保证项目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定员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协助甲方的规划报批、图纸设计以及申请施工许可等相关工作。4、乙方承担自己进行项目开发建设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有关债权债务。5、乙方在项目完成后负责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行政手续。五、付款方式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以内,甲乙双方在立共管帐户,用于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甲方项目
12、补偿与收益。2、自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5日内,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3、自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5日内,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万元)。4、在项目结构封顶之日,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5、甲方应在乙方付款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含税发票。六、项目相关资料手续的移交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前期相关的全部资料影印件,包括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供乙方进行项目的开发准备工作。2、在乙
13、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甲方相关的行政手续与项目全部资料、图纸的原件。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关行政手续包括: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代码证正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协议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户。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续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专人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工作范围内对甲方行政手续的正常使用,直至项目最后完成由甲方负责收回。4、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相关资料原件。七、违约责任1、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
14、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偿协议总金额的5违约金。2、乙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日期)支付款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给甲方未支付款项5的逾期违约金。八、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九、其他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
15、具有同等效力。甲方: 乙方: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篇三: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书(1)(范本)合 作 开 发 房 地 产合同书二oo七年九月二十七日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书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互利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发建设位于海口市秀英区白水塘北侧地块房地产项目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土地及其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双方本次合作开发的项目暂定名称为 “园丁佳苑”,最终名称以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项目”)。2、项目位置本项目占用的土地位于海南省
16、海口市秀英区白水塘北侧,土地使用权证号码为海口市国用(籍)字第q1734号和海口市国用(籍)字第q1735号,四至坐标见土地使用权界址坐标表。3、项目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生活用地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1173.1平方米(约合136.76亩),甲方已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上述项目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按市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核定为准。 、项目规划内容本项目用地规划指标根据海口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为准,作为双方合作项目建设指标。第二条、合作方式1、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内容的商品房项目建设用地,参与项目开发建设和监督经营管理。2、乙方提供本项目除土地地价之外的全部开发建设资金,并负责本
17、项目的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工作。乙方提供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建筑、设施设备及安装资金,本项目的勘察、规划设计、环境、绿化、消防、环保、人防、小区道路等报建及建设费用,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3、乙方承担项目销售费用。销售费用包括广告费用、委托销售代理费及其他为销售房屋而支出的费用。4、本项目以双方的名义共同开发建设,并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房屋销售收入及承担政府依法收取的税费(双方所付税费从双方应分得的收入中直接扣除,从共管账户中统一支付),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按约定比例分配未销售完毕的房屋。第三条、合作利益分配和税费承担1、合作项目销售期间,按照甲方占 20% 、乙方占80% 的比例分配
18、房屋销售收入,按同样比例承担政府依法收取的税费。2、乙方销售房屋时,销售款进入由双方共同监管的专门帐户,在预留应向政府缴纳的各项税费后按实际发生的销售收入定期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时间另行约定)。销售期满后,双方进行统一结算。3、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约定比例分配的在销售期内未售出的房屋,按照可销售面积甲方占20,乙方占80进行利益分配(分配时应充分考虑房屋的楼层、朝向、功能和户型等因素合理搭配)。对于不可销售部份(政府规定不可分摊面积)同样按以上约定比例享有权益和承担建成后的运行成本。分配房屋时,双方须无条件给予配合及方便。第四条、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之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明,
19、保证本项目土地使用权证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项目用地的全部地价款。2、甲方负责提供有关手续,协助乙方办妥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有关消防、环保、人防等事项的报批手续。负责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开发建设。4、甲方为处理征地遗留问题、搬迁及安置补偿问题的责任主体,乙方负责具体实施,以确保本项目顺利开发。5、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合作开发的政府审批及登记手续,甲方应为所售房屋办理房屋产权证提供相关手续和便利。6、甲方应为购房者申请按揭贷款提供银行认可的阶段性担保责任。7、在双方经协商一致分配未销售的房屋后,甲方同意乙方以甲
20、方的名义销售所分得的房屋,并为办证提供一切便利,因此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二)乙方责任、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如期投入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保证建设工程按时按质完成。2、乙方负责场地清理,场地平整等。3、乙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后90天内本项目方案的设计,并承担设计费用。方案设计须经甲方确认后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报建获得批准后应尽快完成施工设计。在施工期间,项目规划若需调整及变更,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4、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建设的管理、房屋销售工作,包括选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单位、销售代理单位,以甲、乙双方共同名义分别与上述单位签订并履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监理
21、合同以及有关建筑装饰材料、设施、设备的买卖合同、委托销售代理合同等。乙方选择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须报甲方备案。甲方对乙方的经营管理有权监督,并有义务给予协助,提供或办理实施上述行为所必须的手续。5、乙方负责组织工程的各项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对于存在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解决,承担工程的质量 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湖南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IC芯片买卖事宜达成本合同。 二、定义 合同指本合同以及与之相关
22、的采购订单,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规定。 价格指由双方商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和币种(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产品指采购订单中所列名称及型号的货物,即IC芯片 采购订单指乙方发给甲方的包含产品型号、数量、交货期和支付条款等内容的文件,与本合同一起构成双方交易内容。 销售出库单是甲方按乙方之要求,送货至乙方工厂或指定地点之交货凭证,乙方应安排人员签收或盖章。 三、合同有效期及续展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限届满续展:本合同期满前30天,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如双方未另行签订新协议替代本协议时,本协议始终有效(即每过壹年均持续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壹年)。 四、标的:
23、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产品,合同期内甲方按要求提供乙方采购订单中经双方确认的产品。 五、品质条款 5.1、质量检验期限: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每次供应时向乙方注明要求样品检测。如有异议,乙方应自货物接收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自接收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验收合格。 5.2、不合格产品:当产品的某项技术要求与甲方提供的规格书中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自收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收,可以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对于不合格品,甲方可以予以换货、降价或退货。但如产品缺陷系因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善等非甲方原因引
24、起,甲方一律不予以任何形式的换货、退货或者降价。 5.3 保质期:产品保质期为从甲方送货至乙方之日起( )个月,超过保质期或者因乙方保管 不善等任何非甲方原因所致的品质问题,甲方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不论是否在质保期限内,点焊品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 六、安全责任与赔偿: 6.1经双方确认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爆炸、起火,甲方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乙方的直接财产损失,但间接损失不予赔偿。如发生爆炸、起火,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有效报警并采取妥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以及在第一时间有效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 不当只是损失扩大的,甲方对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扩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如爆炸、起火是由于乙方(含其员工)搬运、装卸、存储、使用不当或者是由于第三方原因等非甲方品质问题原因造成的,甲方不对乙方(含其员工)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如甲、乙双方对爆炸或者起火的原因存在争议,有双方聘请独立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如果系非甲方品质问题所致,卸缓细癫贰杂诓缓8751d95d-d23d-4071-ba22-6392f21c8221_xljte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