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论如何做好当前信访工作.doc

上传人:1587****927 文档编号:1567143 上传时间:2024-05-03 格式:DOC 页数:21 大小:52.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论如何做好当前信访工作.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论如何做好当前信访工作.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论如何做好当前信访工作.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论如何做好当前信访工作.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论如何做好当前信访工作.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范文最新推荐- 论如何做好当前信访工作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不断增多的大规模群体信访和矛盾激烈的个体信访,引发了持续上升的信访洪峰,成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以成都某地为例,1998年信访总数28000件次,XX年信访总数84000件次,XX年信访数321619  件次,XX年14月达129754件次,较去年同期上升94 %,高增长的信访量可谓居高不下,愈演愈烈,各级政府机关在处理信访工作中,要花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特别是最基层的街道办、乡镇政府,在面对大量的群体信访和矛盾激烈的个体信访,上有领导指令化解的压力,下有群众极端不满的怨气,信访部门

2、在解决信访事项的过程中处于两难的境地。    信访是人们在经济生活中的现实矛盾反映。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在经济生活中的交往日益频繁,由此产生的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自然人与其它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刑事纠纷、行政纠纷呈显著上升趋势。在处理和解决这种人民内部矛盾过程中,往往通过人民调解、行政执法以及诉讼等程序能够使大多数的问题得以圆满解决,产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有关职能部门的处理结果也能够欣然接受,起到了既能维护法律权威,又能达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目的。然而,一些或因对政府职能部门执法不满、执法不公,或因自身处于社会劣势地位而遭受不公平待遇或经济

3、损失的群众,按自己的主观意愿到任何一级机关解决问题,上访人往往认为单单依靠本单位、本部门不能解决问题,只有通过制造更大的声势、聚集更多的人数、采取更过激的行为、使用更严厉的措词、到达更高一级的党政单位信访才能达到其目的。街乡解决不了去某地某地里解决,某地某地里解决不了去某某里解决,某某里再解决不了就进京上访。更为恶劣的是部份上访人采取阻拦党政主要领导车辆、关闭行政机关大门、在国家以及党政要害机关静坐,更有甚者还冲击国家有关党政部门、砸毁公共财物,严重影响了党政机关的形象,扰乱了党政机关的正常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当然,发生上述行为后,当事人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治安处罚。  &n

4、bsp; 造成当前信访特别是集体访、重复访逐年增多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客观上的原因。由于当前我们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利益关系的不断调整,导致了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和利益结构的深刻变化,一些积累多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是需要一定过程的,而群众要求解决问题的心情迫切,这两者之间的矛盾,是造成群众信访和集体访、重复访增多的重要原因之一。二是主观上的原因。少数国家公务人员不依法行政,甚至违法乱纪,侵害群众的利益,有的对群众的合理要求或应该解决的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引发大规模群众上访;还有一些部门在实施改革措施过程中,程序不规范、不公开,工作方法简单

5、,操之过急,引起群众不满,进而引发群众集体重复上访。    前面提到信访人的行为能够严重影响了党政机关的形象,扰乱了党政机关的正常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那么现阶段党政机关是怎样对待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有什么样的性质和任务,又有什么样的作用呢?    中央领导同志曾多次批示指出:“信访工作是我们党和政府发扬民主、体察民情、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并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性生动地概括为体察民情的“寒暑表”、检验政策的“调节器”和发扬民主的重要“窗口”。xx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要求,要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领导干部要

6、亲自处理来信来访。这充分说明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作用。应该看到,做好信访和维护稳定工作,是实践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贯彻 “xxxx”重要思想中“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重要方面,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贯彻党的xx大精神的具体要求。同时,信访工作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独特的重要作用。信访工作做得好不好、有没有成效,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要把做好信访工作提高到贯彻落实“xxxx”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高度来认识。  

7、;   信访工作是体察民意的“寒暑表”,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减压阀”。信访工作不仅仅是信访部门的工作,也是我们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的份内事。在当前情况下,重视不重视信访工作,是检验领导干部素质高不高的重要标志;做好做不好信访工作,是衡量一个单位工作扎实不扎实的重要标准。一个不善于抓信访工作的领导干部,很难说是一个称职的领导者。要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尤其是作为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更要带头抓信访工作,亲自批办重要的群众来信,接待反映重大问题的来访群众,过问重要的来信来访处理情况,认真组织查处重大信访案件。要积极支持信访部门的工作,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8、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信访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经常性的政治工作,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群众工作,它属于上层建筑领域,是为社会主义政治服务的。具体地说,信访工作的性质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党和国家各级领导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一项群众工作和政治工作。这是因为信访活动的发起者是广大人民群众,他们反映情况,提出要求,都具有自发性和群众性。而看待、处理这些问题,就必须以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为准绳。这就使信访工作具有强烈的政治性。从现象上看,信访工作体现了信访者与受理者之间的关系;从实质上看,它体现了人民群众与国家和社会组织管理者之间的关系,从一个方面体现了社会

9、的政治制度。因此,信访工作是一项群众性很强的政治工作。二是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重要手段。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他们可以依照法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国家的管理。在现阶段,人民群众表达意愿,参政议政,实施民主监督、公开监督,信访形式已成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外的一件最常用的形式,而信访工作的任务恰恰是要尽可能恰当地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满足群众正当要求,反映群众的真实意愿,为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实施民主监督提供方便和条件。同时,还要严格按照宪法的规定,保障群众来信来访的民主权利的顺利行使,坚决反对和制止任何阻挠、压制群众正当行使信访权利的

10、错误行为。对打击报复信访者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党纪、政纪和法律予以制裁。三是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机关及其负责人密切联系群众,进行民主协商对话,了解民间信息的重要渠道。社会主义时期,党和国家的一切决策必须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为前提。群众来信来访正是各级领导机关和负责人了解民意的重要渠道,是领导者与群众进行交往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从某种意义上讲,信访工作就是领导与群众之间的一种联系,是受理者与信访者之间的一种对话。这种联系、沟通与对话,有比较直接、比较广泛、比较迅速、比较真实的特点。    信访工作是一项很繁杂、很具体的工作,没有老本可吃,什么时候重视了,什么时候

11、工作就有成效;什么时候松懈了,整个工作就会前功尽弃,毁于一旦。因此,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按照“只能加强, 不能削弱”的要求,努力做好信访工作,营造一个稳定的发展环境。    做好信访工作,关键是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一把手要亲自抓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负总责,要认真履行稳定和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有效协调各方力量开展工作;分管领导对信访工作负有直接的责任,要具体负责抓好稳定和信访工作的落实。对群众信访,根据其情况和性质,尽量做到领导亲自接待、亲自批办、亲自督查落实,认真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站在讲政治高度上,切实加强对信访

12、工作的领导,要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群众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强力量,常抓不懈。要进一步增强党性原则和群众观念,对信访部门开展工作给予人、财、物等方面的大力支持,配齐配强信访力量,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各级领导要按照xx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所要求的,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结合信访工作的实际,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深厚的感情,善待上访的群众,体谅和理解他们的困难,积极主动地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做好信访工作要进一步树牢宗旨意识,切实解决群众实际

13、问题。要从“倍加维护稳定”的高度增强忧患意识,采取得力措施减少群众集体上访。要积极主动地处理重大集体上访和突发事件,应该由哪一级、哪一个部门解决的信访问题,就由那一级、那一个部门认真处理好,不得上交、不得下推。对跨地某地、跨部门的信访问题,要及时通报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处理意见。要特别注意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讲究工作方法。要加大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既要文明热情,耐心细致地宣传政策法规,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又要坚持原则,把握尺度,注意方式方法,不能乱表态,乱开政策口子,引发新的矛盾。群众上访,一方面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没有做到尽善尽美,群众还有不满意的地方;另一方面也表明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充分

14、信任,希望并依靠党和政府给他们排忧解难。对信访群众要有真情实感,时刻考虑群众生活、群众利益和群众愿望。要把处理好每一件来信、接待好每一次来访当作是实践“xxxx”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千方百计地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对一些久拖不决的疑难问题,要在不违背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不要怕上访群众“占便宜”;对一时难以解决或不能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服工作,稳定群众情绪。要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领导同志要经常深入基层,察民情,解民忧,多做“雨中送伞”、“雪中送炭”的工作。     做好信访工作再就是要进一步树牢责任意识,切实抓好责

15、任制落实。信访工作本身就是领导干部的工作。要以落实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制为重点,从三个方面扎实推进信访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一是要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形势,讨论解决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坚持和完善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建立齐抓共管、联手处理信访问题的协作机制。二是要坚持落实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和值班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对信访量较大,领导干部本人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将部分信件交给同级信访部门专人办理,同时要抓好督办,定期过问处理情况。三是要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和责任追究制度。负责信访包案的领导要认真落实责任,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包案件调查、包问题处理、包人员稳定。对因敷衍、拖延、

16、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而贻误工作,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重复上访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行政处理信访事件,也有极难解决的,那么建立司法信访制度,把信访纳入法制轨道也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又一良好途经。党的“xx大”提出要依法治国,建立法制国家。其根本要求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规范都要纳入法制轨道,用法律的规定来调整和约束人们的行动。目前发生的无序上访事件,给社会治安形势也带来隐患。因此,首先要求加快信访方面的立法工作,制定和出台信访法。在程序上规定信访人员应按照一定的级别归口逐级处理,信访人员不得以自己的意愿任意选择信访机关。在对待信访问题的具体处理过程中都做到有法可

17、依,使其纳入法制轨道,彻底解决信访的混乱局面和无政府状态。    对信访当事人始终不服调解而不断缠访的,以听证会的形式予以终结则显得必要。构筑信访程序,是完善信访制度的需要,也是化解矛盾、促进调解、维护稳定的现实需要。从当前的发展来看,信访还未建立自己的程序,这是信访很不完善的地方。因此,亟需完善信访制度建设,建立一套信访程序,听证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制度,它的内涵是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外延则是立法、执法和司法等领域。听证是化解信访人对信访部门产生的抵触情绪的重要途径,因为听证在于“听”,不仅是主持人听,而且信访人也在听,各方均有平等的发言机会。这样,在信访部门的主持下

18、,信访人把问题讲清楚,有关部门参与解答,现场办公,促成了信访案件的解决。    总之,做好信访工作,既要坚定信心,按照xxxx的要求,为群众多办实事,为维护社会稳定做贡献,又要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群众上访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社会矛盾的复杂性。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政治敏锐性,增强政治鉴别力,与时俱进,努力做好信访工作。 腐败和反腐败是当今世界各国遇到的共同问题,能否有效地抑制和消除腐败现象,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和生死存亡,但由于腐败源于权力的滥用,权力极大的诱惑力和腐蚀力,使腐败屡禁不止。就我国而言,在一些地区和部门,不但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而且还呈发展

19、蔓延之势,腐败现象十分严重,腐败工作艰巨,任重而道远。如何有效抑制和消除腐败,最有效的措施之一是加强对权力集中部门的监督。 一、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强化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对权力集中部门的领导干部,要组织学习党章、国家公务员暂行管理规定等内容,组织学习清正廉洁的楷模和腐败沦落为囚徒的典型案例,从思想意识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努力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体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深刻含义,懂得自己的权力是人民给的,要代表人民群众掌好权,用好权。把它作为服务人民,造福于社会的条件;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是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新形势下

20、,要经得起权力和金钱的考验,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牢记党的宗旨,时刻把人民的利益,党和国家的利益放在首位,格尽职守,廉洁勤政,做党的好干部、人民群众的好公仆。 二、立法建制,使对权力集中部门的监督走上法制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从历史的角度讲,中国上下五千年,特别是秦始皇统一中国以来,中国文化无时无处不渗透着“家长作风”、“谁的官大谁说的就对”,一言堂盛行,特别是市场经济以来,这种一人说了算的作风更是一演一烈,人们已经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忽视监督、放弃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让监督、无从监督的情况普遍存在,说具体点就是:上级组织忽视监督,有些上级领导在选拔任用下级党政“一把手”时,过

21、分强调“能人”,忽视政治素质和个人品质。认为数字上去了就是政绩,敢干就是开拓,会变花样就是改革者,使一些素质低、动机不纯之人走上“一把手”的领导岗位上,这些人得志后,更加肆无忌惮,而上级领导又忽视对其思想作风、品质、廉政勤政等情况加强管理监督,出问题才大吃一惊。二是上级领导放弃监督。有些思想作风不正的党政“一把手”为获取上级宠信,对上级直接领导迎合吹捧,而有些上级领导则沉迷于下级的阿遗谀奉承和“孝敬”之中,头脑昏昏然;有的对下级“一把手”凭感觉印象过分相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置之不理;有的官僚主义严重,不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只听一面之词,偏听偏信;有的则考虑下级“一把手”资历老或工作有成绩,对其错

22、误和问题宽容迁就;有的因与之有私利关系,对其问题和错误遮遮掩掩,实在遮掩不住了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有甚者,明知违法违纪,被有关部门立案查处,还要为其开脱、说情,袒护包庇,充当“保护伞”。三是周围的同志不愿意监督。领导班子成员不愿监督“一把手”主要是存在多种消极心态:有依附心态。把“一把手”看作自己升降、进退的决定因素,对其百依百顺,事事附和;有畏忌心态。认为监督“一把手”如果得不到理解,就会有“不尊重”、“争权夺利”之嫌,担心影响关系,遭打击报复;有自保心态。对“一把手”的错误行为内心反对并与之保持一定距离,但抱着“谁出事谁倒霉”的心态,“只管自家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由于存在种种消

23、极心态,班子内部在许多问题上附和、迁就、一团和气,互相监督有名无实。四是同级纪委不敢监督。现行党内职能监督实行的是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双重领导体制,但实际上是以横向同级党委领导为主,纵向上级纪委为辅。各级纪委都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进行工作,并主要是对同级党委负责,纪检干部的选配、任免、调动,同级党委的意见起主导作用,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的利益、待遇也由同级党政组织决定,上级纪委的领导实际上主要是业务工作的指导,在这样的状况下,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监督党政“一把手”的难度比较大。由此,有些纪检机关和纪委领导也就产生了“身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的思想,患得患失,怕这怕那,不敢监督。五是

24、党政“一把手”不让监督。我国是一个有着两千多年封建历史的国家,封建主义思想根深蒂固。一些人担任党政主要领导后,受封建主义残余和官本位思想的影响,民主意识淡薄,自恃位高权重,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看作特殊党员,凌驾于组织和他人之上,搞家长制,一言堂,独断专行,运用权力超越组织赋予的权限,甚至形成种种新的特权。有的只许自己监督别人,不许别人监督自己,大搞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对敢于监督自己的人进行打击迫害。六是干部群众无从监督。一些党政组织和党政主要领导,将一些本该公开的党务政务和个人重大事项神秘化、隐秘化,不让一般党员干部和群众知道,美其名日“保密”,实际上是怕公开了群众知晓实情,自己混不下去或断了谋

25、私的后路。干部群众没有充分的知情权,重大决策没参与,重要情况不了解,在一些热点问题上也只能听小道新闻,难辩真伪,对党政“一把手”无从监督。为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一是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目前,已经有的法规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公务员条例、行政许可法等,这些法规首先要坚决贯彻执行,其次要细化操作突出可操作性。最后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建立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机制,使反腐败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从而使监督法制化,制度化。 三、公开政务,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 实行政务公开,增加

26、权力集中部门行使权力的透明度,是社会进步发展的要求,也是抑制见不得阳光的腐败现象的有效措施。一是公开办事程序和结果,特别是与群众经常打交道的权力集中的部门,要将职权范围、办事程序和办事的结果向群众公开,并明确监督的行为规范,对违规者惩处的办法,从而使政务公开活动,权力运行过程公开化、规范化,防止“暗箱”运作,背后交易,假公济私等问题的发生。二是实行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制度。将财务收入和支出(包括单位小金库等帐资金)情况、特别是支出情况详细公布于众。三是公布监督电话号码,自觉接受群众、舆论的监督。 四、严肃法规,加大打击的力度 严格执法有一般预防和特别预防两个方面的作用。一般预防的作用是通过对一些违

27、法犯罪人员的惩办,教育多数人不敢犯罪;特别预防的作用是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将其教育改造成为新人。现在群众反映强烈的是对官员违法犯罪打击不力。打击不力不但会使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又会加速腐败现象的蔓延。因为对犯罪打击不力,犯罪成本低,犯罪分子就不惜挺而走险。社会上流传的“难受一阵子,幸福一辈子”、“一人受罪,全家享福”之类的说法就说明了这个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惩治腐败的法规,从其内容来说已覆盖了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但腐败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执法不严。因此,在整个反腐败的斗争中,自始至终都必须强调严格执法执纪,强化惩戒。一定要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8、无论是什么人,只要违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决绝不姑息。法纪的生命在于执行,严格的执行,要让敢于腐败者丢官、丢公职、甚至丢命,现在的反腐败行为,不但要“杀鸡给猴看”,如果“猴子”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就应依法依规严惩“猴子”,甚至“杀猴”给“猴”看。这样才能真正遏制住腐败行为的发生。 五、要把权力集中部门的“一把手”作为监督的重点 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第三条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这句,强调得比较好,古人言:“大梁不正二梁歪”,因为主要负责人在党委班子中处于关键地位,在行政领导班子中处于统帅地位,

29、在决策中处与主导地位,在实施决策中处于指挥地位,是群众之首,事业之帅,对所在地方、部门、单位的经济建设和事业起决定作用。他们比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有更多更大的权力,他们的从政道德和个人品质言行举止如何,对所在地方、部门、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具有重要的影响和导向作用。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工作面广,接触面广,运用权力机会多,遇到各种诱惑和考验也就更多。这种地位特殊、权力大,如果监督失控或监督不力,就会独断专横,滥用权力。往往一句话就决定干部职工的荣辱升降;一挥笔就开支国家、集体的巨额资金;一张字条就确定工程项目的命运,给国家、集体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甚至影响一个地方、一个单

30、位、一个部门的发展和稳定。事实证明“掌握权力而不受监督,必然导致腐败。”例如:云南的李嘉廷、北京的陈希同等。从暴光案件中,党政“一把手”违纪犯罪案件仍呈上升趋势。因此,加强对权力集中部门的监督,重点是对“一把手”的监督:一是强化上级监督,主要是确立直接领导对“一把手”的监督责任,实行监督责任追究制,避免一些上级领导只管工作不管人,对下级“一把手”放弃监督的不正常现象,下级“一把手”出了问题,除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违纪责任外,应视情况追究上级直接领导的监督责任,以增强上级直接领导监督下级“一把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二是规定资金审批程序和资金审批的数额。三是坚持个人和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四是实行领导干部

31、个人重大事项和工作报告制度。作为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领导。每天的工作要有详实的记录,包括下基层工作的活动情况。领导干部的个人重大事项和工作情况。每季度要向所在党支部,每半年应向所在机关和单位的党员干部和职工代表报告,自觉接受党内党外干部群众的监督。领导干部公务活动公开,不仅有利于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而且是克服和解决每天陷入迎来送往和“文山、会海”的有效措施。五是制定在任期间和离任审计制度。   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中央明确指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要深入推进,作为基层政法机关、基层政法干部,如何更进一步理解“规范”、“公正”,要求必须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指导各项工作。什么是

3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当前这一理念在基层政法干部中存在什么问题,试根据基层工作状况,做些简单的探讨。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和内涵法治理念反映了人类文明的现代形态对公共生活规范和秩序的特殊理解,现代文明对作为普遍规则的法律以及公共权力和个人权利给出了新的定义,从而在法律与权力、法律与权利、权力与权利这三种基本关系中形成了三种信念,即法律至上、权利平等、公民自治这是构成法治理念的核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治理念也不能脱离这样一个理念基础。法律至上在现代文明中,法律不再是政府的命令,而是一种具有社会公约性质的、表达社会共同信念的共同规则。法律从政府的工具转而成为

33、政府的主宰和存在的依据,并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方式去思考和行动;国家的治理者与受治者均须受到法律的平等约束;共同规则需要有人去守护和执行,而这正是政府和公共权力赖以存在的基本理由。权利平等在法治理念下看,法律作为一个统一标准,应当对一切人的相同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做出相同的反应,这乃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公理。公民自治无论是在经验上,还是在逻辑上,都可以说没有自治便没有法治。自治不仅是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也构成了法治的基础,没有法律保护下的自治,便不能排除已往文明形态中专制性的“他治”和人治。    我国在现阶段,实行依治治国的方针和贯彻法治原则,意味着包括治国者在内的一切人

34、都必须按照法律的指引来行动和思考,离开了合法与非法这个前提去单纯考虑利与弊、成本与收益、善与恶,是法治原则所不允许的。因此,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认识人治与法治的区别。人治主要借助执政者的个人理性,一种不受普遍规则约束的“现场理性”来全权处理一切社会事务,法律只是“办事的参考”;法治主要是借助于规则化、形式化、客观化的公共理性“法律”来处理涉法性社会事务,执政者的个人理性只是在法律允许的和有限的自由裁量范围内发挥作用。    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障碍我国有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人治的痕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法治的意识还很淡薄。就当前基层而言,因受人们的生活环境

35、、生产条件以及自身素质等众多因素的制约,政法干部要完全树立法治理念就还有很多障碍。    1、传统文化的认识偏差    中国自上一世纪末便在西方的影响下出现了实行法治的要求,但时至今日仍处在走向法治的起点上,之所以如此,除社会历史等方面的原因外,与近百年的文化状况有很大的关系。在由外来冲击而引起的长期震荡中,中国既未能在立足本土文化的基础上实现传统文化向现代的转化,亦未于传统文化之外建构出新的文化系统,实行法治所需要的文化环境始终没有形成。因而在经过长期徘徊后重新开始走向法治之路的今天,我们面对的困难中仍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传统文化的影响

36、。最能代表这种文化的,是人们常引用的孔子关于德、礼、刑、政关系的论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在孔子看来,道德是带有根本性的规范,治国应以道德为本,倘若道德毁坏了,其他规范就很难起作用,所以他又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从这种思想出发,孔子不承认与道德冲突的司法裁决,弟子公冶长因行正获罪,孔子并不认为其有罪,说:“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并将女儿嫁与公冶长。孟子更进一步,在回答弟子假设的如舜父犯杀人罪舜应怎么办时,明确提出舜可抛弃其位,窃父而逃,在他看来,孝作为伦理道德,是高于法律的。    2、风俗习惯、情感等和公正执

37、法的现实碰撞  基层,尤其是落后地方的农村,存在的很多风俗习惯,是和我们现行的法律法规相悖而行的。例如,在当前的农村,在遗产继承问题上,往往存在这样一种沿袭的习惯:夫妻一方去世,去世一方的财产往往是由其配偶“继承”,其子均无权继承,而其女的情况更糟,即使是父母均亡,女儿也无继承权。这样,当父母与子、兄弟与姐妹之间发生遗产纠纷时,基层司法机关进行调解时,往往要尊重当地风俗,结果是违背法律;而要依法办事,又往往在农村遇到重重障碍,无法“依法办事”。否则,面对的是群众的反对,严重时就会引起“公愤”,从而影响农村的稳定。    在情与法的问题上,同样会

38、引起法治理念的偏差,例如:一个儿童在邻居家与小朋友玩耍,不小心摔倒受伤。这个孩子的父母便起诉邻居小朋友的父母,认为他们没有起到监护职责。法院判决邻居赔偿受害人数万元。这样的判决是合法的,但产生的社会效益是什么呢?那就是:今后千万不要让邻家的孩子来玩耍,这样才可以免生是非。可如此一来,左邻右舍的孩子不得沟通,这对人与人之间合理、健康的感情是多么残酷的摧残!我们现行的许多法律是从西方移植、借鉴来的,西方法律价值观念的核心是个人主义,它把个体的权利作为法律的逻辑起点,其长处是保障了每个个体的利益与尊严,而短处则是缺乏对整体和谐的关注,硬要把本来亲密无间的人类群体拆成一个个孤立的分子。因此,冷漠、缺乏

39、人情味、紧张、恐惧等已成为西方公认的社会病。类似的情况在农村比比皆是,造成了群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对执法人员、行政人员的抵触,同时在客观上造成基层政干部树立法治理念的障碍。    3、“红头文件”与法律法规的违背    基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很大一部分在内容上是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但是一些地方往往为了解决某一时期的突出问题或急于推进某一个方面的工作而矫枉过正。个别领导者拍脑袋出台一些举措后,具体执行或推行的人员就成了第一线的行政主体,这些“主体”有时还要绞尽脑汁为这一政策作些违法的辩解,反对的人多了,文件的

40、出台之日,也是废止之时,这种朝令夕改的做法在基层也是司空见惯的。久而久之,就大大削弱了群众对“法治”的认同度。    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途径    1、切实推进基层的普法宣传工作   普法,是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的最有效的途径。就目前而言,我们的普法只是针对了文化素质较低的广大农村,对行政、执法干部的普法力度不大,普法宣传教育对绝大部分干部已变成了形式。在参加普法学习和考试中,仅限于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在认真学习、考试,而局级以上高级干部则很少参与,偶有为之,也是“秘书”代劳。因此,中高级领导干部中的法盲现象也是存

41、在的,我们一些领导干部甚至是广大群众,由于受“刑不上大夫,礼不施庶民”的封建影响,一提到法治,就自觉不自觉地首先想到是治理老百姓,而很少首先想到治官、治权。    2、强化到位的执法监督    没有监督的政府,最后只能是专制政府,没有监督的执法,最终也只会沦落为“无法无天”的境地。我国法律规定有人大的监督、政协及民主党派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人民群众的舆论监督。但是在现实社会中,缺乏的是这些监督的真正落实到位。因此,强化监督,关键是要强化监督主体的法律意识、赋予他们法律上的保障权利,并激励监督,建立切实到位的监督机制,使他们能够乐于

42、监督、敢于监督。监督的途径很多,除常规的检查外,对重大信访热难点问题定期进行排查,认真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行政过错行为追究制等,使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使执法主体的行为进一步合法、规范,才能真正树立起干部的法治理念。    3、突出“程序优先”原则    在我国的法律传统中,重实体轻程序的影响是根深蒂固的,行政主体在执过程中也往往重结果轻过程。其实,程序是执法公正的基本保障,著名的“蛋糕法则”就有力的验证了这一点:有一位母亲买了一块蛋糕,她对两个儿子说,谁切蛋糕都可以,但是切蛋糕的人不能先拿蛋糕,先拿蛋糕的人不能切蛋糕。这个规定使两个儿子不敢把蛋糕切大了,而是力求“一样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下的法律程序正是力求公正执法的“法则”。因此,我们必须按程序办事,用程序来制约行政干部、执法人员的行为,这样就有利于基层干部用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来约束和指导自己的涉法行为 21 / 21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