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露天广告租赁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当事人于日期签订:甲方(广告展示方):姓名/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广告租赁方):姓名/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拥有在指定区域内进行露天广告的权利,乙方希望租赁该指定区域进行广告展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租赁范围1.1 甲方同意将指定区域内的露天广告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以进行广告展示。1.2 租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牌、横幅、标识等露天广告媒介。1.3 租赁期限: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注明具体日期)。第二条 租赁费用2.1 乙方同意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租赁费用标准支付租赁费用。2.2 租赁费用支付方式:(注明付款方式,如银行转账、
2、现金支付等)。2.3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赁费用,甲方有权暂停广告展示,并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三条 广告展示内容3.1 乙方提供的广告展示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不得含有虚假、误导、诈骗等有害信息。3.2 广告展示内容应保证原创性,未涉及抄袭、侵权或冒用他人作品等违法行为。3.3 甲方有权对广告展示内容进行审核,并可以要求乙方进行修改或删除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内容。第四条 法律责任4.1 若广告展示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侵犯他人权益,甲方有权停止广告展示,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4.2 乙方承诺对其提供的广告展示内容负全部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4.
3、3 双方应互相配合,共同应对因广告展示内容引起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并承担自身的法律责任。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甲方和乙方同意对本协议内容及其他双方共同知悉的商业秘密、技术、财务信息等保密,并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5.2 除非获得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第六条 协议变更和终止6.1 任何一方希望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终止,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6.2 终止协议后,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广告展示区域清空,恢复原状。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2 协议中的任何争议,不得涉及政治问题。第八条 其他8.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留白无正文)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