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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T 2067-2022 锅炉用固体废弃物燃料性能评价规则(福建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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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13.030.99 CCS Z 13 35/T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 20672022 锅炉用固体废弃物燃料性能评价规则 Specification for solid waste fuel evaluation of boiler 2022 - 08 - 08 发布 2022 - 11 - 08 实施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B35/T 20672022 I 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评价流程 . 2 5 评价样品 . 3 6 评价要素 . 4 7 评价方法 . 5 8 评价结论 . 9 9 评价报告

2、 . 9 附录 A(资料性) 锅炉用固废燃料性能评价报告 . 10 附录 B(资料性) 锅炉用固废燃料性能评价报告 . 14 参考文献 . 20 DB35/T 20672022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福建省承压类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福建工程学院、福州和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自丽、陈小韩、陈晖晖、丘性通、戴国栋、高玉姜、罗威威、尤俊、刘一杰、龚

3、凌诸、杨雪辉、程宇。 DB35/T 20672022 1 锅炉用固体废弃物燃料性能评价规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锅炉用固体废弃物燃料性能评价规则的评价流程、评价样品、评价要素、评价方法、评价结论、评价报告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燃煤掺烧固体废弃物锅炉、 纯燃生物质锅炉、 垃圾焚烧发电锅炉等锅炉用固体废弃物的燃料性能评价,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焚烧炉处置固体废弃物的燃料性能评价参照执行。 本文件不适用于危险废弃物和生物质成型燃料的燃料性能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

4、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85.3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52014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T 24602200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单独焚烧用泥质 GB/T 270252019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 27476.1 检测实验室安全 第1部分:总则 GB/T 287302012 固体生物质燃料样品制备方法 GB/T 287312012 固体生物质燃料工业分析方法 GB 30485

5、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 307602014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 GB 34330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GB/T 358202018 林业生物质原料分析方法 取样方法 GB/T 39198 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 CJ/T 962013 生活垃圾化学特性通用检测方法 CJ/T 3132009 生活垃圾采样和分析方法 HJ/T 201998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 1024 固体废物 热灼减率的测定 重量法 DB35/T 20672022 2 3 术语和定义 GB 18484、GB 184852014、GB 18599、GB/T 246022009、G

6、B 30485、GB 307602014、GB 34330、GB/T 39198、CJ/T 313200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锅炉用固体废弃物燃料 solid waste fuel for boiler 锅炉用固废燃料 solid rubbish fuel for boiler 用于锅炉单独焚烧或协同处置并释放出热能的一般固体废物燃料。 注: 锅炉用固体废弃物燃料分为工业固废燃料、市政污泥燃料、生活垃圾燃料、农林固废燃料、养殖固废燃料和其他固废燃料。 3.2 评价样品 evaluation sample 用于进行锅炉用固废燃料评价的样品。 3.3 生活垃圾可燃物百分

7、比 household waste combustible content 可燃物百分比 combustible content 生活垃圾经烘干后,在不小于850 高温条件下燃烧、灰化冷却后所减少的质量百分比。 3.4 锅炉用固体废弃物燃料评价等级 evaluation grade of solid waste fuel for boiler 锅炉用固废燃料评价等级 rank of solid waste fuel for boiler 用于评价锅炉用固废燃料性能优劣的指标等级。 4 评价流程 锅炉用固废燃料性能评价流程见图 1。主要包括锅炉用固废燃料采样、评价样品的制备与保存、评价要素、评价

8、方法、评价结论与评价报告等。 图1 评价流程图 DB35/T 20672022 3 5 评价样品 5.1 样品采样 5.1.1 锅炉用固废燃料采样人员应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避免因防护不当给采样人员带来的伤害。 5.1.2 应按照 GB/T 39198 划分的类别和来源对锅炉用固废燃料进行分类采样, 不应将不同来源的锅炉用固废燃料混合,具体采样方法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5.1.3 采样过程应保持评价样品原有的理化指标,防止带入杂质或污染。 5.1.4 评价样品应均匀采集,使其具有代表性,每份工业固废燃料、其他固废燃料评价样品质量应符合 HJ/T 201998 要求,每份生活垃圾燃料评价样品质量

9、应符合 CJ/T 3132009 中表 5 要求,每份市政污泥燃料、农林固废燃料、养殖固废燃料评价样品质量应不小于 1 kg。 5.1.5 采样信息记录应详细、完整,宜包括采样人、采样时间、采样地点、锅炉用固废燃料种类、采样质量等。 5.1.6 采集后的评价样品应及时进行样品预处理,评价样品放置时间不宜超过 24 h。 5.2 样品制样 5.2.1 制样前,应先按照 CJ/T 3132009 中表 8 确定评价样品的物理组分,完成水分的测定,再利用专用的干燥箱、破碎机和研磨机等对评价样品进行干燥、破碎、研磨等预处理。 5.2.2 锅炉用固废燃料制样间应恒温、恒湿,避免阳光直射,安装通风除尘设施

10、。 5.2.3 锅炉用固废燃料评价样品应具有稳定的物理特性和化学组成,样品粒径不宜大于 0.5 mm。 5.2.4 锅炉用固废燃料制样方法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1 锅炉用固废燃料采样与制样方法 类别 来源 说明 采样方法 制样方法 工业固废燃料 工业污泥 纺织、造纸、板材等企业 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一般工业污泥,包括纺织污泥、造纸污泥、木业污泥等,不含危废污泥 按照 HJ/T 201998第 4 章进行采样 按照 HJ/T 201998第 5 章进行制样 废旧纺织品 纺织厂、印染厂等 纺织品原材料生产、加工和使用中产生的固废 废皮革制品 皮革厂等 皮革鞣制、加工和使用中产生的固废 废木制品

11、家具厂、板材厂等 木材加工废物,包括废木质家具等 废纸 造纸厂等 造纸、纸制品加工和使用中产生的固废 废橡胶制品 橡胶厂等 橡胶生产、加工和使用中产生的固废,包括废橡胶轮胎及其碎片等 废塑料制品 塑料厂等 塑料生产、加工和使用中产生的固废 废复合包装 包装加工厂等 生产中产生的含纸、塑料等材料的报废复合包装物 食品、 饮料等一般固废 食品、饮料等生产企业 食品、饮料等行业产生的动植物残渣,粮食及食品加工等固废 中药残渣 中药材加工厂等 中药生产中的植物残渣 采矿业固废 采矿厂等 采煤和洗煤过程中排放的固废,包括煤矸石、煤泥、废渣等 DB35/T 20672022 4 表 1 锅炉用固废燃料采样

12、与制样方法(续) 类别 来源 说明 采样方法 制样方法 生活垃圾燃料 城乡居民生活、活动等 生活、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废纸、塑料、布料、厨余垃圾、家具等 按照 CJ/T 3132009第4章进行采样 按照 CJ/T 3132009第5章进行制样 市政污泥燃料 市政污水处理厂等 市政污泥、水产养殖等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等 按照 GB/T 246022009 中的 6.1 进行采样 按照 GB/T 287302012 第4 章至第 7 章进行制样 农林固废燃料 农业、林业、园林绿化等 农业或林业产生的秸秆、稻壳、食用菌基质等,包括森林或园林采伐、育林废物,不包括食

13、品、饮料等行业产生的一般固废 按照 GB/T 358202018 第4 章至第 7 章进行采样 按照 GB/T 287302012 第4 章至第 7 章进行制样 养殖固废燃料 畜牧业养殖、水产养殖等 畜牧业、水产等养殖过程产生的动物粪便、尿液等 其他固废燃料 其他 无法与本表上述各类对应的固废 按照 HJ/T 201998第4章进行采样 按照 HJ/T 201998第5章进行制样 表中所列均不含危险废物,均不包括生物质成型燃料。 5.3 样品保存 5.3.1 锅炉用固废燃料评价样品储存室应避免热源和阳光直射。 5.3.2 样品应保存在密闭容器中,评价样品标识宜注明样品名称、样品质量、物理组成、

14、取样时间、制样时间、制样人。 来源:GB 287302012,第 8 章,有修改 5.3.3 锅炉用固废燃料评价样品留样时间不宜少于 50 个工作日。 6 评价要素 6.1 锅炉用固废燃料评价要素包括收到基工业分析、 收到基元素分析、 重金属浸出毒性及其他要素等,具体评价要素及测试方法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2 锅炉用固废燃料评价要素及测试方法 评价要素 测试方法 主要仪器设备 收到基工业分析 水分(Mar) 按照 GB/T 287312012 第 3 章进行测定 马弗炉或全自动工业分析仪 灰分(Aar) 按照GB/T 287312012第4章至第6章进行测定 挥发分(Var) 固定碳(FC

15、ar) 收到基元素分析 碳(Car) 按照CJ/T 962013第16章进行测定 元素分析仪 氢(Har) 氮(Nar) 硫(Sar) DB35/T 20672022 5 表 2 锅炉用固废燃料评价要素及测试方法(续)评价要素 测试方法 主要仪器设备 重金属浸出毒性 汞(Hg) 按照CJ/T 962013第8章进行测定 冷原子吸收测汞仪 砷(As) 按照GB 307602014附录B中B.5.5.1进行测定 原子荧光光谱仪 铬(Cr) 按照GB 307602014附录B中B.5.5.2进行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镉(Cd) 铅(Pb) 铜(Cu) 镍(Ni) 其他要素 收到基低位热值(Qne

16、t,ar) 按照CJ/T 3132009中6.5进行测定 氧弹式量热仪 可燃物百分比(CCar) 按照CJ/T 3132009中6.4进行测定 鼓风干燥箱、马弗炉 氯(Cl) 按照CJ/T 962013第5章进行测定 马弗炉 无机氟化物(F) 按照GB 5085.32007附录F进行测定 离子色谱仪 6.2 锅炉用固废燃料评价要素测试实验室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 可通过加装新风系统保证空气流通,防止锅炉用固废燃料评价要素测试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对人与周围环境的影响。 6.3 锅炉用固废燃料评价要素测试实验室环境条件应符合 GB/T 270252019 中 6.3 的要求, 测试安全条件应符合

17、GB/T 27476.1 的要求。 6.4 锅炉用固废燃料评价要素测试过程中,应避免发生评价样品洒落。 6.5 锅炉用固废燃料评价要素测试过程中涉及的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 6.6 锅炉用固废燃料应燃烧均匀、完全,焚烧温度应不小于 850 ,烟气停留时间应不小于 2 s,烟气含氧量应不小于 6%(湿基),热灼减率应小于 5%。 来源:GB 184842020,5.3.3.1;GB 184852014,5.3;GB/T 187502008,6.2.5;有修改 6.7 锅炉用固废燃料热灼减率应按照 HJ 1024 的要求进行测定。 6.8 锅炉用固废燃料焚烧后灰渣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应符合

18、GB 184852014 中 8.6 规定。 7 评价方法 7.1 锅炉用固废燃料水分不宜大于 50%,灰分不宜大于 25%,可燃物百分比不宜小于 25%,收到基低位热值不宜小于 4.18 MJ/kg。 来源:GB/T 187502008,6.1.1,有修改 7.2 锅炉用固废燃料中汞、砷、铬、镉、铅、铜、镍、无机氟化物应满足 GB 5085.32007 中表 1 的浸出限值要求。 7.3 按照表 2 对锅炉用固废燃料评价样品进行测试后,得出评价要素的测试结果,再按照表 3 的规定对评价要素的测试结果进行判定。 DB35/T 20672022 6 表3 锅炉用固废燃料要素评价方法 评价要素 评

19、价指标 评价标识 收到基工业分析 水分(Mar) 50% + 50% - 灰分(Aar) 25% + 25% - 挥发分(Var) 67.56% + 67.56% - 固定碳(FCar) 9.55% + 9.55% - 收到基元素分析 碳(Car) 40.42% + 40.42% - 氢(Har) 4.57% + 4.57% - 氮(Nar) 2.21% + 2.21% - 硫(Sar) 0.40% + 0.40% - 重金属浸出毒性 汞(Hg) (以总汞计) 0.1 mg/L + 0.1 mg/L - 砷(As) (以总砷计) 5 mg/L + 5 mg/L - 铬(Cr) (以总铬计) 1

20、5 mg/L + 15 mg/L - 镉(Cd) (以总镉计) 1 mg/L + 1 mg/L - 铅(Pb)(以总铅计) 5 mg/L + 5 mg/L - 铜(Cu)(以总铜计) 100 mg/L + 100 mg/L - 镍(Ni)(以总镍计) 5 mg/L + 5 mg/L - 其他参数 收到基低位热值(Qnet,ar) 4.18 MJ/kg + 4.18 MJ/kg - 可燃物百分比(CCar) 25% + 25% - 氯(Cl) 1.5% + 1.5% - 无机氟化物(F) 100 mg/L + 100 mg/L - 7.4 生活垃圾类宜进行包含可燃物百分比的测试与评价,按照表 4

21、 得出锅炉用固废燃料评价等级;除生活垃圾类外的锅炉用固废燃料宜进行包含挥发分和固定碳的测试与评价, 按照表 5 得出锅炉用固废燃料评价等级。 DB35/T 20672022 7 表4 锅炉用固废燃料评价等级(生活垃圾类) 序号 水分 灰分 氮 硫 收到基低位热值 氯 汞 砷 铬 镉 铅 铜 镍 无机氟化物 碳 氢 可燃物百分比 锅炉用固废燃料评价等级 1 + + + + 全部为“+” 两项或以上为“+” I 2 + + + + 全部为“+” 两项或以上为“-” II 3 - + + + 全部为“+” 至少 1 项为“+” III 4 - + + + 全部为“-” 5 + - + + 全部为“+

22、” 至少 1 项为“+” IV 6 + + - + 7 + + + - 8 + + - - 9 + - - + 10 + - + - 11 + - - - 12 + - + + 全部为“+” 全部为“-” 13 + - - - 14 + + - - 15 + - + - 16 + - - + 17 + + + - 18 + + - + 19 - - + + 全部为“+” 至少 1 项为“+” V 20 - + - + 21 - + + - 22 - + - - 23 - - + - 24 - - - + 25 - - - - 26 - - + + 全部为“+” 全部为“-” 27 - - -

23、- 28 - + - - 29 - - + - 30 - - - + 31 - + - + 32 - + + - 33 收到基低位热值、氯、汞、砷、铬、镉、铅、铜、镍、无机氟化物任意一项或多项为“-” VI DB35/T 20672022 8 表5 锅炉用固废燃料评价等级(不含生活垃圾类) 序号 水分 灰分 氮 硫 收到基低位热值 氯 汞 砷 铬 镉 铅 铜 镍 无机氟化物 碳 氢 挥发分 固定碳 锅炉用固废燃料评价等级 1 + + + + 全部为“+” 两项或以上为“+” I 2 + + + + 全部为“+” 两项或以上为“-” II 3 - + + + 全部为“+” 至少 1 项为“+”

24、III 4 - + + + 全部为“-” 5 + - + + 全部为“+” 至少 1 项为“+” IV 6 + + - + 7 + + + - 8 + + - - 9 + - - + 10 + - + - 11 + - - - 12 + - + + 全部为“+” 全部为“-” 13 + - - - 14 + + - - 15 + - + - 16 + - - + 17 + + + - 18 + + - + 19 - - + + 全部为“+” 至少 1 项为“+” V 20 - + - + 21 - + + - 22 - + - - 23 - - + - 24 - - - + 25 - - -

25、- 26 - - + + 全部为“+” 全部为“-” 27 - - - - 28 - + - - 29 - - + - 30 - - - + 31 - + - + 32 - + + - 33 收到基低位热值、氯、汞、砷、铬、镉、铅、铜、镍、无机氟化物任意一项或多项为“-” VI DB35/T 20672022 9 8 评价结论 8.1 按照表 4、表 5 得出锅炉用固废燃料等级后,按照表 6 给出评价结论。 8.2 评价等级为 I、II 级的锅炉用固废燃料,可直接进行焚烧处置。 8.3 评价等级为 III 级的锅炉用固废燃料,应先通过脱水、干燥等预处理,水分不大于 50%后,再进行焚烧处置。

26、8.4 评价等级为 IV 级的锅炉用固废燃料, 应先评估锅炉用固废燃料环保处理成本。 当环保处理成本小于固废焚烧处置收益时,可进行焚烧处置;当环保处理成本不小于处置收益时,不宜进行焚烧处置。 8.5 评价等级为 V 级的锅炉用固废燃料,应先评估锅炉用固废燃料干燥成本和环保处理成本。当干燥成本和环保处理成本之和小于处置收益时, 可进行焚烧处置; 当干燥成本和环保处理成本之和不小于处置收益时,不宜进行焚烧处置。 8.6 评价等级为 VI 级的锅炉用固废燃料,不宜进行焚烧处置。 表6 锅炉用固废燃料评价结论 锅炉用固废燃料等级 评价结论 I 优先推荐进行焚烧处置 II 一般推荐,可直接进行焚烧处置

27、III 一般推荐,焚烧处置前建议先进行燃料干燥 IV 一般推荐,焚烧处置前建议先评估环保处置成本 V 一般推荐,焚烧处置前建议先评估燃料干燥和环保处置成本 VI 不推荐 9 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应按规定的格式、术语、符号和法定计量单位填写,并应至少包含报告名称、样品名称、评价依据、评价结论,报告编写、审核、批准人员及签发日期等。评价报告编写示例参见附录 A,原始记录格式参见附录 B。 DB35/T 20672022 10 附录A (资料性) 锅炉用固废燃料性能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报告编号: 锅炉用固废燃料性能评价报告样品名称:样品名称: 委托单位:委托单位: 报告日期:报告日期: 评价单位:评价

28、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DB35/T 20672022 11 声声 明明1.本报告书适用于锅炉用固废燃料性能检测与评价。 2.报告无批准、审核、检测人,无“检测报告专用章”或“检测机构公章”为无效。 3.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本单位“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测机构公章”无效。 4.报告书涂改无效。 5.如有异议,应于报告收到之日起十五天之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6.本报告仅对来样负责。 DB35/T 20672022 12 锅 炉 用 固 废 燃 料 性 能 评 价 报 告锅 炉 用 固 废 燃 料 性 能 评 价 报 告 报告编号: 样品名称送样时间委托单位检测时间样品编

29、号样品质量评价依据评价结论物理组分%厨余类纸类橡塑类纺织类木竹类灰土类砖瓦陶瓷类玻璃类金属类其他混合类评价要素评价标识(或)收到基工业分析%水分灰分挥发分固定碳收到基元素分析%碳氢氮硫DB35/T 20672022 13 重金属浸出毒性 mgL1汞(以总汞计)砷(以总砷计)铬(以总铬计)镉(以总镉计)铅(以总铅计)铜(以总铜计)镍(以总镍计)其他要素收到基低位热值MJkg1可燃物百分比%氯%无机氟化物mgL-1编写: 日期:(检测机构检测专用章)年 月 日审核: 日期:批准: 日期: DB35/T 20672022 14 附录B (资料性) 锅炉用固废燃料性能评价报告 记录编号:记录编号: 锅

30、炉用固废燃料性能评价 原始记录 样品名称:样品名称: 委托单位:委托单位: 评价单位:评价单位: 评价日期:评价日期: DB35/T 20672022 15 填填 写写 须须 知知1、原始记录应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文字、符号的表达应正确、完整。23、各项记录内容出现错误时应划改,不可涂失,并将正确内容填4、“备注”5“备注”栏中加以说明。备注:1、性能状态一栏中用“”表示正常,用“”表示不正常。2、若测量设备性能状态不正常,应更换为性能状态正常的测量设备,并填写在预留栏中。3、新增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填写在预留栏中。4、未使用的测量设备可不填写。 DB35/T 20672022 16

31、 锅 炉 用 固 废 燃 料 性 能 评 价 原 始 记 录锅 炉 用 固 废 燃 料 性 能 评 价 原 始 记 录 记录编号:一、样品概况一、样品概况序号样品名称样品编号取/送样取样 送样取/送样时间样品质量样品状态样品适宜性检查样品密封完好,标注完整,适宜检测;样品未密封,不适宜检测;样品标注不明,不适宜检测;二、主要设备性能检查二、主要设备性能检查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设备编号性能状态三、评价依据检测: 年 月 日校核: 年 月 日DB35/T 20672022 17 锅 炉 用 固 废 燃 料 性 能 评 价 原 始 记 录锅 炉 用 固 废 燃 料 性 能 评 价 原 始 记 录 记

32、录编号:物理组分含量 样品总质量 W= g 类别 收到基质量 Wi g 烘后质量 Wig i 成分水分Mar,i% 收到基含量 Ci % 干基含量 Ci% 厨余类 纸类 橡塑类 纺织类 木竹类 灰土类 砖瓦陶瓷类 玻璃类 金属类 其他 混合类 注 1:Mar,i=(Wi-Wi)/Wi100;Ci=Wi/W100;Ci=Ci(100- Mar,i)/(100- Mar) ;i 各成分序数;n 成分数;注 2:建议工业固废燃料、生活垃圾燃料、农林固废燃料按本表格上述物理组分分类后再进行含水率测试,市政污泥燃料、养殖固废燃料按照物理组分“混合类”类别进行水分测试,其他固废燃料按照“其他”类别进行水分

33、测试。 水分 Mar % M? ?M?,?C?100?换算系数 K K ? K 为干燥基与收到基换算系数DB35/T 20672022 18 灰分 % 干基灰分 Ad 收到基灰分Aar Aar =KAd= 可燃物百分比 % 干基可燃物百分比 CCd CCd=100-Ad= 收到基可燃物百分比 CCar CCar =KCCd= 挥发分 % 干基挥发分 Vd 收到基挥发分Var Var =KVd= 固定碳 % 干基固定碳FCd FCd=100-Ad-Vd= 收到基固定碳FCar FCar= KFCd= 热值 kJ/kg 样品称量 样品质量 1(g) 样品质量 2 (g) 干基高位热值Qj,gr,d

34、 收到基高位热值 Qgr,ar 收到基低位热值 Qnet,ar Q?,?Q?,?,? K?;H? H?,?; Q?,? Q?,? 24.4 ? ?M? 9H? K?; Hd干基氢元素含量,%;j重复测定序数;m重复测定次数;24.4水的凝缩热常数。 元 素 分 析 % 碳、氢、氮测试样品质量 g 样品质量 1 样品质量 2 硫测试样品质量 mg 样品质量 1 样品质量 2 干燥基氮 Nd 收到基氮 Nar Nar=KNd= 干燥基碳 Cd 收到基碳 Car Car=KCd= 干燥基氢 Hd 收到基氢 Har Nar=KHd= DB35/T 20672022 19 干燥基硫 St,d 收到基硫

35、St,ar Nar=KSd= 收到基氧 Oar Oar=100-Mar-Aar-Nar-Car-Har-St,ar= 氯 Cl 样品质量 1 mg 样品质量 2mg 测试结果 1 % 测试结果 2 % 测试均值 % 重金属浸出毒性和无机氟化物 样品质量 1 mg 样品质量 2mg 测试结果 1 mgL-1 测试结果 2 mgL-1 测试均值 mgL-1 汞(Hg) 砷(As) 铬(Cr) 镉(Cd) 铅(Pb) 铜(Cu) 镍(Ni) 无机氟化物 环境条件 气温: 相对湿度: % 备 注 检测: 年 月 日 校核: 年 月 日 DB35/T 20672022 20 参考文献 1 GB 184842020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2 GB 184852014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3 GB/T 187502008 生活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 4 GB 287302012 固体生物质燃料样品制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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