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炭供应协议煤炭供应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以下称为“合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以规范双方在煤炭供应方面的行为。合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郑重声明其意思表示真实、合法,并保证其在协议中所做的承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一、供应方(以下称为“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二、需求方(以下称为“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三、供应煤炭的基本要素 1. 煤炭名称: 2. 规格: 3. 数量: 4. 交货地点: 5. 交货期限:四、煤炭供应单价及付款方式 1. 单价: 2. 付款方式:五、质量标准及验收方式 1. 质量标准: 2.
2、验收方式:六、配送及交货时间安排 1. 配送方式: 2. 交货时间:七、违约责任 1. 若甲方不按约定时间交货,乙方有权采取适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替代品或终止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金额应合理且不可超过实际损失。 2.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甲方有权采取适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供应或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金额应合理且不可超过实际损失。八、争议解决与其他事项 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甲方与乙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协议一式两份,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协议签订后的一年。若期满后合同方仍需要继续履行协议,应提前至少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达成一致。供应方(甲方) 需求方(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