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kV江畔输变电工程(A标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一、 编制目的为了更好的完成110kV江畔输变电工程(A标段)施工任务,工程质量符合110500kV送变电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较好的控制施工过程施工质量,达到工程达标投产,争创广东电网“安全、优质、文明”样板工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制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确保110kV江畔输变电工程顺利实施。二、 适用范围编制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适用于110kV江畔输变电工程建设土建、电气施工过程及验收过程。三、 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2、)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4 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5 110500kV送变电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第3部分:变电土建工程 3.6 110500kV送变电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第2部分:变电电气安装工程 3.7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四、 工程概况110kV江畔输变电工程站址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江北片区云山西路东侧,本期建设主变263MVA,110kV出线二回,10kV出线28回,并联电容器46012kVar,10kV接地变2420kVA, 10kV站用变2
3、200kVA。最终建设主变363MVA,110kV出线三回,10kV出线42回,并联电容器66012kVar,10kV接地变3420kVA, 10kV站用变2200kVA。整个场地占地面积为6870,站区围墙面积3910,建筑占地面积1317,拟建一栋高约20米框架结构室内变电站,建筑面积2907,土方量(填方)3500m3,场地内另建事故油池1座,消防水池1座,10kV电缆沟42米,110kV电缆沟43米,站内道路1396。五、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要求 5.1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中有关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定土建、电气安装质量要求有关条文,项目部应组织人员学习,领会工
4、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要求,熟悉和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电力建设有关质量检验标准和验收规范;5.2 项目部对参建的所有施工人员均要进行安全工作培训及技能、安全测试,合格者方能上岗;5.3 项目部对参建的所有施工人员要进行安全、技能、注意事项方面的技术交底,使参建的施工人员熟知安全工作规程、工程施工图纸技术要领,做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工作;5.4 做好施工方编制的过程控制文件、方案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要求的审查;5.5 做好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加强对危及安全的基础开挖、外排栅脚手架搭设和拆除、模板支撑系统设计安装、构支架的吊装、重大设备吊装等危险点的控制;5.6 针对工程特点,制定工
5、程安全管理文件,危险点辩识及工程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执行,使施工现场能满足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的要求;5.7 做好施工方进场原材料的检查、验证工作,杜绝不合格的原材料在本工程中使用;5.8 做好工程每道工序的检查验收工作,做到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5.9 做好隐蔽工程申请监理旁站工作,按要求填写施工记录,真实的反映施工过程实施情况;5.10 认真按有关规定,做好工程周报、月报的编制及报送工作;5.11 做好施工阶段工程资料的管理,做到及时整理,真实正确完整; 512 认真做好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过程控制实施记录。六、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内容6.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
6、求进行验收: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GB50300-2001)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探、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5、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6、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7、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和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8、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工程)工程严禁验收。9、单位工程完工后,应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
7、报告。6.2地基基础:1、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2、当发现地基湿陷使建筑物产生裂缝时,应暂时停止施工,切断有关水源,查明浸水的原因和范围,对建筑物的沉降和裂缝加强观测,并绘图记录,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3、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4、基坑周围严禁超堆荷载。 5、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6.3混凝土工程 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要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2、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
8、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的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和施工荷载。 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4、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5、6、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的要求。7、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检,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检,并按复检结果使用。8、
9、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9、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10、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11、6.4钢结构工程:建筑钢结构用刚才及焊接填充材料的选用应符合设计图的要求,并应具有钢厂和焊接材料厂出具的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其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其他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当采用其他刚才或焊接材料代替设计选用的材料时,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6.5砌体工程: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
10、行复检。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2、砖和砂浆的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6.6防水工程:1、屋面工程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验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2、屋面(含天沟、檐沟)找平层的排水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3、卷材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4、涂膜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5、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6、金属板材的连接和密封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渗漏现象。7、地下防水工程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产
11、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在工程中使用。8、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等的设置和构造,均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渗漏。9、水泥砂浆防水层各层之间必须结合牢固,无空鼓现象。6.7装饰装修工程:1、厠浴间和有防滑要求的建筑地面的板块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2、厠浴间、厨房和有排水(或其他液体)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3、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铺设前必须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排水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4、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5、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
12、间必须粘结牢固。6、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6.8建筑设备工程:1、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2、设备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3、测试接地装置的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GIS组合设备:(1)断路器及其操作机构的联动应正常,无卡阻现象;分合闸指示正确;辅助开关动作正确可靠。(2)密度继电器的报警、闭锁定值应符合规定;电气回路传动正确。(3)六氟化硫气体压力、泄漏率和含水量应符合规定。(4)接地良好。2、主变压器(1)绝缘油必
13、须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试验合格后,方可注入变压器。(2)变压器在试运行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符合运行条件时,方可投入试运行。3、电缆线路(1)三芯电力电缆终端处的金属保护层必须接地良好。(2)阻火墙上的防火门应严密,孔洞应封堵;阻火墙两侧电缆应加防火包或涂料。4、接地装置(1)电气装置的金属底座或外壳、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金属或混凝土构支架、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门或遮拦、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等应接地良好。(2)直流电力回路专用的中性线和直流两线制正极接地体、接地线不得与自然接地体有金属连接;当无绝缘隔离装置时,相互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3)接地干线应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网相连接。自然接地
14、体应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干线或接地网相连接。(4)当电缆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电缆头的接地线应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后接地;由电缆头至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的一段电缆金属护层和接地线应对地绝缘。5、高压柜:高压柜应有防止电气误操作的“五防”装置,并动作灵活可靠。6、电器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变压器、交(直)流电机、电抗器、互感器、真空断路器、六氟化硫断路器、六氟化硫封闭组合电器、电容器、避雷器及10千伏及以上电力电缆的试验项目必须符合电气装置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规定。6.9安全管理1、施工用电:(1)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2)施工现场所
15、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3)配电盘(屏)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示牌,停、送电必须专人负责。(4)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开关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2、高处作业:(1)雨天高处作业,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2)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设施;搭设防护栏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应工程和工序需要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
16、设置盖板、防护栏、安全网等防护设施。(4)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从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3、机械使用:(1)操作人员应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并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2)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3)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4、脚手架:(1)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得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连墙件、剪刀撑、横
17、向斜撑的搭设应随立杆、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2)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除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应不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3)作业层的施工载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4)搭拆脚手架工人必须带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5、物料提升机:(1)提升机必须具有下列安全装置并满足其要求:安全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楼层停靠门(有电气闭锁)、上下限限位器、紧急断电开关。(2)提升机顶部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米。(3)提升机安装完毕后,必须经过正式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