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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管理系学生管理党务工作制度汇编d.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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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管理系教职员工职业道德规范 一、把握方向,坚持育人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正面的教育引导,做到“五不进课堂”,即违背党的方针政策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容不进课堂,反动迷信的内容不进课堂,格调不高的内容不进课堂,宣扬社会阴暗面的内容不进课堂,尚无定论容易引起学生思想紊乱的内容不进课堂。 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坚守岗位,满腔热情地做好本职工作,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为人师表,注重修养 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修养放在重要位置;为人师表,率先垂范;公共场所不抽烟、不随地吐痰;不参与“黄、赌、毒”、不打架骂人;互相尊重,作风正派。 四、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正确处理全局和局部的关系、学院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团结同志,服从工作大局,不犯自由主义。 五、关爱学生,文明执教 不打骂、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刁难、不歧视学生,禁止酒后进课堂,在课堂上不使用通讯工具。关爱学生,尊重学生,热情服务。找学生谈话注意时间、地点、场合、方式。 六、语言文明,仪表得体 不污言秽语,不挖苦学生,不在校园里大声喧闹。朴素大方,不着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 七、廉洁自律,率先垂范 不以权谋私,不以岗谋私,不收受礼品礼金,不请学生及家长办私事。 八、光明正大,始终如一 无论课内课外、校内校外,时时刻刻以师德规范自己,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 商务管理系专职辅导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探索学生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2.负责所带年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学院、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制定本年级的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组织学生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各项专题教育。 3.做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教育学生遵纪守法,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4.参与学生的安全卫生管理,深入学生宿舍、教室、食堂,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动态等情况,并做好学生各项工作的调研及信息上报工作。 二、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1.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做好所负责年级的学生管理工作。 2.掌握学生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做好学生思想品德和个人综合素质成绩评定、各类评奖评优、特困补助与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办理、勤工俭学等材料的审核与推荐、学生违纪行为(特别是涉及到本年级不同班级的违纪行为)调查处理和教育等各种工作。 3.抓好年级校纪学风建设,负责所带年级各班学生出勤、组织纪律、集体卫生等状况的督促、检查、统计、通报等工作。 4.协助、配合党团组织指导系学生会、班委会、团支部工作,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各项工作;做好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骨干的培养、教育和管理,组织学生骨干参与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 5.做好新生入学注册、军训及毕业生就业指导、就业信息搜集、就业推荐、毕业鉴定、文明离校等工作。 6.指导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主题班会和社会实践活动。 7.加强与本年级各任课教师和部分家长的联系与沟通,做到班级信息及时传递、管理目标一致。 三、配合、协调院系其他工作 1.积极参加院系召开的学生工作会议、经验交流会、工作研讨会等会议。 2.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本年级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 3.按照系部统一安排,做好值班工作。 4.按要求完成系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附件: 商务管理系    学年第 学期管理人员考核表 姓   名   政 治 面 貌   系、部、室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最后学历   学       位   最后毕业学校   行政职务 任职日期   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日期   教学管理 工作年限   年度内主要从事的工作 以 上 内 容 由 被 评 人 员 填 写 评价 指标 序号 考    核    要    点 评 价 分数 100-80 80-60 60分 以下 工作 态度 1 敬业精神强,热爱本职工作。       2 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耐心接待来办事的人员。       3 遵守作息制度,工作时间不办私事、串岗、玩游戏。       4 工作踏实、深入基层,协助解决实际问题。       5 办事公正、廉洁,不推诿、搪塞。       6 工作主动性强。       工作 能力 1 熟悉本岗位工作业务。       2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独立处理职责内事务。       3 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工作协调能力。       4 能及时请示、汇报和完成交办工作。       5 能清晰、明确的阐明问题。       6 能较熟练的掌握计算机的应用技术。       工作 质量 1 工作严谨,实事求是,高标准、严要求。       2 对该同志工作的满意程度。       3 工作量饱满程度。       商务管理系学生行为准则 一、起居 1.早晨应按时起身,迅速盥洗、着装,并整理好宿舍内务。 2.午休时应保持宿舍安静,按时起身,准时上课或自习,不在宿舍内逗留。 3.晚间应按时就寝、熄灯。如需继续自习,应到指定的教室,回宿舍后动作要轻,勿影响他人睡眠。 二、上课 1.预备铃响后,应立即进入教室,做好准备工作,静候上课。 2.老师进教室上课时,全体同学起立,经老师同意后坐下,开始上课。 3.上课时坐姿要端正,专心听课,积极思考,做好笔记,听从老师组织安排。 4.认真回答教师的提问,回答问题时要起立站好,一律用普通话,回答完毕,得到老师允许后再坐下。 5.课堂上应保持安静,在老师讲课或其他同学回答问题时,勿随便插话。 6.自习时,必须在教室或阅览室等地自学,要遵守自习场所的公共秩序。 7.如有来宾参观或听课,应注意礼貌。 8.晚自习,按规定在指定地点学习,勿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三、活动 1.课外活动时间要积极参加公益劳动、文娱、体育和科技等第二课堂活动。 2.在公共场所和参加各项集体活动中,要遵守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弘扬正气。 四、风范 1.模范遵守《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行为准则》。 2.仪表端庄,风度大方,服装朴素整洁,佩戴校徽。 3.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不乱倒污水。 4.保持环境整洁,经常打扫宿舍、教室等,做到无果壳、无纸屑、无痰迹、无杂草、无污水,创造洁净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5.举止谈吐文雅,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待人礼貌热情。 商务管理系辅导员工作规范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以及学院相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商务管理系实行专兼职辅导员制度,即年级配备专职辅导员,班级配备班主任或班主任助理辅助班级管理。 二、专职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探索学生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2.负责所带年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学院、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制定本年级的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组织学生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各项专题教育。 3.做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教育学生遵纪守法,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4.参与学生的安全卫生管理,深入学生宿舍、教室、食堂,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动态等情况,并做好学生各项工作的调研及信息上报工作。 (二)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1.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做好所负责年级的学生管理工作。 2.掌握学生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做好学生思想品德和个人综合素质成绩评定、各类评奖评优、特困补助与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办理、勤工俭学等材料的审核与推荐、学生违纪行为(特别是涉及到本年级不同班级的违纪行为)调查处理和教育等各种工作。 3.抓好年级校纪学风建设,负责所带年级各班学生出勤、组织纪律、集体卫生等状况的督促、检查、统计、通报等工作。 4.协助、配合党团组织指导系学生会、班委会、团支部工作,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各项工作;做好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骨干的培养、教育和管理,组织学生骨干参与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 5.做好新生入学注册、军训及毕业生就业指导、就业信息搜集、就业推荐、毕业鉴定、文明离校等工作。 6.指导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主题班会和社会实践活动。 7.加强与本年级各任课教师和部分家长的联系与沟通,做到班级信息及时传递、管理目标一致。 (三)配合、协调院系其他工作 1.积极参加院系召开的学生工作会议、经验交流会、工作研讨会等会议。 2.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本年级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 3.按照系部统一安排,做好值班工作。 4.按要求完成系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专职辅导员的管理与培养 (一) 辅导员由院系共同管理,组织关系及人事编制在学院。商务管理系负责辅导员日常工作考核、工作培训及年度表彰等。 (二) 每月定期召开辅导员例行工作会议,通报辅导员的工作情况,通报部署学院及商务管理系工作。每学期末,召开辅导员工作总结会议。 (三) 实行不定期谈话制度,了解辅导员心声,帮助解决辅导员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四) 加强辅导员培训工作 1.辅导员由党总支负责集中培训,学习《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商务管理系辅导员管理办法(暂行)》及相关的学生管理办法。 2.加强辅导员沟通能力的培养。 3.加强辅导员思想、道德、文化、心理素质的培训。 4.加强辅导员管理能力的培养。 (五) 辅导员员的定期交流制度 系部组织辅导员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就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现象进行研讨,研究学生规律,共同商定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 四、专职辅导员的考核与奖励 (一) 辅导员的工作考核由学生处和系领导共同负责,同时参考学生测评结果也适当将学生的评价纳入考核内容。 (二) 商务管理系每学期年召开一次学生工作会议,对辅导员的个人业绩做出评估和总结,评选优秀辅导员,并给与适当奖励。 (三) 辅导员日常考核,辅导员工资分两部分考核,一部分为基本工资,由人事处核定。第二部分为辅导员工作“德能勤绩”的综合考核,由辅导员日常考核、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评价等指标体系构成。 (四) 在辅导员工作岗位上工作不满一年的不参加评优。 商务管理系学生党员发展细则 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实施办法,结合商务管理系的现实情况,特制定学生党员的发展细则。 1.确定积极分子 (1)按照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由班级公开选举,班级团支部讨论通过,辅导员把关,推荐至支部。 (2)支部通过考察了解,召开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视申请入党学生而定),讨论并确定最终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并公示。 (3)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指定培养人,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表》,继续进行培养和教育 。 (4)报党总支审查。 (5)开设一次党课,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性修养。 2.确定发展对象 (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一年以后,召开支部大会,邀请所有的培养人,推荐确定发展对象建议名单。 (2)召开班级群众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代表的意见。 (3)调查了解拟发展对象的成绩、日常表现,综合作出评价,最终确定发展对象名单。报党总支审查。发展对象需填写《党员发展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交培养人。 (4)为发展对象确定培养人,安排两名培养人,并作为将来的介绍人,其中第一介绍人以原有的培养人为主, (5)公示。 3.确定为预备党员 (1)发展对象培养一段时间后,根据党总支安排,确定发展为预备党员。 (2)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交培养人(第一介绍人)签署意见,并交第二介绍人签署意见。 (3)召开学生支部大会,原则上要求所有支部委员、党员、培养人(如不是本支部党员,可签署意见后委托支部其他成员代发言,本人可不参加)、拟发展的预备党员出席会议。 (4)学生支部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讨论并逐个通过预备党员的入党申请。会后,支委与入党同志谈话。 (5)支部大会表决通过预备党员入党后,支部组织委员草拟请示(报总支)、公告并上报或张贴。 (6)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组织委员填写《公示情况登记表》。 (7)整理所有材料报党总支: ①《入党志愿书》 ②《党员发展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 ③公示总表 ④公示情况登记表 4.党总支签署意见 5.最后整理完毕交上级党委。 6.举行入党宣誓活动。 7.党员转正手续办理 (1)预备期结束前,由预备党员本人提出书面的《转正申请》,交支部。 (2)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是否如期转正。 (3)对如期转正的同志支部草拟请示(报总支),并公示。 (4)对延长转正的同志要通知其本人,并指出其问题所在,要求改进。 (5)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组织委员填写《公示情况登记表》 (6)向上级党委领取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等原始材料,填写相应意见,报上级总支。 (7)党总支填写完毕后报上级党委。 商务管理系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一、学生必须按时报到并注册,自开学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为考勤时间。 二、学生要按时参加院系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学生上课、自习、实习以及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其他重要的集体活动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经请假未得批准以及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四、学生因病请假必须附学院医务室或校外医疗单位的证明。请事假须附有关材料,班主任辅导员应从严掌握,特别事对节假日前后请假者要严格控制。 五、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为旷课一学时。病事假无正当手续为旷课。一学期旷课在十学时以下,由班主任、辅导员批评教育。超过十学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详情见《安徽省普通该等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六、学生上课、仔细、实习等由指定班干负责检查人数,系内抽查。授课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考勤职责,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值班老师必须认真检查做好记录。 七、学生请假手续 1.学生请假时应按照学生管理条例,履行请假手续。应写书面请假条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交辅导员审核签暑意见后,报系书记审批,签字完毕后交辅导员存档。 2.学生请假一天以内,由辅导员审批,班干无权批假。 3.学生请假一天以上至一周以内的,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后交系书记审批。 4.学生请假超过一周或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先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后交系书记签署意见后再报请学院分管领导审批。 八、考勤统计表每周末交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辅导员(系团总支书记),经汇总、审核后交行政秘书,形成处分文件,记入学生档案。 商务管理系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为严格商务管理系学生管理,加强学风建设,维持正常的教学和管理秩序。同时,规范学生违纪处分的处理程序,结合《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违纪处分的具体内容及标准见《安徽省普通高校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各班主任、辅导员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 二、违纪处分的上报程序 1.行政秘书每周汇总学生旷课的信息,并将汇总情况与班主任、辅导员核对,结合学生日常表现,形成学生处分申请。 2.行政秘书与班主任、辅导员沟通后,形成书面的处分申请,报系党总支书记审批。 3. 党总支书记在接到处分申请后,及时调查了解情况,批示处分结果。 4.凡本系权限内的处分(警告及以下),行政秘书根据处分意见,形成学生处分文件,并报送相关部门和人员。凡超出本系处分权限的,行政秘书应及时将处分申请交学院学生处。 5. 辅导员将处分结果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 6.对于记过以上的处分,班主任、辅导员必须与违纪学生谈话。 7.对于非出勤方面的处分,如打架斗殴、偷盗等违纪行为的,可由辅导员、保卫处等相关人员和部门出具情况说明书和处理意见,交商务管理系按上述程序处理。 四、违纪处分的申诉处理 允许学生就其违纪行为进行申诉,申诉委员会设在商务管理系。 五、处分期间的观察和教育 对于处分学生,班主任、辅导员应在学生受处分后,积极主动的与学生交流,帮助学生转化,在处分期间被处分学生有悔改表现者,经过辅导员、班主任审批后,可提出撤销处分申请。 六、处分撤销的程序 记过以下处分者,在处分下达后的一年观察期内表现进步,可在一年观察期结束前,向商务管理系提出书面的撤销处分的申请,由班主任、辅导员签署意见,商务管理系结合学生日常表现,做出撤销处分的决定。 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原则上不予撤销处分。 七、学生违纪处分存档规定 1.学生违纪处分由学生处行文,行政秘书收文,一份交辅导员张贴,一份交辅导员或班主任存入学生档案,一份存入系档案。 2.行政秘书及时更新学生档案并按月更新量化分和学生处分汇总登记表。 3.撤销处分由学生处行文后,行政秘书比照收到处分的办法处理,张贴和归档。 4.学生违纪材料归入学生档案,按照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进行保管、封装、寄送。 商务管理系毕业生就业推荐办法 为认真贯彻“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搞好我系毕业生就业工作,保证就业推荐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就业推荐原则  1.毕业生有权选择要求推荐与否,任何人不得干涉。 2.毕业生就业,全部进入人才市场,通过“自主择业、择优推荐,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办法,可以是在学院组织、指导下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也可以是毕业生本人主动进入人才市场进行双向选择。双向选择的结果在学校认可的情况下,由学校统一报省人事厅,纳入全省就业派遣计划。 3.面向全体,择优推荐。推荐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能在双向选择中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学院尽可能地推荐他们到能发挥作用的岗位上去。 4.端正就业观念,拓宽就业渠道。鼓励毕业生到艰苦行业和基层单位、边远山区就业。支持和鼓励有能力的毕业生自主择业。 5.学院的专业实习安排将与学生的就业工作紧密结合。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后,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一般安排在用人单位实习,学院原则上不再推荐其它就业单位。 二、推荐程序 1.招聘信息发布 负责就业的辅导员将收集到的人才需求信息张榜公布。 2.报名及资料准备 ①毕业生按自己的意愿根据招聘信息选择就业意向。 ②毕业生填写《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按规定办理好书面的报名手续后即取得被推荐的资格。 ③就业指导中心为毕业生准备《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对表中自己填写部分的内容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推荐表作废并不再办理。情节严重的将提请学院予以处分。 ④推荐表中的学习成绩由教务处负责审核盖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院表现及评价由班主任填写并签名,学院推荐意见由就业办负责填写并盖章。 3.推荐办法 ①推荐方式分为专场招聘会和直接推荐二种方式。学院举办的专场招聘会,根据择优的原则,结合毕业生的意愿向用人单位推荐,被推荐的毕业生直接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交流和选择。 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和委托,学院也可以采取直接推荐的方式向用人单位输送毕业生。 ②学生被学院推荐后,没被用人单位录用的,学校可以考虑给予第二次的推荐机会。 ③毕业生应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一经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就可签订《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④对于优秀毕业生和在校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学院优先推荐。 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学校不予推荐: A、不符合毕业条件的; B、自动放弃学院给其推荐的就业机会; C、纪律处分未撤销的。 三、签约与违约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毕业生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接收函》或者《就业协议书》,并及时寄给辅导员。 2.凡是落实就业单位并已派遣的毕业生应该恪尽职守,不得擅自违约。 四、报到与户籍、档案的迁移 1.已签约的毕业生,学校按《就业证明函》或者《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所载明的派遣单位编制和上报就业方案。  2.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一般为7月1日后)到学生处领取《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到《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所载明的单位报到。其户口和档案材料由毕业生本人到学生处和系办办理。 3.由于毕业生自己的原因需要更改《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自行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并交纳办理更改的有关费用。 4.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按规定持《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学校可根据毕业生个人的意愿,将其户口和档案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暂时保留在学院,待其落实工作单位后迁往所在单位。  五、有关规定  1.《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毕业生推荐表》由学校统一印制。 2.《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省人事厅统一印制,人手一式四份,复制无效。 3.毕业生应积极配合学院和系部工作,及时上交各种材料,填写各类表格,以便学院和系部做好毕业生派遣工作。 六、附则 1.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2.本办法由商务管理系办公室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凡本办法未提到的其它事宜,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精神执行。 商务管理系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为了加强学生档案的管理,使学生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学生档案在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中的作用,结合我系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档案是指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专科及五年制高职学生的个人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在校期间的学籍、成绩、健康、考核、毕业等各种登记表格,奖惩记录,党团组织资料。 第三条 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我系的学生档案由商务管理系统一管理。学生在校期间,由各班班主任、辅导员定时更新学生档案,学生毕业前交学院审核盖章后返回系部,进行学生档案的寄发及保管。 第二章 学生档案的收集与归档 第四条 新生档案材料在新生入学时建立。新生入学时把档案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审核(新生档案内容包括:报考档案袋、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登记表、普通高校招生体格检查表、普通高中毕业生登记表、考试成绩单)。辅导员要负责催促未交档案或档案内容不全的学生及时补交档案。 第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生需填写学籍表,归入学生档案。 第六条 以班级为单位到商务管理系领取统一档案袋,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学生在校期间档案。 第七条 新生档案建立完毕后交到年级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保管,每学期期末由辅导员更新学生档案的内容。 第八条 新生档案移交及发放更新时都必须建立登记制度,双方签字确认,以明确档案保管责任。 第三章 归档材料及要求 第九条 归档材料的主要内容 (一)学生入学登记材料; (二)入党(团)材料; (三)在校期间奖励、表彰以及惩处决定; (四)学期量化份考核表; (五)新生入学体检表和毕业体检表; (六)学生在校期间学籍表(含成绩); (七)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八)毕业生登记表; (九)毕业生综合素质表现汇总表(含量化分、考证、奖惩记录等); (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第十条 学生档案材料的归档要求 1.凡按规定应由个人填写的归档材料,本人必须如实填写。 2.归档材料的内容在填写过程中必须认真书写,不得使用不规范用字、错别字或同音字,字迹要清楚、工整,一律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如需更改,必须签名或加盖公章。 3.学籍表中的照片要用原件,不能使用复印件。 4.归档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归档材料必须有负责人签字及单位公章,并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四章 档案材料的更新 第十一条 档案材料每学期更新一次,由辅导员负责更新具体项目,审核并归档。 第十二条 每学期初,由辅导员更新学生状况等信息。更新完毕后返还系部审核归档。每学期末,辅导员再将档案材料进行整理,登记一学期的奖惩、成绩、量化分等内容。更新完毕后仍交系部审核归档。 第五章 档案材料的传递、寄送与保管 第十三条 学生转学、退学、出国、死亡后,其档案按以下规定办理: 1.转学的学生档案按转入的学校转寄。 2.被开除、勒令退学、自动退学、死亡的学生,其档案按死档处理。 第十四条 学生毕业时由商务管理系安排专门人员按照学生档案应包含的资料进行逐一审核,并装封学生档案。 第十五条 派遣到人才市场的档案材料的寄送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寄送。 第十六条 学校对毕业生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经毕业生本人申请,商务管理系同意,签定协议,可将其档案免费保管半年。超出保管期限,系部对其档案不再负有保管责任。 第十七条 转出学生档案时,要认真填写《档案转入转出单》。 第十八条 学生档案材料由辅导员和商务管理系专人保管,相互建立移交记录,并建立专门的保管记录。 第六章 学生档案的查阅 第十九条 查、借阅档案者须是系党政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其他个人不得私自查阅、借阅学生档案。 第二十条 查阅学生档案,必须履行登记和批准手续。学生管理人员履行登记手续,其他人员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第二十一条 学生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确因工作需要,由借阅单位写出书面意见,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任何学生不得查阅本人及他人档案。 第二十二条 查、借阅档案,应自觉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同意,不得摘抄、复制、涂改、抽调档案,保证档案的完整和清洁。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商务管理系三年制及五年制学生,不含一年制学生。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在商务管理系。 附件: 学生档案转出转入登记簿 序号 日期 转出档案 明细及原由 转入档案 明细及原由 交接人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商务管理系学生量化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建立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强化学生自我教育意识,全方位提高学生素质,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国际商务人才,规范管理,我系决定对学生进行量化管理。 第二条 学生的量化管理分的评定是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根标尺。要客观地反映出每位学生在求学过程中位于群体中的相对位置,必须严肃、认真、公平、合理。 第三条 量化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学习成绩占60%,以学生学期平均成绩计算;操行占40%,操行分平时按百分制核算,操行基础分70分,在此基础上相应增减。量化总分=学习成绩×60% + 操行总分×40%。 第四条 学生平时操行分包括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德育包括行为表现、勤奋表现、活动参与、劳动态度等:智育包括成绩考核;体育包括集体上操、课外锻炼、体育比赛的参与等。学生平时操行基础分70分,根据平时表现好坏采用加减分记录考核(详见《学生操行量化分增减细则表》)。 第五条 学生量化管理工作由系部审核,班主任、辅导员负责各班量化分统计。各班主任、辅导员组织班干、团干负责加减分记载,每周上墙公布一次,每月统计上报系部备案,学期末随成绩单通知学生家长。量化分以一个学期作为统计单位,不跨学期累积计算。 第六条 学生量化成绩作为学生评优、奖学金评定等重要依据。 第七条 学生量化分成绩是学校向用人单位择优推荐毕业生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本条例自2007年9月1日开始试行,解释权在国贸系。 学生操行量化分增减细则 (基础分70分,根据平时表现作增减记录) 增分指标 增分 1、一学期全勤,无违纪现象 10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0.5/每人每次 3、积极向广播站投稿并被采用、被班级采用 1/篇;0.5/篇 4、敢于向坏人坏事作斗争,勇于检举或制止他人违纪(以通报表扬为准) 5 5、学习雷锋,做好人好事(由班干提名,辅导员班主任决定加分值多少) 0.5-10 6、积极配合班干部、辅导员作好工作 0.5-5 7、寝室卫生评比获得表扬者、文明寝室者 0.5/寝室成员每人; 1/寝室成员每人 8、教室卫生评比得表扬者 0.5/打扫者每人 9、环境卫生打扫干净,获表扬者 0.5打扫者每人 10、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学干或其他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每学年加 10 11、在全国、省、市级刊物上发表文章 分别加10,9,8 12、参加院级竞赛获前三名者,获鼓励奖者 分别加6,5,4,3 13、参加校外学习竞赛获前三名者,获鼓励奖者 分别加10,9,8,7 14、在校内体育比赛中获前6名,分别加 6,5,4,3,2,1 15、在校外体育比赛中获前6名者,分别加 10,9,8,7,6,5 16、在系部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获得前3名 分别加3,2,1 17、担任院系学生干部者,根据表现 1—10分 减分指标 减分 1、教室、宿舍卫生检查评比被批评者 1/宿舍成员或打扫者每人每次 2、在上课、自习、做操、劳动、集会等迟到、早退,缺席(旷课) 0.5/次;1.5/次 3、请事假,一节课扣;超过三天扣;请病假(住院除外),一节课扣;超过三天,一节课扣(病假以校医证明为准) 0.5/;1/;0.2/;0.5 4、违反课堂纪律,被任课老师点名批评 2/次 5、自修期间,大声喧哗,严重违反纪律者 2/次 6、非法传播买卖传看不健康书刊或影象资料 10/次 7、在校园内乱丢污物、乱倒污水、剩饭菜 5/次 商务管理系学生会考核制度 为加强我系学生会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更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同学,活跃校园学术、文化、艺术氛围,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会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充分发挥我系学生会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我系学生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促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国贸系学生会考核制度。 一、考核办法 1.建立《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国贸系学生干部档案》。 2.每学期考核一次,并以综合测评加分的形式给予鉴定。 3.学生会主席由团总支书记考核,副主席由学生会主席考核,其他干部由主 席团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评分 二、考核工作的注意事项 1.考核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极强的制度,学生会有关部门应充分重视。 2.学生会干部自任命当月须建立考核表。 3.考核情况可以不对本人公开,未经主席团批准,任何人不得泄露情况,凡违反者,受到会内通告批评并在考核相关条文予以记录。 4.每学期进行一次自我总结,民主评议及组织评定。 5.学生会主席团负责整体把握考核各部长,各部部长负责副部长、部员,实行层层负责。 三、考核形式 学生会干部考评实行积分制。满分为100分。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秀、75分以上(含75分)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不合格者实行干部资格淘汰制,被淘汰者不得再任任何一级学生会干部,且不能参加任何学生会评优。 四、考核细则 (一)考勤(30分) 1.值班(5分) 按我系学生会办公室《值日安排表》要求规定,旷到一次扣2分,如有病假事假(本细则事假指非学生会事务)必须由本人提前向办公室主任请假,病假扣0.5分,事假扣0.5分,扣完为止。 2.会议考勤(10分) (1)学生会例会及另行通知的学生会会议迟到(5分钟内)一次扣2分,迟到5分钟以上扣3分,无故旷到者扣4分,病假扣1分,事假扣1分,如有病假、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否则按旷到处理。 (2)学生会例会及另行通知的学生会会议有重要事情需延迟到场并提前向办公室说明的一次扣0.5分,如未到按事假处理;另行通知的会议,部长必须及时通知副部长,由于部长未及时通知到副部长导致副部长迟到(5分钟内)一次扣部长和副部长各1分,5分钟以上的每次扣正副部长各2分,旷到的正副部长每次各扣3分。 3.活动考勤(15分) (1)各部门组织活动,本部门成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扣2分。 (2)其它部门组织活动,相关负责人及主席团调派到场人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扣2分。 (3)学生会组织的大型活动,所有干部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场,服从安排,一次不到者扣3分。 注:特殊情况,病假、事假须提前请假,病假扣1分,事假扣1分。 (二)学习成绩(20分) 每学期上缴本学期成绩单复印件。 1.学生会干部凡期末总成绩在班级排名为前十五名者计10分,评为中十五名者计5分。 2.各科学习成绩每学期进行一次统计记载,对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会干部提出表扬并加7分;对获院奖学金的学生会干部提出表扬并加4分(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 3.学生会成员不得在考试中作弊,作弊者劝退学生会;不得无故旷课,缺课。要求: (1)主席、各部部长要求成绩优良,本学年两科不及格或考试作弊者自动离职. (2)各部干事要求成绩优良,任职期间有不及格者,自动离职。 (三)干部纪律(20分) 1.遵守校纪校规(无旷课缺勤记录),注意个人修养,衣着得体(不穿拖鞋、短裤进班或进办公室),行为举止得体(不说脏话),计5分。 2.工作激情高,积极参与院系举办的各项活动,与人交流态度谦和者计5分。 (四)部门工作(30分) 1.凡系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迟交一天者扣3分,迟交两天者扣4分,超过两天者扣5分。 2.不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包括明显地超越权限或丢掉权利的扣5分。 3.不履行正当的程序,有强烈的本部门保护主义色彩者扣3分;工作时言语、方法、态度不适当者酌情扣1-5分。 4.凡主席团要求的部门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本部的或非本部的)不执行者扣5分,延误者酌情扣5分。 5.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合理意见或可行性建议者酌情计5-10分。 6.未按时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5分,无故不参加者扣10分。 7.学生会成员应积极参加院、系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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