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合排他性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并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特拟定本联合排他性协议书。一、协议缔约人本协议由下列缔约人共同签署,并确保签署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1. 方A的全称,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地址为注册地址;2. 方B的全称,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地址为注册地址。二、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在于对于缔约人达成联合排他性协议,限制其他方与缔约人在特定领域内进行竞争。同时,本协议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的准则。三、协议内容1. 联合排他性协议范围:本协议约定,缔约人同意在以下特定领域内进行合作,共同开展业务,并
2、互不与其他方进行竞争。特定领域为:具体领域描述。2. 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协议期限。协议期满后,若无约定继续履行,则自动解除。3. 协议变更和解除:除非经过所有缔约人的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进行变更或解除。4. 保密义务:缔约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终止后,应对涉及协议内容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泄露。四、协议违约与争议解决1. 协议违约: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2. 争议解决:凡因本协议的解释、履行或执行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可由双方协商确认仲裁方式进行解决。五、协议生效与终止1. 协议生效:本协议经所有缔约人签署,并加盖正式公司印章后即生效。2. 协议终止: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终止:协议期满且双方均未选择继续履行;或根据本协议约定解除。六、其他事项1. 本协议涉及的所有通知、催告和其他文书的送达均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进行,并通过送达方的送达地址或者官方电子邮箱进行。2.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履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3. 本协议一式协议份数份,各方均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缔约人确认本协议上述条款的真实性,并在本协议上签字。缔约人签署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