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链融资协议书鉴于甲方(以下简称债权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在合法经营范围内拟提供融资服务,并有法定权益;鉴于乙方(以下简称债务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拥有一定的供应链业务经验,并有意愿借助债权人提供的融资服务满足其供应链资金需求;为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合理保障,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融资方式及金额1.1 债权人同意为债务人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融资、仓储物流融资等,具体融资方式和金额双方另行协商确定。1.2 债务人承诺按照约定的融资方式和金额使用融资款项,并及时归还本金和利息。第二条 保证措施2.1 债务人承诺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相关资料,
2、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信息、财务报告、经营情况等,用以验证其资信状况。2.2 债务人同意按照债权人的要求提供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保函、抵押物等,以确保融资款项的安全回收。第三条 利息和费用3.1 双方同意依据协商确定融资利率,并在合同生效后按时支付利息。3.2 若债务人未按时归还融资款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等相应费用。第四条 违约责任4.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4.2 债权人有权依据自身判断,终止或限制向债务人提供融资服务,并有权行使其他与本协议相关的法律权益。第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成立、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5.2 若双方就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协议的效力及其他6.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具有合同效力。6.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6.3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债权人和债务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签字处)债权人(盖章):_ 债务人(盖章):_签字:_ 签字:_日期: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