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设计委托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共同订立,即雇主(以下简称甲方)和设计机构(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的基础上,就建筑设计项目委托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1. 甲方向乙方委托进行建筑设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施工图、效果图等相关设计工作。2. 乙方承接本项目并提供专业性的设计服务。二、行为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1. 甲方保证其具有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协议。2. 乙方保证其具有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权提供设计服务并履行本协议。三、委托事项1. 甲方要求乙方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设计方案的制定,并提交给甲方确认。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意见和要求,及时修改
2、并完善设计方案,直至甲方满意为止。3. 甲方要求乙方按照最终确定的设计方案提供相应的施工图,并确保图纸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四、权益保障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方案拥有知识产权,并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让或使用。2.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让与。3. 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不得从事违反法律及公序良俗的行为。五、合同期限和费用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期为_。2. 乙方为完成本委托任务所产生的费用应由甲方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比例和方式支付。六、协议解除1.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协议的,应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后应及时完成相关交接工作。2. 在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协议可能被解除,双方应及时沟通并协商解决方式。七、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附则1.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或变更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署附加协议。2. 本协议的任何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