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代替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包装用纤维干燥剂 发布 实施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发 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行业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 号)网址:电子信箱:电话:印刷厂印刷版权专有违者必究 年 月第版开本 年 月第 次印刷印张 印数 字数 千字统一书号:定价: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年第 号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现批准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等 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2、水性涂料()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一次性餐具()三、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飞碟靶()四、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包装用纤维干燥剂()五、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再生纸制品()六、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无石棉建筑制品()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建筑砌块()八、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灭火器()九、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包装制品()十、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软饮料()十一、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化学石膏制品()以上标准为推荐性标准,自 年 月 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查询。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一、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
3、求一次性餐具()三、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飞碟靶()四、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包装用纤维干燥剂()五、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再生纸制品()六、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无石棉建筑制品()七、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建筑砌块()八、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替代卤代烷灭火器()九、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包装制品()十、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软饮料()十一、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磷石膏建材制品()特此公告。年 月 日 前言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干燥剂类产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包装用纤维干燥剂()进行了全面编辑性修改。本标
4、准为推荐性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本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提出。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年 月 日批准。本标准自 年 月 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包装用纤维干燥剂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包装用纤维干燥剂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包装用纤维干燥剂产品。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包装用硅胶干燥剂 基本要求 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应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技术内容 产品的吸湿本体应为改性植物纤维。产品对水蒸气的吸附量不得低于 对硅胶干燥剂吸附量的要求。检验方法 技术内容中 的要求通过文件审查结合现场检查的方式来验证。技术内容中 的要求按 中的规定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