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能源项目合作协议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公司名称)鉴于甲方和乙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意思表示真实的资格,共同愿意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遵循公序良俗的原则,就新能源项目的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方式1. 双方将在新能源领域进行全面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发电、储能、智能电网等相关业务。2. 合作方式可采取联合投资、共同开发、技术合作、产品销售等形式,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本协议附件中详细说明。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1.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严格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合作义务。2. 甲方提供项目资金、技术支持、市场推广等相关资源,乙方负责项目实施、设
2、备供应、技术支持及其他合作事项。3. 双方应保持良好的合作沟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沟通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第三条 保密条款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商业机密、技术资料等敏感信息,双方应确保该等信息的保密,除非获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2. 双方有义务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依存其技术或商业机密生产的产品免于侵权行为。第四条 争议解决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2. 在争议解决期间,协议的其他条款应继续执行。第五条 协议变更和终止1. 对于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2. 协议的终止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第六条 附则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期限)年。2. 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3. 本协议的传真件或电子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