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品牌合作协议协议双方,即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商讨,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一、合作内容1.1 甲方和乙方将共同合作,对甲方的品牌进行推广和营销。1.2 乙方将按照双方商议的方式宣传、销售和推广甲方的产品,并且对甲方的品牌进行形象宣传。1.3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使用甲方的商标、标识、宣传资料等进行宣传和销售活动。二、权利义务2.1 甲方权利和义务:2.1.1 甲方应提供乙方需要的宣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品牌标识、介绍资料等。2.1.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宣传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宣传内容与甲方的形象一致。2.2 乙方权利和义
2、务:2.2.1 乙方在推广和宣传甲方品牌时,应真实、准确地介绍甲方产品的特点和优势。2.2.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宣传和销售活动,不得擅自改变甲方的产品形象和宣传方案。三、商标和知识产权3.1 甲方在本协议中保留其所有商标和知识产权。3.2 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将甲方的商标和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给第三方使用。四、保密义务4.1 协议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保密。4.2 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不得将该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五、违约责任5.1 若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2 因违约方行为导致对方受到任何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六、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任何争议,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应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七、协议的变更和解除7.1 本协议的变更应经协议双方书面确认,并签署补充协议。7.2 本协议在合作期限届满或协议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时终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乙方:(盖章) 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