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火灾事故调查概述一、火灾事故调查的概念、目的和任务(一)火灾事故调查的概念和特点1概念:火灾事故调查是公安消防机构为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和查明火灾事故责任而进行的火灾现场询问、现场勘查和技术鉴定的活动。2火灾调查工作的特点法律性强一是火调人员按照党的方针正政策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去调查,二是要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工作,要求火调人员执法公正,不能执法犯法,不能越权,否则容易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消防法火灾调查规定行政处罚法刑事诉讼法火灾统计管理规定技术性强发生火灾的行业多,火灾种类多,火场烧毁严重,痕迹物证少,调查难度大,涉及的学科多,既有自然科学,由有社会科学
2、,需要具有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技术人员调查,无论是认定起火点,起火物,技术性和知识性都很强,不经过专门的训练和长时间的实践是很难胜任此项工作的。时效性强火灾事故发生后,痕迹物证容易受到破坏,时过境迁证人容易遗忘,生产单位需要及早的恢复生产,家庭需要及早的恢复正常的生活,所以火灾调查工作可拖延的时间很短。海南消条例规定,一般火灾10日结案,重大火灾20天结案,特大火灾30天结案如果特别复杂,经过批准,可延长15天。(二)火灾事故调查的目的火灾事故调查的目的就是要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依法处理责任者;并总结消防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提出预防对策,减少或避免同类火灾事故的重
3、复发生。(三)火灾事故调查的任务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2条:火灾事故调查的主要任务是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二、火灾事故调查的法律依据和基本原则(一)火灾事故调查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11火灾事故调查规定;1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39条规定:火灾扑灭后,公安消防机
4、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对于特大火灾事故,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调查;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按照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实情况。第47条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罚款或者10日以下拘留。第50条规定:火灾扑灭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责任,故意破坏现场或者伪造现场,尚不构成犯罪的,处警告、罚款或者15日以下拘留。 (二)火灾事故调查的基本原则 1. 依靠人民群众是火灾调查应遵循的原则,将专业人员调查与群众的参加相结合的原则是我们破案的主要武器之一,通过对群众
5、的访问、询问可以获得火场上查不到的线索和证据,对于查明火灾原因、火灾责任等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群众包括最先发现起火的人、报警人、熟悉起火部位的人、起火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火场附近的人等。他们比较了解火场的动态、火势蔓延的方向和人员流动的情况,熟悉起火部位的设备、工艺流程、火源、电源等情况。2. 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实事求是是我们党思想路线,是公安消防人员行为的准则,即以查明事实为依据去分析认定起火原因,处理责任者。火灾调查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执法工作,火灾调查人员在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是非分明。不夸大,不缩小。缺不能先入为主,主观臆断,是火灾调查工作陷入歧途。如果在工作中出现错误,应勇于修正错误
6、,挽回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在火灾调查中因作物的判断造成不好影响的案例很多,例如1993年贵阳市一卡拉OK厅火灾,将其起火原因错误地认定为天鹅牌空调机电动机爆炸,使贵州总队因此败诉。1996年,天津河东区一居民家庭火灾,河东消防科错误认为起火原因为电气火灾,直至1997年春和平区公安局捉住一小偷后,方查明那场火灾为该小偷放火所致。3. 遵纪守法、依法调查火灾调查人员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去工作,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去调查,不能执法犯法,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例如某地发生了一起火灾,烧了两户,甲户说乙户先起火,要求赔偿,乙户则说甲户先起火,消防科火调员询问了甲户提供的证人,证人说是摸模糊糊地看到乙
7、户地火光最亮,以次作为证据定为乙户先起火,乙户不不服,到法庭诉讼,诉讼中认定,取证无效,因为,消防员只是一个人,取证不合法,且模模糊糊地看到乙户火光最亮,火光最亮不能作为证明起火点的唯一证据。又如,询问证人时,必须两个以上的消防人员询问证人,并采取单独询问的原则,询问情况写成笔录,询问人和被询问人签字盖章方能生效。4及时、全面三、火灾事故调查的管辖(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4条明确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
8、位监督管理。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7条规定:一般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火灾发生地的县(市、区、旗)公安消防机构进行;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火灾发生地的县(市、区、旗)或者地(市、州、盟)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火灾发生地的地(市、州、盟)或者省级公安消防机构进行。跨行政区域的火灾事故调查,由最先起火地的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相关区域的公安消防机构予以协助。(三)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9条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对发生群死群伤和政治、社会影响大的火灾或认为具有放火嫌疑的案件,应当及时通知刑事侦查人员参加调查,如构成放火案件的,应当移交公安刑事侦
9、查部门立案侦查。四、 火灾事故调查的职责权限(一)火灾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和人员分工1火灾事故调查组的职责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14条规定: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应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并根据火灾事故调查的需要,邀请有关部门和技术专家参加。是:(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2)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4)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2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的分工火灾事故的调查必须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发现、搜集火灾痕迹物证和其他与火灾案件有关的情况。调查人员要根据火场实际情况进行分工,重大火
10、灾现场的调查一般可按现场保护、现场询问、实地勘查、损失核算、查实人员伤亡及技术鉴定等进行科学的分工,各负其责、互相配合、有序的进行。(1)现场保护可由起火单位的保卫人员和地方治安人员或当地公安派出所负责。(2) 损失核算一般可组织起火单位的财会人员将所毁财物逐项造册登记,如实计算,最后由消防监督人员核定。(3)现场询问和实地勘查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起火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应主动配合,积极协助做好工作。(二)火灾事故调查组的权限按有关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在火灾事故调查中有如下权力:1有权要求有关部门、起火单位或个人保护好火灾现场;2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3有权对有关单位及个人
11、进行调查询问;4有权检查和提取火场痕迹物证或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5有权要求有关部门配合进行火灾模拟实验;6有权对火灾损失进行统计、核准;7有权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8有权组织火灾事故调查研讨会,召开火灾现场会。五、 火灾调查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条件由于火灾调查是一项技术性、法律性时效性很强的工作,火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素质:1. 政治素质具有高度的思想觉悟,无论何时何地都坚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诚于国家法律。2. 道德素质坚持真理,实事求是。3. 文化素质4. 专业技能5. 身体素质第二章 调查认定火灾原因第一节 火灾现场保护一、火灾现场的概念、特点及分类(一)火灾现场
12、的概念火灾现场是指发生火灾及与火灾原因有关的场所。一般包括:(1)发生火灾引起燃烧的场所;(2)虽未被燃烧但与火灾原因有关联的场所;(3)火灾波及到的场所。做好火灾现场保护工作是做好火灾现场勘查工作的重要前提。(二)火灾现场的特点1火灾现场的破坏性与暴露性;由于火灾发生、发展和残留的过程人们完全可以看见、听到、嗅到,现场残留的状况完全展示在人们面前,所以具有暴露性;火灾本身对现场可燃物的破坏,对现象起初着火痕迹物证的破坏、对现场不可燃物的破坏、人们在灭火过程中对痕迹物证的破坏,、对建筑物的破拆等,使现场变得不完整,所以火场又具有很大的破坏性。2 火灾现场的复杂性与因果关系的隐蔽性;由于火灾现场
13、的破坏性,往往将现场能证明起火部位、起火原因、火灾责任的痕迹物证的破坏,使原来的痕迹物证的基础上又留下新的痕迹物证。、火灾调查是从残留现场的结果推导原因的步步逆推,但是由于现场的破坏性和复杂性,这种现象与本职,结果与原因的关系往往难以确定,所以火灾现场具有因果关系的隐蔽性。3同类火场的共性和具体火场的特殊性同类火场,如自燃火场、电气火场等,往往具有相同的特征,如自燃火场往往起火前有异味、冒烟、起火点在火场中心部位、存有自燃性物质、现场炭化严重、现场烟熏严重等。对于每一类具体的火场有具有特殊的特征。如麦草堆垛与黄磷的自燃现场有区别,黄磷自燃冒白烟、有异味,但是起火点处无炭化痕迹,而是生产白色的五
14、氧化二磷。(三)火灾现场的分类按火灾现场形成之后有无变动,可将火灾现场分为原始现场和变动现场。1原始现场原始现场是指火灾发生后到现场勘查前,没有遭到人为破坏或重大的自然力破坏的现场。原始现场能比较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房屋倒塌、火灾发展、蔓延的本来面目。火灾的痕迹物证较完整,能为火灾调查提供较多的线索和证据。这样的现场,对找到起火点,分析、认定火灾原因都比较有利。2变动现场变动现场是指火灾发生后由于人为的或自然的原因,部分或全部地改变了现场的原始状态。使现场发生变动的主要原因有:(1)扑救火灾时水流的冲击,抢救人命和排除险情时的消防破拆;(2)抢救物资时大量人员对现场的践踏和对物体的移动;(3
15、)出于某种目的,有意改变现场的原始状态。一种情况是为了掩盖杀人、贪污、盗窃、奸污等罪行二放火烧毁现场罪证,以转移调查人员的实现:二是故意伪造火灾现场陷害他人,以陷害、报复、泄愤等。三是火灾发生后火灾责任者未了逃避火灾责任,有意对现场进行了某些改变的现场。如把放火现场伪装为失火、把失火伪装为意外事故等。保护时间消防监督程序第23条规定,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于火灾现场,有权要求发生火灾的单位和有关人员予以保护。保护时间从发现火灾时起,到火灾现场勘查结束。在保护时间内,对于确实需要及时恢复生产的,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可视情况予以批准。 二、火灾现场的保护(一)火灾现场保护的基本要求要及时严密地保护现场,使
16、火灾现场能保持停止燃烧时的原样,为发现发火物和引火物的残留物、火势蔓延和放火犯罪的痕迹,确定起火点和搜集物证创造条件。 (二)火灾现场保护的范围 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应包括被烧到的全部场所及与起火原因有关的一切地点。在保证能够查清起火原因的条件下,尽量把保护现场的范围缩小到最小限度。但遇到下列情况时,需要根据现场的条件和勘查工作的需要扩大保护范围。 1起火点位置未能确定 起火部位不明显;起火点位置看法有分歧;初步认定的起火点与火场遗留痕迹不一致等。 2由电气故障引起的火灾当怀疑起火原因为电气设备故障时,凡属与火场用电设备有关的线路、设备,如进户线、总配电盘、开关、灯座、插座、电机及其拖动设备和它们
17、通过或安装的场所,都应列入保护范围。 3爆炸现场对建筑物因爆炸倒塌起火的现场,不论抛出物体飞出的距离有多远,也应把抛出物着地点列入保护范围,同时把爆炸场所破坏或影响到的建筑物等列入现场保护的范围。 (三)火灾现场保护的方法(你认为将在什么时候开始保护,如何保护?) 1灭火中的现场保护(首先明确现场保护的目的就是使现场勘查进行下去。) 对起火部位,在灭火时,特别是扫残火时不要轻易破坏或变动物品位置,应尽量保持燃烧后物体的自然状态。对于有可能为起火点的地段,尽可能做到不拆散已烧毁的结构、构件、设备和其它残留物,如果仍有燃尽的危险,应用开花水流或喷雾进行控制。 2勘查前的现场保护 火被扑灭后,消防部
18、门应立即协同起火单位、派出所派人看守现场。(1)对露天火灾现场,首先应在起火的地点和留有与火灾有关的痕迹物证的一切处所的周围,划定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划定后应立即布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如果现场的范围不大,可绕以绳索划警戒圈,防止人员进入。对现场上重要部位的出入口应设置屏障遮挡或布置看守。如果火灾发生在交通道路上,在农村可实行全部封锁或部分封锁,重要的进出口处,应布置专人看守或施以屏障;在城市,由于人口众多,来往行人、车辆流动性大,封锁范围应尽量缩小,并禁止群众围观,以免影响通行。(2)对室内火灾现场,主要应在室外门窗下布置专人看守,或重点部位加以看守加封;对现场的室外和院落也应划出一定
19、的禁入范围,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以免破坏现场痕迹物证;对于私人房间要做好房主的安抚工作,劝其不要急于清理。 (3)对于大型火场,可利用原有的围墙、栅栏等进行封锁隔离,尽量不要阻塞交通和影响居民生活,必要时应加强现场保护的力量,待勘查时,再酌情缩小现场保护范围。 3勘查中的现场保护 在勘查过程中,任何人都不应有违反勘查纪律的行为。在清理堆积物品、移动物品或者取下物证时,在动手之前,必须从不同侧面拍照,以照片的形式保存和保护现场。 4现场痕迹物证的保护方法对于留有痕迹物证的处所,可在其周围,用粉笔或白灰划上保护圈。也可用席子、塑料布、面盆等罩具遮起来。第二节 火灾现场询问(现场保护包括对证人对火
20、场记忆的保护,使他们对火场的印象保留下来,那么我们讲如何去做呢?)相关概念:1证人是了解火灾发生发展情况并向火灾调查人员提供笔录的人。2当事人是诉讼案件中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被告人。3火灾责任者主要是指因过失行为或故意行为造成火灾的人。4被害人是指在火灾中身体受到侵害的人。5事主是在火灾中财产受到损失的人。6犯罪嫌疑人是指那些故意或非故意原因引起火灾并已查明犯了罪,但还未判刑的人。7火灾肇事者是指那些故意或非故意原因直接引起火灾的人。 一、火灾现场询问的作用火灾现场询问是火调人员深入发生火灾的单位、起火场所以及有关的部门,向发现火灾的人、报警人、当事人等有关人员了解发生火灾情
21、况的行为。火灾现场询问的作用主要有:(一) 提供线索,明确调查方向(对现场勘查起到引导作用);在火灾调查之前,通过知情人得到有价值的线索,对火灾调查的顺利进行非常有利。每进行一次火灾调查工作,特别是针对一个复杂的火场,尤其是现场破坏严重的火场,仅凭勘查难以确定起火点,难以找到起火物残体和起火原因,若证人能提供起火点的位置或火势蔓延方向等有价值的线索,对于查明火灾原因及火灾责任有非常重要的价值。例如证人提供哪个位置先冒烟,哪个位置火最旺,哪个位置的火源处于使用状态等,那么我们就便于判断那个位置是起火点,什么火源引起可燃物着火。(二)有助于发现、判断痕迹物证(对现场勘查起到证明作用); 对火灾现场
22、勘查有帮助,通过证人的阐述,可以得到有关痕迹物证的证明价值。可以借助证人查明现场上火灾前有什么火源、电源、物质,各在什么位置,可以帮助辨认痕迹物证的来源。有些痕迹物证有重要的证明作用,但是火调人员认识不到它,若证人能预先证明,可能发现其重要的证明作用。例如,某仓库火灾现场发现一草包燃烧痕迹,但证人证明,仓库中无草包,认定是外人放入之物,根据这一重要线索,查明放火者与厂领导有矛盾,故意拿草包塞入仓库,点火烧毁仓库。(三)有助于验证现场情况(对现场勘查结果起到验证作用);可以验证现场在火灾发生、发展出现的可疑人、事等。现场询问和现场勘查所获得的证据可以相互验证,使其可靠性更大,防止出现错误判断。例
23、如,现场起火点处发现短路痕迹,经访问,起火前突然断电,经鉴定痕迹物证为细小柱状晶粒,相互验证为一次短路。(四)有利于分析判断案情。证明合理的事故原因、性质。通过现场询问可以了解现场勘查所了解不到的情况。例如,人在火灾前从事那些容易引起着火的生产活动,是否按照操作规程去操作,是否遵守了安全防火规定,火灾现场有哪些火源,有哪些自燃行物质,可疑的不正常情况,这些是现场勘查难以查明的线索。操作情况、人员思想、矛盾情况、保险情况、亏损情况有利于起火原因、火灾责任。异味、响声、电灯变暗、电视图像失常等有利于判断故障起火的原因。询问所获得的线索、证据与现场勘查所获得的证据都是分析判断起火原因、火灾性质、火灾
24、责任的依据。例如武汉一家庭发生火灾,查不出原因,后听邻居反映,兄弟经常闹矛盾,有在起火点处发现白色粉状物,经化验是五氧化二磷,了解一兄弟在化工厂生产白磷,据此线索,查明是其兄弟放火。例如,据群众反映,火灾后人总是打听火灾原因是什么?查处什么东西?怀疑谁是火灾责任者是谁?后来根据此线索对进行调查,原来这个人与发生火灾的户主有矛盾,所以放火报复。二、火灾现场询问的对象和内容(一)火灾现场询问的对象1最先发现起火的人和报警的人;2最先到达火场扑救的人;3最后离开起火部位或在场工作人员;4熟悉起火部位周围情况的人; 5熟悉生产工艺过程的人; 6火灾事故责任者和受害人; 7现场周围的群众; 8起火单位的
25、领导; 9其他有关人员。(二)火灾现场询问的主要内容通过询问,要搞清起火前后现场六个方面的情况:1 建筑物的结构、特点、耐火等级;2火源、电源的分布及使用情况;3生产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的布局,原料、产品的性质和火灾危险性;4火灾事故前的异常现象;5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在场人员的活动情况;6起火时间、起火部位和施救情况。(三)对不同对象询问的主要内容在询问的过程中,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根据调查对象的不同,采用不同的询问方法,提问不同的问题。询问应主要围绕着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情况下起火的,看到了什么,听到了什么,闻到了什么,对案件的发生有什么看法,根据是什么等。1向发现火灾的人和报警人主
26、要了解(1)发现起火的时间,最初起火的部位,能够证实起火时间、起火部位的依据; (2)发现起火的详细经过,即发现者在什么情况下发现,起火前有什么征象,发现时有什么声 、光、味等现象;(3)发现后火场变化的情况,火势蔓延的方向,燃烧范围,火焰和烟雾的颜色;(4)发现火情后采取过哪些措施,现场有无发生变动,变动的原因和情况;(5)是否有可疑的人出入火场,还有其它什么已知的情况,还有谁知道以上的情况;(6)发现起火时电源情况,电灯是否亮,设备是否运转等;(7)发现起火时风向、风力情况;(8)报警时间、地点及报警过程。2向最先到达现场扑救的人主要了解(1)到场时火灾发展的形势和特点;(2)到场时火势蔓
27、延到的位置和扑灭的过程;(3)扑救过程中是否发现了可疑物件、痕迹和可疑的人;(4)起火单位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是否遭到破坏;(5)起火点附近在扑救过程中是否经过破拆和破坏,原来的状态怎样;(6)采用何种灭火方式,使用什么灭火剂,作用如何。 3.向起火时在事故现场的人和起火前最后离开起火部位的人主要了解 (1)离开起火部位之前是否吸烟、动用了明火,生产设备运转情况,本人具体作业或其它活动内容及活动的位置; (2)离开时,火源、电源处理情况,是否关闭燃料气源、电源,附近有否可燃、易燃物品及它们的种类、性质、数量;(3)在工作期间有无违章操作行为,是否发生过故障或异常现象,采取过何种措施;(4)离开时,
28、是否进行过检查,是否有异常气味和响动,门窗关闭情况; (5)其他在场人的具体位置和活动内容。何时、为何离去,有无他人来往,来此目的、具体的活动内容及来往的时间、路线; (6)最后离开起火部位的具体时间、路线、先后顺序,有无证人; (7)对火灾原因的见解及依据。 4.向熟悉起火部位情况和生产工艺过程的人主要了解(1)建筑物的结构和平面布置情况:包括建筑结构的耐火性能,每个车间、房间的用途,车间内的设备及室内陈设情况等;(2)起火部位存放、使用的物质、材料、产品情况:包括种类、数量、相互位置,有无自燃性或其它化学危险性,存放日期、存放条件等;例如,1993年8月5日深圳清水河仓库大爆炸,调查第一次
29、爆炸4号仓库的存放物资的情况,过硫酸铵20吨,硝酸铵5吨,高锰酸钾10吨,硫化钠60吨,碳酸钡60吨,火柴三二箱,并查明物资的性质、位置、火灾危险性、当时的气候条件等。 (3)起火部位的火源、电源和热源等情况:包括生活、生产用火器具和设备,它们与可燃物的距离,使用燃料及运行情况,灯具的种类、位置、功率及使用情况; (4)设备及工艺情况,以往生产及设备运转情况;包括在什么位置,使用什么设备,采用什么工艺,生产何种产品;以前什么设备、因何原因发生过何种事故等;(5)有无防火安全规定、制度和操作规程,实际执行情况如何;(6)有哪些不正常现象:如设备、控制装置及灯火闪动、异响、异味等。 5.向火灾责任
30、者和受害人主要了解(1)有无因本人生产、生活用火或用电不慎,疏忽大意,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引起火灾的可能 。火灾当时及火灾前,火灾责任者和受害人在何处,做什么;(2)起火部位起火物堆放情况。品种、数量与火源距离等;(3)起火过程及扑救情况;(4)受伤的部位、原因; (5)对于居民火灾,还要了解当事人与邻居的关系,考虑有无因私仇或纠纷进行放火的可能。 6.向现场周围群众主要了解 (1)起火当时和起火前后,耳闻目睹的有关情况。如看到什么可疑人进入或离开现场,看到什么火光和火焰颜色,听到什么异常的爆炸或喊叫声等; (2)群众对起火的各种反映、议论; (3)当事人的有关情况。如政治、经济、作风和思想品质
31、,家庭和社会关系,火灾前后的行为表现等;(4)以往发生火灾及其它事故、案件情况。7向起火单位领导或户主主要了解 (1)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2)生产中有无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3)以往火灾及事故方面的情况;(4)对起火原因的看法;(5)损失情况。8向消防机构有关人员主要了解(1)到达火场时燃烧的实际位置及蔓延扩大情况。如最先冒烟冒火部位、塌落倒塌部位、燃烧最猛烈和终止的部位等;(2)燃烧特征。烟雾、火焰、颜色、气味、响声等;(3)扑救情况。水枪部署部位和堵截的部位、放弃的部位;(4)扑救时出现的异常反应,气味、响声;(5)采取的措施。开启和关闭阀门、开关、门、窗;开启地板、墙壁、屋顶、天棚洞
32、孔情况和具体部位;(6)到达火场时,门、窗关闭情况,有无强行进入的痕迹;(7)断电情况。照明灯是否亮,机器是否转动等;(8)设备、设施损坏情况。如输送气体、液体的管道和阀门状态;电气设备、用电器改动情况等;(9)发火源的状态;(10)是否发现起火源及其他火种、放火遗留物(瓶子、桶、棉花、布团、火柴等);(11)到达火场时,其他人员活动情况。如扑救、抢救物品情况,人员被火围困情况等;(12)抢救经过和死者的位置等;(13)在场人员(单位领导、群众等)反映的有关情况;(14)接火警时间、到达火场时间;(15)天气情况。如风力、风向情况。火灾责任者和证人的心理分析火灾现场询问是一项法律性和策略性很强
33、的工作,是与被访问、询问或讯问者交心或作思想斗争的过程,火调人员要从他们口中获得火灾发生发展的情况,首先要研究被询问者想什么,是什么心理支配下失火的,在什么心理支配下回答火调人员所提的问题,若能准确地把握被询问者的心理状态,进而采取适当的策略,就能使其讲出火灾的真情。一、 对火灾责任者的心理分析火灾责任者包括失火者和放火者。之所以发生失火或放火事件,与他们所处的环境、所经历的事件及所持有的心理状态、思想状况、政治态度有关,他们能否与火调人员配合,讲出火灾发生的原委,这也与他们的心理状态等有关。1. 诱发认为火灾的几种心理类型1) 经验心理有些单位的领导自认为干了这么多年,从未发生火灾,自认为没
34、有象消防队员说的那么严重,认为消防队说的是小题大做,所以思想上麻痹大大意,忽视安全教育、检查,不抓消防教育和消防器材的建设,不认真的进行整改,结果造成火灾事故。例如93年唐山林西百货大厦经理孟玉珍。消防队发现其违章装修下火险通知书,但她置之不理,结果因电焊造成火灾,烧死80人,损失火400万。有的单位操作工人自己认为经验丰富,从未发现故障、事故,消防制度就是那回事,所以忽视安全操作,结果造成火灾。例如93年,南京金陵石化厂泵房操作工,开机后不坚守工作岗位去完牌,结果汽油充满后溢出,发生爆炸火灾。2) 侥幸心理持这种心理的人在生产过程中总图省事,不按操作规程办事,投机取巧,从不严格遵守消防规则制
35、度,自认为我这样干不会发生火灾,何必出那么多力气呢?结果养成不好的工作习惯,一旦发生火灾,便无所适从。例如,89年青岛图书馆工人xx,每次下班前用电熨斗熨衣服,不拔电插销,只关开关,可是有一天忘记关开关,结果引燃办公桌,烧毁一幢大楼。例如有的电工图省事,将临时拉的电线搭在自来水管上,结果造成漏电,烧毁整个宾馆大楼。3) 冒险心理有这种心理的人多为年轻人,心高气盛,无工作经验,不知道火灾发生的规律和危险性,所以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冒险蛮干,结果造成火灾不知所措。例如,97年武警天津医学院修理工切割暖气管道时,乱扔割下的管子,不听劝说,冒险蛮干,结果炸裂下面的天然气管道,造成爆炸事故伤亡若干人。天津
36、以外资厂,电焊工焊管道,不保护,结果电焊渣引燃可燃物。4) 逆反心理持有这种心理的人总是认为领导强调的安全生产,严防事故是多余的,是吃饱了撑的,是多管闲事,所以有意无意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放火安全制度二造成火灾。例如,某制碱厂电解食盐水车间严禁烟火,车间主任经常教育,可是一青年工人故意吸烟,引爆泄漏的氢气。5) 好胜心理持这种心理的多为年轻人,无工作经验,不懂装懂,心高气盛,认识不到火灾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二有意无意的违反操作规程或消防安全制度而造成火灾。例如,某汽车修理厂,规定不准用塑料桶、管道给汽车加油,以防止静电火灾,可是以青年人不信,偏要试一试,结果加油时塑料桶聚集静电泄漏而导致爆炸,不
37、但自己烧伤,还烧毁一辆汽车。6) 反常心理即心理受到某种刺激而不正常,如生病、疲劳、家庭矛盾、婚姻等有意造成精神恍惚、神志不清、精力不集中,以致出现操作错误。例如,某汽车司机在修理汽车时,精力不集中,只考虑自己与妻子吵架的事,不慎将动力线触到车架上而打火,引燃了化油器,而烧毁了汽车。7) 报复心理由于与他人、单位的领导闹矛盾,或者对国家对政府不满,而实施放火造成公私财物损失和人员伤亡。例如,湖北某县一农民,怀疑自己的妻子与别人有奸情,杀死其妻,放火烧,后被公安机关侦破。2. 询问中火灾责任者的心理状态火灾责任者由于他们的某种行为导致了火灾,对于询问或讯问他们的心里上大多数是有准备的。首先,他们
38、对火灾责任非常敏感,总是想方设法如何摆脱询问或讯问人员对其的怀疑。在实际调查中,有两种情况,一是,火灾事故比较简单,损失较小,火灾原因和火灾责任清楚,证据确凿,火灾责任者无法辩驳而如实坦白;其二是火灾原因复杂,损失巨大,责任和原因尚未查清,证据不足,在这种情况下,火灾责任者的心理有六种:1) 恐惧心理这种心理是由于火灾责任者怕查明火灾真相后自己会受到惩罚而产生的。他们害怕自己的名誉受到损害,怕连累家属或别人,因此讯问或询问时,避重就轻,只谈表面无关紧要的问题。对这种人,应该一道其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行为与收处罚的关系,从思想上教育他们,促使其坦白。例如,有个汽车修理工在修汽车时,乱拉电线,结果电线
39、碰到电瓶上,打火引燃烧毁了汽车,询问时,只谈修车,不谈拉电线的事。2) 侥幸心理持这种心理的人人文自己的行为没有暴露,火调人员没有掌握证据,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常常表现为抵赖、狡辩,认为公安人员不能拿他们怎么样。对这种人,击破的关键是在适当的时候出示掌握的证据,打击其侥幸的心理。例如,某甲到汽车库偷油,因为天黑看不见,用打火机照明,结果引燃油箱而导致火灾,烧毁四辆汽车,火调人员询问时,他满以为他干的事神不知鬼不觉,抓不住他的尾巴,所以矢口否认,并能找人证明自己起火时正在打扑克,可是火调人员将他家的一串烧得黑乎乎的钥匙拿给他看时,他浑身发软,老实交待,原来他在偷汽油时,掏打火机时,将钥匙带出,落
40、在火场。3) 抗拒心理一般情况下,火灾责任者知道自己责任重大,损失惨重,难逃法网,在求生的愿望下作垂死挣扎,往往采取抗拒的态度,或否认辩解,或缄口不语,或主动出击。4) 寄托心理某些火灾责任者认为自己有后台,有关系,有钱有势,虽然火灾损失巨大,也会通过各种渠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这种人要进行思想和法律教育,矫正其错误的认识。5) 戒备心理这种心理是火灾责任者中最常见的心理现象,怕言多语失,所以言词谨慎。6) 恐慌心理火灾责任者发现自己的行为造成了自己为预料到的结果,这种后果超出了自己的承受能力,多见于初犯或偶犯。常表现为神思恍惚、手足无措、自控能力减弱、语无伦次、神色慌张等,但对其指控一概否
41、认。此时应缓和气氛,放松节奏,稳定其情绪。火灾责任者在询问或讯问中,可能一种心理其作用,也可能有几种心理其作用,询问或讯问中的心理状态也可能是变化的。例如持侥幸心理的人,在询问或讯问中发现火调人员已掌握自己作案的证据,而转变为抗拒心理。二、 对证人和受害人的心理分析凡是能直接间接了解火灾真实案情的人都可能称为证人,实际上事主、受害人也是证人,他们的陈述也是证据。由于证人受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不同的证人作证时的心理状态不同。1. 对证人的心理分析证人大多数能与火调人员合作,如实谈出火灾真情,但由于收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受自己心理的支配,也可能出现故意和非故意伪证。1) 主动作证心理大多数证人
42、出于维护国家法纪和对受害人的同情而主动配合火调人员工作。但应注意可能出于对火灾责任者的愤恨,而对某些情节夸大,或自己观察、记忆不准确而出现证词不正确。2) 不愿作证心理少数人不愿作证多因胆小怕事,缺乏正义感和同情心,奉行明哲保身的哲学,而借故推辞,不愿配合。(1) 规避心理。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2) 戒备心理。证人由于与火灾案件有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3) 畏惧心理。怕作证后遭人报复。(4) 对立心理。因心怀某种不满,对执法人员有抵触情绪,或询问人员的态度不好,而引发对立情绪。(5) 重“情义”心理。证人与火灾肇事者有某种关系,为使其不受惩罚而不愿作证。3) 伪证心理(
43、1) 故意伪证心理大多数故意伪证者或与肇事者有某种关系,或受其威胁,或心术不正,或怕连累自己而故意伪造事实,掩盖真相。有的证人心术不正,品质恶劣,他们故意说错起火时间,起火部位,或故意说错放火者,以使调查人员疲于奔命,一无所获。有的证人与火灾责任者有特殊的关系,而故意伪证,包庇火灾责任者。有的证人于火灾有因果关系,自己怕受惩罚,而故意包庇火灾责任者,而作伪证。有的证人与肇事者有矛盾而故意捏造事实,陷害无辜。有的证人收火灾责任者的威胁、利诱、收买,不敢说出真话。有的证人见到火灾责任者得受到惩罚而产生恻隐之心故意隐瞒某些关键的情节。(2) 非故意伪证心理有的证人本意是维护国家法纪、履行作证义务,主
44、动配合火调人员的询问,但由于受到客观因素的(光、声、下雨、刮风等)和自身条件(视力、听力、记忆等)主观因素的影响,事实上作了假证。此为非故意伪证。2. 对被害人、事主的心理分析被害人在火灾中财产受到损失、身体受到伤害,所以,一般要求严惩火灾责任者,又具有强烈的自握保护意识。他们的心理常常表现为:(3) 精神不安,内心紧张而慌乱火灾往往是在他们精神毫无准备下发生的,当他们从火场中救出或获知自己财产受到巨大损失时,往往使其不知所措,精神恐慌,失去正常的感知能力,心情无法平静,对火灾事实无法准确回忆,。首先要安慰其情绪,注意其陈述可能有出入。(4) 激愤心理由于精神上、身体上受到损伤,财产上受到损失
45、,所以他们对火灾责任者的罪行感到非常气愤,其陈述往往带有浓厚的情绪色彩,有扩大事实、添枝加叶、夸大其辞的行为。(5) 心理压力沉重有的受害者不但身体和财产受到损失,而且受到火灾责任者的威胁、恐吓,所以有的不敢说出火灾真情,不敢与公安人员合作,有的甚至不相信公安人员能秉公办案。3. 影响证人证言可靠性的因素前面提到非故意伪证是由于证人收主观因素的影响,而使其不能准确地观察、感知事物,不能准确地记忆经历过的事件,不能准确地表达事件的经过,所以做出了不符合事实的证据。影响证人证言可靠性的因素主要有感知、记忆和陈述。1) 感知感知就是感觉和知觉。感觉是人们通过感官感觉到事物。知觉是对感觉到的事物进一步
46、地升华。人们对感知事物的准确性收若干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如人的机体状态(生理缺陷、犯病等)、情绪(恐惧、兴奋等)、知识和经验、注意中心的作用、适应等。例如,有个近视眼的人,将从火场跑出的细高个的人认为是张三,实际上这个人细高个是李四。2) 记忆影响记忆准确性的因素很多,如感知、时间、情绪、年龄、职业等。反复感知的事物记忆就牢固;接受记忆的信息时间比较短,遗忘比较少;情绪愉快时记忆比较好;过度兴奋、紧张、恐惧时记忆难以准确。儿童长于机械记忆,成人长于意义记忆;司机长于记忆地点、交通标志,电话员长于记忆数字,画家善于记忆图形和相貌。3) 陈述陈述是被访问人通过语言将感知并记忆的事物表达出来。表达的可靠程度受感知、暗示、再现障碍文化水平、表达能力、被询问人的态度和倾向等的影响。三、火灾现场询问的原则、方法和要求(一)火灾现场询问的一般原则1 熟悉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和案情;熟悉火灾案情的基本情况,如时间、地点、单位、烧毁物件、责任人、火灾性质等,同时还要了解被询问者的基本情况,如被询问者的性别、年龄、职业、文化、性格思想状况、政治背景、与火灾案件的关系等。然后再分析其与调查人员合作的程度、主要的心理状态,这样能有的放矢的询问,不至于出现被动局面。2 明确目的要求,制定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