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总结
作业指导书
事故调查、处理、总结作业指导书
一、 事故调查的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未遂、轻伤和重伤事故。死亡及以上事故由主管部门会同市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二、 事故调查的目的:通过深入的调查分析,查找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鉴别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从而积累事故资料,为企业或政府有关部门安全工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确定事故的相关责任。
三、 事故调查的准备
(一) 事故调查计划
① 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事故发生后,我们首先要做的事不是手忙脚乱赶赴现场,而是及时通知下列有关人员和部门:
(1) 事故直接影响区域内工作的人员或其他人员,
(2) 从事生命抢险、财产保护的人员
(3) 上层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
(4) 专业调查人员
(5) 公共事务人员
(6) 安全管理人员
② 抢救人的生命
③ 保护人的生命和财产免遭进一步的损失
④ 保护调查工作的及时执行
(二) 事故调查人员:
① 轻伤及以下事故由质安部组织进行调查。
② 重伤事故:由质安部、行政事务部、工会和事故发生部门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三) 事故调查的物质准备
专业调查人员的通用调查工具:
① 数码相机:用于现场照相取证。
② 录音笔:与募集证人等交谈或记录调查过程。
③ 绘图纸:绘制现场地形图等。
④ 标签:采样时标记采样地点及物品。
⑤ 纸、笔、夹:记录、笔录。
⑥ 手套:收集样品。
⑦ 有关规则、标准:作为参考资料。
四、 事故调查的基本步骤
(一) 事故现场处理
① 安全抵达现场:携带必要调查工具及装备的情况下,安全地抵达现场,并保持与上级有关部门(领导)的联系,及时沟通。
② 现场危险分析:做出准确的分析与判断,防止进一步的伤害与破坏。
③ 现场营救:尽可能地营救幸存者和保护财产
④ 防止进一步危害:对现场可能产生的进一步的伤害和破坏采取及时的行动,使得二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尽可能小。主要包括:防止有毒有害其他的生成或蔓延、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的生成和释放、防止易燃易爆物质或气体的生成与燃烧爆炸、防止由火灾引起的爆炸等。
⑤ 保护现场:使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尽可能不遭到破坏。
(二) 事故现场勘查
事故现场勘察主要关注四个方面(4P)的信息:人(People)、部件(Part)、位置(Position)、文件(Paper)。
① 人:以事故的当事人和目击者为主。
② 部件:失效的机械设备、通讯系统、不适用的保障设备、燃料和润滑剂、现场各类碎片等。
③ 位置:事故发生时的位置、天气、道路、操作位置、运行方向、残骸位置。
④ 文件:有关记录、公告、指令、磁带、图纸、计划、报告等。
(三) 人证的保护与问询
证人信息收集的关键之处在于迅速果断,最大程度保证信息完整性。
人证保护与问询应注意问题:
(1) 证人间会强烈相互影响,应避免其相互接触及与外界接触,单独进行问询。
(2) 问询开始的时间要早,时间越晚,细节越少,内容越可能改变。
(3) 最好画出草图,结合草图讲解其所闻所见。
(4) 问询时应避免主观地引导证人证词,尽量让证人自己阐述。
(5) 问询应创造轻松的环境,鼓励证人用自己的语言讲,尽量不打断其叙述过程,而是用点头、仔细聆听的方式,做记录或录音最好不引人注意。
(6) 证人叙述记录或录音应进行书面确认或录音确认。
(四) 物证的收集与保护
部件(Part)、位置(Position)、文件(Paper)。应及时做好收集与保护。
(1)与事故鉴别、记录有关的材料:
①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
②受害者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支付工资的形式;
③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术情况、接受安全教育的情况;
④出事当天,受害人和肇事者开始工作的时间、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姿势等;
⑤受害人和肇事者过去的事故记录。
(2)事故发生的有关事实:
①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工具等的性能和质量情况;
②使用的材料,必要时可对其进行物理或化学性能的试验与分析;
③有关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资料及执行情况;
④有关工作环境方面的状况,包括照明、湿度、温度、通风、声响、色彩度、道路、工作面状况以及工作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取样分析记录;
⑤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如质量、规格、式样等;
⑥出事前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健康状况;
⑦其他可能与事故致因有关的细节或因素。
(五) 事故现场照相
拍照顺序:先拍原始的,后拍移动的;先拍地面的,后拍高处的;先拍容易破坏或容易消失的,后拍不容易破坏或消失的。
(1) 现场方位照相:拍照点选较高较远而又能显示现场及环境特点的位置,并把那些能显示现场位置的永久性标志如商场。车站、桥梁、街名、路牌、路标等拍摄在画面的明显位置。
(2) 现场概貌照相:拍照事故现场内部的空间、地势、范围,事故全过程在现场所触及的一切现象和物体。
(3) 现场重点部位照相:拍摄与事故有关的现场重要地段,对审理、证实事故情况有重要意义的现场上物体的状况、特点、现场上遗留的与事故有关的物证的位置和物证与物证之间的特点等,以反映它们与现场以及现场上有关物体的关系。
(4) 现场细目照相:拍摄在现场存在的具有检验鉴定价值和证据作用的各种痕迹、物证以反映其形状、大小和特征。如血迹的滴溅点或喷溅方向、电事故的电击点、火灾事故的起火点、交通事故的接触点以及工具的形状、号码、破损情况,撬压工具、脚印、文字、附着物等。
(六) 事故现场绘图
1. 现场绘图也是一种记录现场的重要手段。现场绘图与现场笔录、现场照相均有各自特点,相辅相成,不能相互取代。
2. 事故现场图分四种:
(1) 现场位置图:反映现场在周围环境中的位置的。
(2) 现场全貌图:反映事故现场全面情况的示意图。
(3) 现场中心图:专门反映现场某个重要部分的图形。
(4) 专项图:把与事故有关的工艺流程、电气、动力、管网、设备、设施的安装结构等用图形显示出来。
3. 现场绘图注意事项:
(1) 图中应标明方向。
(2) 图中应标明天气、高度、距离、时间、绘制者等有关信息。
(3) 图中应标明主要残骸及关键物证的位置。
(4) 途中应标明受伤害者的原始存息地。
(5) 途中应标明关键的照片拍摄的位置与距离。
五、 事故原因的分析
六、 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七、 参考标准、规范
(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2)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主要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成立事故调查组;
(2)现场物证搜集;
(3)搜集有关原始资料和记录;
(4)人证材料收集;
(5)事故原因分析;
(6)事故责任分析;
(7)调查组的研究讨论;
(8)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9)报批。
1、轻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2、一般伤亡事故:由有管辖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工会、行业主管部门等组成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重大伤亡事故:由有管辖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工会、行业主管部门等组成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由其组织调查。
4、特大伤亡事故:市、州及其以下所属单位,由市、州人民政府组成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或由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工会、行业主管部门等组成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省及省级以上所属单位,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工会、行业主管部门等组成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省人民政府认为需要直接调查的特大伤亡事故,由省人民政府组成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或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本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工会、行业主管部门等组成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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