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金融租赁协议书甲方(出租人):出租方姓名/公司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出租方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承租人):承租方姓名/公司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租方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车辆金融租赁事宜上的权益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拟定本车辆金融租赁协议书:第一条 租赁车辆信息1.1 车辆信息车牌号码:车牌号码车辆型号:车辆型号车辆识别代码(VIN码):VIN码发动机号码:发动机号码1.2 租赁期限起始日期:起始日期截止日期:截止日期第二条 租金支付2.1 租金金额根据双方协商,乙方每
2、月应支付租金金额为:租金金额元。2.2 租金支付方式2.2.1 乙方同意以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等方式将租金按约定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支付期限为每月起始日的3日内。2.2.2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超过10日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不得低于应支付租金金额的千分之五。第三条 使用和保养3.1 使用范围乙方承诺仅将车辆用于日常合法的个人/企业用途,并不得将车辆转租、抵押、押贷、担保。3.2 车辆保险乙方同意在车辆租赁期间按时缴纳车辆保险费用,保持车辆保险的有效性,如未保险或保险终止,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3.3 车辆保养与维修乙方应按照车辆制造商的规定进行日常保养,并承担因
3、保养、修理和非人为故障而引起的费用。若因乙方的过失、疏忽或人为损坏导致车辆损坏,乙方应独自承担全部修理费用。第四条 违约责任4.1 任何一方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应履行义务金额的百分之十。4.2 若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立即返还车辆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和逾期利息。第五条 协议的解除和终止5.1 协议期满时自动解除,双方无需另行通知。5.2 甲方有权在发生以下情况时解除本协议:5.2.1 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重要事实;5.2.2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超过30日;5.2.3 乙方未履行其他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第六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至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存根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出租人):_ 日期:_乙方(承租人):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