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良资产处置协议协议书编号:_签订日期:_甲方(出借方):组织/个人名称: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通讯地址:_联系电话: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乙方(接收方):组织/个人名称: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通讯地址:_联系电话: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持有的不良资产的处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1.1 甲方拥有某项不良资产,并希望将其处置;1.2 乙方愿意接收并处置该不良资产,以实现双方的共同利益。第二条 不良资产处置方式2.1 乙方将在协议签订之日起接收甲方所提供的不良资产;2.2 乙方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市场准则,采取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
2、不良资产的处置活动;2.3 不良资产处置方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委托处置、拍卖等。第三条 不良资产处置责任和义务3.1 乙方应妥善保管不良资产,防止其遭到损失、损害或进一步恶化;3.2 乙方应及时、真实地向甲方汇报不良资产的处置情况,并接受甲方的监督;3.3 如乙方发现不良资产价值发生重大变动,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共同商讨调整处置方案;3.4 乙方承诺不擅自转移、处分、挪用或侵占不良资产及其相关权益;3.5 乙方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税款、律师费等由乙方承担。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甲乙双方应对协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机密资料及所有相关信息予以保密;4.2 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
3、一方不得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亦不得擅自使用保密信息谋取不当利益。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5.2 协议期届满前,甲乙双方如需终止本协议,应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5.3 终止本协议后,乙方应返还甲方不良资产及其相关权益。第六条 纠纷解决6.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6.2 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6.3 仲裁地点:_;6.4 仲裁语言:中文;6.5 本协议在仲裁过程中继续履行,除非仲裁裁决明确另行规定。第七条 其他条款7.1 本协议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有关文件;7.3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甲方(出借方): 乙方(接收方):签字:_ 签字:_日期: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