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稳定聘用协议本协议由以下雇主和雇员自愿订立,双方约定以下条款:第一条 目的和范围1.1 雇主与雇员共同签订本协议,旨在确保雇员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稳定的聘用关系,并为双方的利益达成共识。1.2 本协议适用于雇主与符合下述条件的雇员: a)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 以真实的意思表示签署本协议; c)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d) 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二条 工作职责和权责2.1 雇主同意雇用雇员作为其指定职位的员工,雇员同意为雇主提供相应的劳动力和技能。2.2 雇主应根据合理的要求提供雇员需要的培训、资源和支持。2.3 雇员应恪尽职守,保守雇主的商业机密和企业信息,不得泄露给未
2、经授权的第三方。第三条 聘用期限和解除协议3.1 本协议的聘用期限为具体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3.2 协议期满前,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除非发生以下情况: a) 雇员违反本协议的规定,且经雇主书面通知并要求纠正后雇员仍然未予改正; b) 雇员因合法理由提出辞职; c) 出现不可抗力情况,使得继续履行本协议不可能实现。3.3 解除本协议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四条 待遇和福利4.1 雇员按照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和支付周期,享受雇主提供的工资待遇。4.2 雇主应依法为雇员办理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等相关法定福利,确保雇员的合法权益。4.3 雇主有权根据公司的需
3、要和雇员自身表现,提供相应的晋升和奖励机制。第五条 保密和竞业限制5.1 雇员在受雇期间和离职后,应保守雇主的商业机密和公司的相关保密信息,严禁泄露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5.2 雇员同意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从事与雇主业务相竞争的工作,以保护雇主的合法权益。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6.1 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6.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7.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聘用期限届满。7.2 本协议可由双方协商一致进行修改和解除,应经双方书面签署。本协议一式两份,雇主和雇员各执一份,具有平等的法律效力。雇主(签字):日期:雇员(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