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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中心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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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管理制度汇编 山西梅芝园艺有限公司 工会委员会 2014年1月 目 录 一、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职责 二、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主任职责 三、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四、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五、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六、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技能培训制度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工作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工运方针,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市总工会的中心任务和工作部署,确定市帮扶中心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市帮扶中心的人事组织、工作业务、财务管理等直接纳入市总工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市帮扶中心在市总工会的指导下,组织各职能中心,承担完成上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工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联系,并指导和协助基层工会开展困难职工帮扶维权工作。 三、关心职工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直接为广大职工提供信访接待、政策咨询、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困难帮扶、生活救助、医疗帮扶、助学帮扶、劳动争议调解、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等服务项目,根据职工的不同困难和要求,采取各种措施开展帮扶维权服务工作。 四、组织全市基层工会参与对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的帮扶捐助活动。 五、实施“金秋助学”、“送温暖”、“小额贷款”等帮扶工程,落实有关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各项政策和待遇。 六、听取和反映困难职工的意见、要求和愿望,掌握和了解困难企业和职工各项情况,对有关困难企业和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向市总工会和有关部门反映,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七、组织和教育困难职工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给信访职工提供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 八、积极抓好帮扶中心资金、物品的筹集、管理和发放工作,确保有限的资金、物品用在最需要帮扶的对象上。 九、参与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社会矛盾和突发事件,协助市总工会各职能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十、加强中心自身建设,不断研究和完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各项工作机制和制度,使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适应日益变化形势的需要。 十一、及时完成市总工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中心主任职责 一、在市总工会的领导下,全面主持负责中心的各项工作。 二、制定帮扶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带领中心工作人员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中心工作的科学管理,制定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掌握中心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四、注重中心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加强精神文明、职业道德和勤政廉政建设,不断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 五、主持召开中心办公会议,研究中心内各项行政、业务工作和重大事项,负责处理帮扶中心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六、及时向市总工会的领导报告中心工作情况,认真传达、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 七、负责与相关单位的协调和联系,争取相关部门单位、社会力量对帮扶中心的支持和配合。 八、爱岗敬业、克已奉公、廉洁自律、以身作则,忠实履行职职责。 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一、 认真倾听困难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以“解困送暧、救急济难、情系困难职工、关爱弱势群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认真、热情、诚实、负责”为准则,切实履行好“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的责任。 二、 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会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理论水平、政策法律水平、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帮扶中心各岗位职责,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团结协作、秉公办事。 四、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持“帮扶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优亲厚友,坚决杜绝贪污、挪用、浪费帮扶资金的现象发生。 五、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总工会的中心工作,依法做好帮扶中心各项工作。 六、 转变作风,大胆探索,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提高处理各项业务的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 七、 认真执行文明服务准则,热情接待困难职工,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及时反映他们的呼声,依照规定程序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八、 工作求真、务实、高效,不推委、不拖延,爱岗敬业,克已奉公,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 工作态度 1. 注重形象、仪表端庄。“中心”工作人员必须统一佩带标志,仪表整洁、端庄大方、精神饱满。 2. 文明礼貌、语言规范。工作时应使用文明用语,见面问“ 您好”,询问用“请”,谈话结束说“谢谢”,告辞时道声“再见”。 3. 热情接待、爱心服务。对求助者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暖心、一把椅子让座、一腔热情办事、一声再见相送”,耐心解答问题;接听求助电话,通话语气温和,解答耐心细致,热心为职工服务。 二、 工作原则 1. 服务至上原则。职工维权服务工作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宗旨,“中心”工作人员应当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2. 统一受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中心”对来信来访求助事项,由信访接待窗口统一受理,再交办或转办处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属中心职责范围内和上级转办、交办的事项,承办人员不得推诿、拖拉、扯皮或将矛盾上交。 3. 高效务实原则。对职工反映的问题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办事规程,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对待,力求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作出处理,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对突发性事件应依据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尽力办的要求,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解决。 4. 依法妥善处理原则。对职工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符合政策规定的问题,应依法及时协调受理解决;对条件暂不具备,一时解决有困难的,应向职工讲明情况,同时积极协调,争取尽早解决;对职工提出不符合政策的要求,要做好疏导教育工作,讲清道理,以求得职工的理解。 5. 团结协作原则。团结互敬互爱,发扬团队精神,既有明确的分工,又要密切的合作,做到工作上相互支持,学习上相互促进,生活上相互关照,使“中心”成为讲团结、讲工作、讲学习、讲文明的朝气蓬勃的集体。 三、 工作纪律 6. 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涉及与本人有直接关系的来访件或虽无直接关系但需回避的,应予回避。 7. “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上级指示,不得擅自作出有违上级指示的行为,也不得擅自作出超越职权范围的决定。 8. 严格按规定工作程序办理帮扶维权事项,对重大情况的来访件,必须及时汇报,不得积压延误。 9. 严格保密保管,在答复处理职工反映问题的过程,对信访人不愿公开内容和姓名的,要尊重其意愿,特别是对揭发、控告电话,要为反映人保密,防止出现打击报复事件。 10. 不得对求助者冷漠、生硬、蛮横、推诿,更不得发生争吵。 11.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办私事、干私活,不得玩游戏、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事。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无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因故离岗或请假的,需经“中心”负责人同意。 四、 工作场所 12. 严格卫生管理制度,工作场所要保持整洁,办公设备摆放整齐,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物品,不乱丢废物杂物。 13. 上班时间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操作室,不得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 14. 爱护公共设施,确保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档案管理制度 一、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或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失业、重大疾病、子女教育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以及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包括农民工)建立困难职工档案,作为开展帮扶的主要依据。 二、 困难职工档案由基层工会通过调查摸底建档,对困难职工本人、家庭情况、困难程度、致困原因、技术特长、就业要求和帮扶需求等情况,实事求是的按照统一表式填写,实行一人一表。 三、 困难职工档案实行分级管理。县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审核全县困难职工档案,由专人统一管理。同时对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做到随时建档,随时变化,随时调整,随时脱困,随时撤档。 四、 通过定期调查摸底或职工个人申报,按照救助程序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帮扶中心负责困难职工档案信息采集、数据分析、调查统计、汇总上报及保管。县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实行困难职工档案微机化管理,使用统一的档案管理软件,使档案管理实现标准化、规范化。 技能培训制度 一、 为了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素质,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适应新时期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二、 “中心”应当制定长期学习培训和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并严格遵照执行。做到每年每人参加业务学习培训不少于一期。 三、 “中心”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内容为: 1. 法律知识,重点是工会及其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2. 工会业务知识; 3. 政治、经济和文化基本知识; 4. 办公自动化基本知识和技能; 5. 其他应掌握的知识。 四、 学习培训的方式为:自学、参加培训班、组织学校进修、组织现场观摩、外出考察等。 五、 “中心”负责人应当参加行政管理、法律、财务等方面的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在岗期间,每年应当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业务培训。 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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