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水电站工程安全施工奖惩办法
1、总则
1.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落实亚让水电站工程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杜绝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根据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罚惩定(试行)》、《中国华能集团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企业生产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1.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对安全工作,党、政、工、团必须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1.3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有关职能部门、队(班)和有关人员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安全工作有特殊贡献的应给予重奖,对在安全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罚。
1.4实行奖惩制度应把思想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资鼓励相结合;在处罚上,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1.5本制度适用于水电站工程所属各参建单位。
2、事故及责任分类
2.1人身事故分类
2.1.1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2.1.2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2.1.3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包括伴有重伤和轻伤)的事故。
2.1.4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三人或人身伤亡事故一次死亡与重伤达成10人及以上的事故。
2.1.5严惩未遂事故:已发生的性质恶劣,严惩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凡发生倒杆倒塔、塔上倒扒杆、触电、爆炸、高空坠落、中毒、火灾、淹溺等性质恶劣事故,虽未造成人身伤害,但均属严惩未遂事故范围,其经济损失应同时按设备事故报项目部。
2.2事故责任
2.2.1根据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故发生原因,按照当事人在事故过程中的作用,分析事故责任。
事故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和次要责任。
2.2.1.1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承担事故的直接责任。
2.2.1.2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2.2.1.3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承担事故的领导责任
2.2.1.4对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负有责任的,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2.2.2确定事故主要责任的依据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折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施工队队长负主要责任:
2.2.2.1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施工。
2.2.2.2无视安监部门的警告,未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2.2.2.3安全规章制度落实不健全,本队安全管理混乱。
2.2.2.4未认真吸取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2.2.3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由有关责任人负主要责任:
2.2.3.1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不懂安全操作知识,由安排工作者负主要责任。
2.2.3.2施工中无安全施工措施、无安全工作票、未经安全交底、分工不明确、班前会不宣读安全工作票就施工、危险作业未安排监护人,由安排工作者负主要责任。
2.2.3.3施工技术措施有错误,审批者负主要责任,编制者负直接责任。
2.2.3.4安全设备不齐备、作业环境不安全而又未采取措施;未经技术部门同意,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工器具设备以小代大,超负荷使用;施工前对工器具不进行检查,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由组织施工的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2.2.3.5机械设备未按计划检修,带病运行,由机械管理部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2.2.3.6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施工器具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由采购、供应部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2.2.3.7违反职业禁忌症的有关规定,派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上岗,由工作安排者负主要责任。
2.2.3.8由于安监部门工作严重失职,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由安监部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2.2.3.9违章指挥施工,指挥者负主要责任。
2.2.4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伤亡事故,由肇事者负主要责任:
2.2.4.1违反安全交底规定、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
2.2.4.2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
2.2.4.3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2.2.4.4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
3、奖惩
3.1奖励
3.1.1凡本工程期间无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的施工队,参照其它事故频次和安全管理状况,奖励1500—3000元。
3.1.2有下列成绩的集体或个人,视具体情况集体奖励500-1000元,个人奖励100-500元,并授予荣誉称号。
3.1.2.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或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3.1.2.2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的。
3.1.2.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3.1.2.4在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方面,采用先进技术,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3.1.2.5对事故隐满不报者进行检举、揭发的,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检举人奖励并保密。
3.1.3对避免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作出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视具体情况上报公司安全委员会讨论给予重奖。
3.1.4因在本工程成绩突击,而荣获省局、网局、电力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给予如下奖励:
3.1.4.1荣获省局先进集体每人奖50元;网局先进集体每人奖80元;电力部先进集体每人奖100元。
3.1.4.2荣获省局先进个人奖200元,网局先进个人奖300元;电力部先进个人奖500元。
3.1.5被评为公司先进队(班)、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安全先进队(班)每人奖励50元;先进个人奖励100元。
3.1.6项目部领导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充分发挥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作用,实现单位全年无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轻伤事故频率小于6%,项目经理600元,项目总工400元,项目安全专职200元。
3.1.7同级颁发的个人及集体奖励,按其最高奖励标准发放,不重复计奖。
3.2惩罚
3.2.1施工队凡发生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款1000元,每死亡一人罚款3000元。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倒塔事故,均属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每发生一次罚款1000-3000元。
3.2.2发生人身重大伤亡事故、人身死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对责任者按照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和《江西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处罚。
3.2.3昌西~桃苑、西郊线项目部全年若发生死亡事故,安监科长给予行政警告并罚款200元。
3.2.4发生人身伤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以下处罚:
3.2.4.1凡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他人重伤情节严重的,报公司对主要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下岗6个月;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下浮一级工资半年,罚款200元。
3.2.4.2凡因违章作业造成自己重伤的或因其它原因造成重伤的,报公司对主要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下浮一级工资一年;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下浮一级工资半年。
3.2.4.3施工队凡发生重伤事故,队长罚款项200元,一年内,如果在同一单位连续发生二次人身重伤事故,第二次事故对队长给予行政记过并罚款500元。
3.2.5施工队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事故点队长免职,一年内连续发生二次人身重伤事故,其所在队正队长免职,报工程处三年内不得再担任队长。
3.2.6发生轻伤事故,对主要责任者罚款200元,对次要责任者罚款100元。
3.2.7发生严重未遂事故,对主要和直接责任者罚款300-500元,情节严惩的同时给予记过处分或免职处分。对次要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3.2.8施工队对职工伤亡事故如有隐瞒不报、虚报或拖延上报等情况,经发生后除责成补报外,对该队罚款500-5000元,对正队长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同时给予行政处分。
3.2.9施工队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票”和“安全活动记录”制度,如检查发现有不及时,不认真,不齐全、不宣读甚至丢失等现象,对正队长罚款100-300元。
3.2.10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的安监人员以及所有坚持安全施工原则的人讽刺挖苦,打击报复者,对其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3.2.11施工队发生人身死亡、人身重伤、严重未遂事故(包括交通事故在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部领导和安监部门,并立即用快速办法(最迟不超过24小时)报告公司领导和安监科。轻伤事故发生后三日内报告到公司安监科。
3.2.12施工队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包括交通事故)、严重未遂事故,其正队长必须在24小时内向项目部领导或安监部门专题汇报,实行“说清楚”制度 。
4.交通事故惩罚
4.1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他人人身重伤、人身死亡事故,除接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执行外,一律报公司,按公司有关条例、规章处理。
4.1.1酒后驾驶机动车。
4.1.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4.1.3无证驾驶。
4.1.4非本岗位驾驶。
4.1.5未经领导同意,非因公驾驶。
4.2临时请用外单位车辆和司机作为队(班)生活车的,应对请用车辆进行车况检查,车况情况须良好;不得请用报废或超期服役车辆,驾驶员的三证(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证)齐全有效。请用外单位车辆和司机,应签订正式合同,确定安全责任。
4.3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按规定报告昌桃线项目部,并将事故报告送公司安监科,凡隐瞒事故者将从严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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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101000 工程经济
1Z101010 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及应用 P1
11.利息的计算 P1
12. 资金等值计算及应用 P5
13. 名义利率于有效利率的计算 P11
1Z101020 技术方案经济效果评价 P14
21.经济效果评价的内容 P14
22. 经济效果评价指标体系 P18
23. 投资收益率分析 P19
24. 投资回收期分析 P22
25. 财务净现值分析 P24
26. 财务内部收益率分析 P25
27. 基准收益率的确定 P26
28. 偿债能力分析 P28
1Z101030 技术方案不确定分析 P31
31.不确定性分析 P31
32.盈亏平衡分析 P33
33.敏感性分析 P38
1Z101040 技术方案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P41
41.技术方案现金流量表 P42
42.技术方案现金流量表的构成要素 P45
1Z101050 设备更新分析 P53
51.设备磨损与补偿 P53
52.设备更新方案的比选 P55
53.设备更新方案的比选方法 P56
1Z101060 设备租赁与购买方案的比选分析 P61
61.设备租赁与购买的影响因素 P61
62.设备租赁与购买的比选分析 P62
1Z101070 价值工程在工程建设中的应用 P66
71.提高价值的途径 P67
72.价值工程在工程建设应用中的实施步骤 P71
1Z101080 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 P78
81.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方案的选择原则 P79
82.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方案的技术分析 P79
83.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方案的经济分析 P80
1Z102000 工程财务
1Z102010 财务会计基础 P84
11.财务会计的职能 P84
12.会计核算的原则 P85
13.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P86
14.会计要素的组成和会计等式的应用 P88
1Z102020 成本与费用 P91
21.费用与成本的关系 P91
22. 工程成本的确认和计算方法 P93
23. 工程成本的核算 P99
24. 期间费用的核算 P105
1Z102030 收入 P106
31.收入的分类及确认 P106
32. 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核算 P109
1Z102040 利润和所得税费用 P114
41.利润的计算 P114
42.所得税费用的确认 P117
1Z102050 企业财务报表 P123
51.财务报表的构成 P123
52.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和作用 P124
53.利润表的内容和作用 P127
54.现金流量表的内容和作用 P128
55.财务报表附注的内容和作用 P132
1Z102060财务分析 P133
61.财务分析方法 P133
62.基本财务比率的计算和分析 P135
1Z102070筹资管理 P139
71.资金成本的作用及其计算 P139
72.短期筹资的特点及和方式 P141
73.长期筹资的特点及和方式 P145
1Z102080流动资产财务管理 P148
81.现金和有价证券的财务管理 P148
82.应收账款的财务管理 P150
83.存货的财务管理 P151
1Z103000 建设工程估价
1Z103010 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 P153
11.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的组成 P153
12.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的组成 P155
13. 工程建设其他费的组成 P158
1Z103020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与计算 P165
21.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P165
22.按造价形式划分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P168
2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方法 P170
24.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 P174
1Z103030 建设工程定额 P177
31.建设工程定额的分类 P177
32.人工定额的编制 P179
33.材料消耗定额的编制 P182
34.施工机械台班使用定额的编制 P184
35.施工定额和企业定额的编制 P187
36.预算定额与单位估价表的编制 P189
37.概算定额与预算指标的编制 P193
1Z103040 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概算 P197
41.设计概算的内容和作用 P197
42.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程序和步骤 P198
43.设计概算的编制方法 P200
44.设计概算的审查内容 P208
1Z103050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预算 P211
51.施工图预算编制的模式 P211
52.施工图预算的作用 P212
53.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依据 P213
54.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 P213
55.施工图预算的审查内容 P219
1Z103060 工程量清单编制 P220
61.工程量清单的作用 P220
62.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方法 P222
1Z103070 工程量清单计价 P227
7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 P227
72.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方法 P234
73.投标报价控的编制方法 P238
74.合同价款的约定 P244
1Z103080 计量与支付 P247
81.工程计量 P247
82.合同价款调整 P250
83.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 P261
84.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 P264
85.合同价款期中支付 P273
86.竣工结算与支付 P280
87.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 P288
1Z103090 国际工程投标报价 P287
91.国际工程投标报价的程序 P287
92.国际工程投标报价的组成 P293
93.单价分析和标价汇总的方法 P299
94.单价分析和标价汇总的方法 P299
95.国际工程投标报价的技巧 P302
96.国际工程投标报价决策的影响因素 P305
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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