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席经营协议书甲方: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甲方地址乙方: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乙方地址就甲乙双方联席经营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乙双方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第二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书时对其中所载内容保证真实。第三条 甲乙双方在联席经营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第四条 甲乙双方在联席经营过程中应遵循公序良俗,不得从事任何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第五条 甲乙双方应共同努力推动联席经营的顺利进行,积极配合对方完成双方共同确定的经营目标。第六条 甲乙双方应共同落实并遵守所属业务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有违规行为,双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七条 甲方与乙方联席经营期间,如有合作终止的情况,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相关事宜,并尽力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保持良好的信誉,不得故意损害对方的商誉和声誉。第九条 除非另有书面协议,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将本协议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第十条 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