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调试协议书甲方:【甲方全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乙方全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鉴于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建筑调试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目的和范围1.1 甲方雇佣乙方作为建筑调试服务提供者,以确保建筑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1.2 建筑调试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气系统、照明系统、供水系统、采暖系统、通风系统等。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2.1 甲方2.1.1 提供建筑调试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2.1.2 在乙方进行建筑调试期间配合提供必要的协助。2.1.3 根据乙方的调试结果及时采取必要的修复措
2、施。2.1.4 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建筑调试服务费用。2.2 乙方2.2.1 提供专业的建筑调试服务,确保按照甲方要求调试建筑设备、系统,提供调试报告。2.2.2 保证调试过程中不使用任何侵犯甲方利益的信息。2.2.3 保证在调试期间充分尊重甲方的权益,不进行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2.2.4 根据甲方要求和调试结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建议。第三条 保密条款3.1 甲、乙双方同意在合作过程中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3.2 甲、乙双方同意在合作结束后或合同解除后仍负有对彼此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第四条 违约责任4.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建筑调试服务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
3、支付相应的违约金。4.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建筑调试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第五条 合同解除5.1 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5.2 本协议解除后,甲、乙双方应依据协议约定的规定处理相关事务。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6.2 本协议的解释和适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第七条 其他7.1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7.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7.3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及附件的修改、补充,应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