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快递服务协议协议编号:XXXXXX甲方(发件人):(姓名/公司名称/组织机构名称)、(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等。乙方(快递公司):(公司名称/组织机构名称)、(营业执照号码)、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等。鉴于:甲方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组织机构,希望通过乙方提供的快递服务进行货物传递。乙方是一家正规合法注册的快递公司,具备提供快递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快递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1.1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快递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接收、包装、运输、递送等环节。1.2 甲方应保证所寄送货物为合法、真实、有效的物品,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
2、规的要求进行合理包装。1.3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寄送的货物,保证货物的安全送达,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递送。1.4 如货物丢失、损毁或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赔偿责任由乙方与甲方协商确定,金额不得低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二条 服务费用2.1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价格标准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具体费用以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协议签订之后告知甲方。2.2 如甲方选择开具发票,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发票,并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开票。第三条 合作约束3.1 双方应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定,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活动。3.2 双方应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将涉及到的业务和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以保证业务的商业机密和客户的隐私。第四条 争议解决4.1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5.2 协议到期前,双方可协商续签或终止协议。5.3 终止协议后,双方仍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其在协议有效期内的义务,直至协议终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方(发件人)签字/盖章:_ 日期:_乙方(快递公司)签字/盖章: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