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师授权协议甲方:【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设计师姓名/公司名称】乙方:【被授权人姓名/公司名称】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拥有相关的设计技能,且愿意将其设计作品授权给乙方使用;乙方认可甲方的设计能力,并愿意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使用甲方的设计作品。基于双方的共同意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授权范围甲方授权乙方在合作期间,使用甲方的设计作品,用于乙方项目需求中的广告、宣传、推广等用途。具体使用方式可在合作项目的相关文件中约定。第二条 作品归属权甲方依法拥有其设计作品的知识产权,并在本协议项下对乙方授予非独占性、不可转让的使用权。乙方不得将
2、该授权范围外的设计作品用于其他场合,或将其转让给第三方。第三条 使用方式乙方在使用甲方的设计作品时,应遵守甲方的设计要求,并在设计作品上注明甲方的署名信息。乙方不得篡改、修改或变更设计作品,且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其完整性。第四条 使用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合作期限】。若在合作期限届满前,双方达成续签协议的意向,应在协议到期前【提前时间】内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署续签协议。否则,本协议将不再有效。第五条 保密条款双方应对于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技术、经营等机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擅自泄露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六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金、赔偿金等。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发生本协议履行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争议提交的仲裁机构/法院】解决。第八条 其他事项1. 本协议一式【份数】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3. 本协议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正本以中文拟定,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名): 日期:乙方(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