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股票激励协议书甲方:(公司名称)乙方:(行为人姓名)鉴于,甲方为了激励乙方在公司中的贡献和表现,特制定本激励协议。双方经协商一致,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目的和效力1.1 本协议的目的在于规定乙方在公司中所享有的股票激励权益、权责利义务,以及相关的限制和约定。1.2 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益和义务。第二条 股票激励权益2.1 乙方作为公司的员工,在满足一定的条件后,有权获得公司的股票激励。2.2 公司将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绩效考核、贡献水平等因素,决定乙方获得股票激励的数量和方式。第三条 行使和转让权3.1 乙方获得的股票激励权益需在特定
2、期限内行使,期限将根据具体条件约定。3.2 股票激励权益的行使需要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和程序,如公司股票锁定期、激励计划执行条款等。3.3 乙方获得的股票激励权益不得转让或受让给第三方,除非经过公司书面同意。否则,公司将拥有收回权。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乙方对于公司提供的与股票激励相关的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4.2 乙方在离职或解除协议后仍应继续遵守保密义务。第五条 定性和税务处理5.1 本协议所规定的股票激励权益为一种奖励方式,不构成对乙方的资产所有权。5.2 乙方应自行承担根据股票激励权益所获得的收益产生的税务义务和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和适用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6.2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7.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和解除应由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7.2 乙方在解除协议后,除非经过公司书面同意,不得继续享有任何股票激励权益。第八条 附则8.1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获得的股票激励权益行使完毕。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司名称):签字:(公司授权代表) 日期:乙方(行为人姓名):签字:(乙方本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