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包经营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当事人于日期签订:甲方:(详细写明甲方的个人或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乙方:(详细写明乙方的个人或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全面合作协议:第一条 定义和范围1.1 乙方将承包甲方经营的(详细描述经营项目或企业名称),并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和运营活动。1.2 本协议适用于双方合作期间的业务范围和事项。第二条 承包期限2.1 承包期限为(具体写明承包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2.2 经双方协商一致,承包期限可以在合同到期前进行续签。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列举甲方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列举乙方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第四条 经营管理4.1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经营活动,确保经营合规性和健康发展。4.2 乙方应保持良好的营业秩序,提供优质的产品或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第五条 财务管理5.1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经营和财务数据,并及时汇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5.2 甲方对乙方的财务状况有权进行监督和审查,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财务资料和报表。第六条 保密条款6.1 双方应对协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客户资料、经营策略等保密信息予以保护,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披露。6.2 本条款的保密义务在协议终止
3、后有效期仍然存在。第七条 违约责任7.1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7.2 协议违约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解决、仲裁解决或依法诉讼等。第八条 协议终止8.1 在协议到期前,任何一方有权提前(具体写明提前天数)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8.2 某一方严重违约,且经相应期限内书面通知后仍未改正的,对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第九条 附则9.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2 本协议的传真件、复印件等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9.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事先协商并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修改和解释。(以下为甲乙双方的具体签字盖章部分)甲方:(签字、盖章)日期:乙方:(签字、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