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境内劳务派遣协议书甲方:(委托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劳务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在其经营活动中需要雇用一定数量的劳动力,乙方有能力派遣劳务人员,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规定甲方委托乙方派遣劳务人员,并确保双方权益、义务的明确,达到互利互惠的目的。第二条 劳务派遣内容1. 甲方委托乙方根据业务需要派遣劳务人员,具体岗位、数量、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等在派遣时另行协商确定。2. 乙方有权根据派遣人员的能力和经验,合理安排岗位,确保派遣劳务人员的能力适配工作需要。3. 双方同意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对于
2、劳动者的人身权益、工资福利、工时安排等方面的规定。第三条 签约和派遣手续1. 双方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签约和派遣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履行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纳等义务。2. 乙方应当确保派遣人员的身份真实、劳动能力合法,并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给甲方备查。第四条 保密与竞业限制1. 双方同意对于派遣工作涉及的商业秘密及相关保密协议的内容,要严格遵守并保持秘密性。2. 对于派遣的劳务人员,在协议期间和解除协议后一定期限内,乙方同意对其竞业限制,不得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第五条 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1. 本协议双方一方有权根据约定事项解除合同,并提前书面通知对方。2. 若一方违约,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损失。第六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双方需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第七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到期后可协商续签。2. 本协议如遇法律、行政法规变动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第八条 其他1. 双方同意不以政治、宗教等因素干扰协议履行,保持正常的劳务派遣关系。2. 本协议正本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持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