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物仓储协议书协议签订日期:_年_月_日甲方:(以下简称“仓储方”)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营业执照号:乙方:(以下简称“委托方”)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营业执照号:鉴于:1. 仓储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拥有合法经营仓储业务的资质。2. 委托方拥有一定的货物储备需求,希望委托仓储方进行货物仓储及相关服务。3. 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货物仓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仓储内容1.1 委托方委托仓储方负责接收、储存、保管、处理和出仓等与货物仓储相关的一切工作。1.2 委托方应当确保其所委托仓储的货物合法、真实、无争
2、议,不得存放那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社会公序良俗的物品。第二条 仓储费用2.1 委托方应按照仓储方的要求及时支付相应的仓储费用。具体费用标准、支付方式及周期等双方另行商议确定。2.2 如因仓储方原因导致委托方遭受损失的,仓储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三条 货物保险3.1 委托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对委托仓储的货物购买保险,并承担相应费用。3.2 如委托方购买货物保险,委托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向仓储方提供相应的保险单复印件。第四条 知识产权4.1 委托方承诺其所委托仓储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4.2 如第三方对委托方委托仓储的货物提出知识产权侵权主张,委托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风险,仓
3、储方不承担法律责任。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向对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5.2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具体数额根据违约情节的严重程度、造成的损失大小等因素协商确定。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争议时,应首先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应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最终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6.2 本协议的所有解释和适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第七条 协议生效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7.2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双方可以根据需要协商续签新的协议。本协议正本共_份,每方持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字)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