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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求。二、各标段项目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按5千万元合同价一人的标准配备专职安全员。三、各标段项目部必须服从总承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各标段项目部必须对本标段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和机械操作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四、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和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令)规定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根据论证结果,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签批,方可实施。各标段项目部在实施专项施工方案的过程中不得擅自修改调整,确需修改调整的按规定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审
5、批。五、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由施工技术负责人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保存双方签字的书面资料。六、根据电器设备台数或功率编制临时用电方案或专项方案。七、两标段邻近或交叉施工(特别是隧道接头部位)应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相互通报安全事项,避免安全事故。八、制定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工程项目关键部位、重点工序(工种)作业指导书,并由专职安全员监督执行。九、各标段项目部应对本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项目经理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书面委托管理手续。十、各标段项目负责人应每旬组织本标段的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十一、各标段项目部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总包
6、部的安全检查、督导。同时总包部应协助各标段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各标段必须积极整改并在限期内完成。十二、各标段项目部应对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含甲供)进行入场验收检查,不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不得使用;特种设备的制造、改造、安装、使用、维修保养应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械设备;对施工所用材料、构配件(含甲供)必须进行进场检验,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一律不得使用。十三、各标段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措施。标段项目部无能力整改的,应及时向总包部汇报,由总包部协调落实整改
7、,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施工。十四、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保险装置、安全标志和警告牌,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十五、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和机械设备。十六、各标段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严控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防火、防中毒安全措施,并指派专人清理看护。十七、各标段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地下管线等构筑物、高低压架空线及通信设施、设备的保护。十八、各标段对本施工现场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
8、火灾事故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应积极组织抢救和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总承包部报告,并在1小时内向业主汇报。第二条 施工准备一、施工现场1、施工现场应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条件。测量人员应随身携带治疗蛇咬伤的药物。2、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泥沼、悬崖、陡坡、泥石流等危险区域。施工现场的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材料堆放以及动力通讯线路和其它临时工程,应按照有关安全的规定制定出合理的平面布置图。3、施工现场的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易燃易爆品仓库等均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应符合防洪、防火、防风、防爆、防震的要
9、求。4、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安全标志,并不得擅自拆除。5、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应设安全护栏,场地狭小、行人和运输繁忙地段应设专人指挥交通。电缆穿墙必须使用绝缘胶套。6、工地上较高的建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均应加设避雷装置。7、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较为空旷的地点;污染严重的工程场所应配有防污染设施。二、施工测量1、密林丛草间进行施工测量时,应遵守护林防火规定,严禁烟火,并需预防有害动植物伤人。2、测量钉桩要注意行人安全,不得对面使锤。钢杆和其他工具不得随意抛掷。3、测量人员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避雷雨时不得在高压线、大树下停留。4、在陡坡及危险
10、地段测量时应系好安全带。在桥墩上测量时,应有上下桥墩及防止人体坠落的安全措施。5、在道路上测量时,必须有专人警戒,防止交通事故。6、水上测量时应穿救生衣。在通航河流上,测量船应有信号设备,抛锚时应按港航监督部门的规定设置信号,并有专人负责瞭望。三、场内交通及水电设施1、场内道路应时常维护,保持畅通,弯道半径一般不小于15米,特殊情况下不得小于10米。急弯及陡坡地段设置明显交通标志。与铁路交叉处应有专人照管,并设信号装置和落杆。2、靠近河流和陡壁处的施工道路,应设置护栏和明显警示标志。3、生产生活用水应进行鉴定,其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源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污染。4、现场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
11、好,悬挂高度及线间距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安全规定。5、现场架设的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持,不得将电源线缠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按规范操作,将线路架空或埋地。7、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并悬挂“停电检修禁止合闸”标牌。如必须带电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8、现场的变(配)电设备处,必须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并采取围挡并设置“高压危险严禁靠近”标识。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9、照明线路应按规范拉设、瓷夹固定,接头牢固,并用绝缘胶带包扎。10、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注意经
12、常捋顺。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11、自备电源和电网之间,要有联锁保护。四、施工机械1、操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得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种操作证的人员操作。2、操作人员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工作中、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3、驾驶室或操作室内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驾驶或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故障运转或超负荷运转。4、机械设备停放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关闭门窗,拉上驻车制动。在坡道上停车时,要用三角木或石块抵住车轮,夜间应有专人看护。5、用手柄启动的机械应注意手柄倒转伤人;向机械内加油时,附近要严禁烟火。6、设置电动机的
13、地点必须保持干燥,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和易燃品。启动高压电开关及高压电机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鞋。7、特种机械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书”和“使用许可证”,并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报装验收许可方可使用。第三条 路基工程施工 一、清理场地 1、清除的丛草、树木严禁放火焚烧,以免引起火灾。 2、砍伐树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伐树前,应将周围有碍砍伐的灌木藤条砍除,并选好安全躲避的退路; (2)伐树范围内应布置警戒,非工作人员不得逗留、接近; (3)为使树木按预定方向倾倒,要在树木下部倒树方向砍一剁口,其深度为树干直径的1/4,然后再从剁口上边缘的对面开据,最后应留2-3CM的安全距离;
14、(4)在陡坡悬崖处砍树,应有防止树木倒后顺坡溜滑和撞落石块伤人的安全措施;在山坡上严禁在同一地段上下同时作业;大风、大雾和雨天不得进行伐树作业。 3、拆除建构筑物前,应制定安全可靠地拆除方案,并按要求报批后实施。先切断与建筑物相连的管线,并在四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护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拆除应由上而下,先外后内,先拆非承重结构,再拆承重结构,严禁数层同时作业。对有倒塌危险的结构物应予临时支撑加固。拆除某部位时要防止其他部位发生坍塌。严禁采用掏空、挖切和大面积推到的方法。采用爆破法拆除时,必须有经批准的爆破设计文件。4、清除淤泥时,应先排除积水,并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清淤。 二、土石方工程
15、 1、土方工程开挖前编制开挖方案,并按认可后的方案进行开挖。 2、土方开挖前应对地下电线等进行标识,对工人进行交底,严禁用机械对电线直接开挖。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4、 人工挖土时应由上至下,逐层挖掘,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应小于23m,堆土要在1m以外,且高度不得超过1.5m,严禁掏底或在孤石下挖土,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5、 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6、 在水下作业,必须严格检查
16、电器的接地或接零和漏电保护开关,电缆应完好,并穿戴防护用品。7、 机械操作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与边坡保持安全距离。8、 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9、 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10、 多台机械同时作业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持联系。11、 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12、 机械回转半径内不得有人工作、经停。14、 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
17、越过。15、 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m高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16、 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17、 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捣混凝土加固。18、 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切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19、 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20、 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21、 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
18、坏或拉损。22、 高陡边坡处施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23、 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绑挂安全带的绳索应牢固地拴在树干或插固的钢钎上,绳索应垂直。不得在同一安全桩上拴2根及以上安全绳或在一根安全绳上拴2人以上;24、 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25、 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层作业;26、 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险的区域,应设警告标志,下方有道路的,作业时严禁通行。27、 石块清理和边坡整修时,应从上而下顺序进行。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在坡下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28、 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坍迹象危及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报告领导处理。2
19、9、 土方运输车辆,在通过道路口、转弯时应注意来往的行人和车辆。前后两运输车间距必须大于5米,下坡时间距不小于10米。30、 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加设漏电保护器。作好漏电保护。31、 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并应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操作人员只能接受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信号。32、 配合机械作业时,机上、机下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同作业。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33、 石方工程在频繁的凿岩打眼、装药、警戒、起爆、清方排渣的作业过程中危险性比较大。因此,必须遵守爆破作业安全规范和有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4、
20、 炮口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构造物;不得在残眼上打孔,人工打眼时,掌钎人应站在侧面,严禁对面使锤;爆破器材严格管理,炸药和雷管严禁由同一人搬运,专人领取并直接送到工地,中途不得停留;未使用的爆破器材必须退库存放。35、 已装药的炮孔必须当班爆破,装填的炮孔量应以一次爆破的作业量为限。36、 石方爆破作业完毕后,必须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危石也经检查处理后,清理石方人员方准进入现场;在进行石方清理时应从上而下顺序进行,不得在下方作业或休息。37、 高度大于3M的边坡要分级放坡开挖,层间留台,分级高度和留台宽度符合设计或规范规定,下级坡度应缓于上级坡度。 三、防护工程1、坡面防护作业,
21、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2、砌筑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片石改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3、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下后上。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4、砂浆拌和机运转过程中,不得用手或木棒等伸进筒内清理灰浆;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将筒内砂浆倒出。5、砂浆输送泵管道接头连接牢固,管道上不得加压或悬挂重物。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因故障停机时,应打开卸浆阀使压力下降,然后在排除故障;砂浆泵压力未降到零时,不得拆卸空气室、安全阀和管道。6、砂浆喷射机喷嘴前5M范围内不得站人;工作
22、停歇时,喷嘴不得朝向有人的方向。7、挡墙挖基应视土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安全边坡,否则应设围壁支撑。第四条 桥梁工程施工一、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对施工安全做专项调查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于开工前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二、桥梁施工前,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三、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按国标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83)的规定,根据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类别和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加设漏电保护器。四、桥梁施工受气候环境影响很大,注意天气预报和实际风力;高处露天作业 、缆索吊装、大型构件等在起
23、重吊装时,根据作业高度及现场风力大小对作业的影响,制定适于施工的风力标准。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必须停止上述施工。五、基础工程施工:1、开挖基坑时,如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2、开挖基坑较深时,四周应悬挂人员上下扶梯。3、震动打桩机开动后,作业人员应暂离基桩。震打中如发现桩回跳、打桩机有异声及其它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停震,并经检查处理后再继续作业。所有开、停震必须听从指挥。4、人工挖孔,除应经常检查孔内的气体情况外,并应遵守下列规定:(1)挖孔人员下孔作业前,应先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2)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对含量虽不超过
24、规定,但作业人员有不适感觉时,也应采取通风或换班作业等措施。(3)空气污染超过现行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HZ-1-82)规定空气污染三级标准浓度值时,如没有可靠的措施不得采取人工挖孔作业。(4)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米时,应采用机械通风。(5)孔口应有防止坠人、坠物的安全措施。5、钻孔所用的泥浆,必须经过处理方可排放,防止污染环境。6、已成孔未灌注的桩孔应遮盖或围挡。7、水上作业必须制定专项方案,确保施工安全。六、墩台施工安全要点:1、就地浇筑墩台施工:(1)施工前必须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并仔细检查,确保稳固、可靠。在平台外侧应设置可靠地栏杆。墩高在十米以上时,加设安全网,并做检查,确保其有
25、效可靠。(2)吊斗升降应设专人指挥。落斗前,下方不得有人,作业人员必须躲开,不得身依栏杆推动吊斗,严禁吊斗碰撞模板和脚手架。 2、砌筑墩台施工: (1)人工、手推车推(抬)运石块或预制块时,脚手跳板应铺满,其宽度、坡度及强度等应满足安全要求。脚手架及作业平台上堆放的物品,不得超过设计的荷载。砌筑材料应随运随砌。(2)吊机、桅杆吊运砌筑材料时,听从指挥信号。砌筑材料吊运到砌筑面时,作业人员应避让,待停稳后方可上前砌筑。3、滑模施工:(1)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并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单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技术措施,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实施前应向参加滑模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滑模及提升结构应
26、按设计制作与施工。作业前应对滑模、提升结构进行检查。(3)模板提升到2m高以后,应安装好内外吊架、脚手架,铺好脚手板,挂设安全网。(4)混凝土浇筑,不得用大罐漏斗直接灌入,不冲击模板。振捣时,不得震动支撑杆、钢筋和模板。提升模板时,不得进行振捣。(5)施工时发现支撑杆有弯曲变形时应及时加固。(6)平台上应规定人群荷载和堆放材料的限量标准。材料要均匀堆放,不得多人聚集一处。(7)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在人员上下及运输过道处,均应设定固定的照明设施。(8)垂直运输设备应有安全卡、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 七、上部施工中的安全要点:(1)就地浇筑钢筋混凝土时,先搭好脚手架、作业平台、护栏和安全网等安全
27、防护设施。(2)作业前,对机具设备及其拼装状态、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主要机具要经过试运行。(3)用吊机提吊翻斗运送混凝土时,不得超载、超速,挺稳后再翻转卸料。(4)施工中随时检查支架和模板,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5)装配式构件的安装,要做到统一指挥。在吊装过程中,除现场指挥外,任何人不得指挥操作。安装的构件要平起稳落。(6)吊装作业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所有人员均不得在起吊和运行的吊物下站立。(7)架桥机就位后,为保证前后支点的稳定,要用方木支垫前后支点,还要用缆风绳与墩顶两侧封固,以保证安全。构件在架桥机上纵横向移动时,要平缓进行,卷扬机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信号协同动作。(8)对组装好
28、的龙门吊,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满载试吊,运梁轨道和龙门轨道在使用前应进行试运行,满足要求后方可使用。对各种吊装设备要定期检查和维修。(9)吊车吊装简支梁、板等构件时,应符合起重吊装的有关规定。参加架设的工作人员要有明确分工,并建立岗位责任制。劳动分工尽可能稳定,不要在操作前临时调换工种,以避免由于技术不熟练而引发事故。(10)预应力张拉作业区,要设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严禁入内。(11)张拉前,操作人员应确定联络信号。(12)张拉钢束完毕,退销时,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销子弹出伤人。张拉完毕尚未注浆时,梁端应设维护和挡板。不得在梁端附近作业和休息。(13)管道压浆时,操作人员戴防护眼镜和其它防护用品
29、。关闭阀门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侧面,以确保安全。第五条 隧道工程施工一、洞口工程:1、洞口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沿着拱环方向采用管棚或小导管注浆超前加固。(2)修筑洞口截排水沟,防止水流冲刷洞口边坡。(3)洞口的路基及边、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4)边、仰坡上松动的危石应在开挖前清理干净;施工中应经常检查,发现松动的危石必须立即清除。2、爆破作业应符合安全规定要求,爆破后应先清除边仰坡上的松动危石,方可继续施工,地质不良时,边仰坡应采取加固措施。端墙处的土石方开挖后,对松动的岩层应进行支护。3、隧道门及端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砌体工
30、程脚手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并设有扶手、栏杆。脚手架不得妨碍车辆通行。(2)起拱线以上的端墙施工时应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工具、材料坠落(3)起吊材料时机下严禁车辆和人员通行。二、开挖1、按设计要求选择开挖方式,经试验确定开挖步序。2、按设计一次进尺,既不超挖也不欠挖,减少对底层的扰动。3、浅埋条件、软弱破碎围岩应遵循“管超前、严注浆、短开挖、强支护、快封闭、勤量测”十八字方针开挖。4、采用水平钻孔等方式提前做好地质预报。5、暂停施工期间,喷射混凝土封闭开挖面,复工时检查开挖面的稳定性。6、竖井井口高出开挖面30CM以上,周围护栏维护,护栏底部50CM应采取封闭措施。7、同一隧道相对开挖(非爆
31、破)的两个工作面相距两倍洞跨且不小于10M时,一端应停止开挖,封闭开挖面,由另一端做贯通开挖。8、两条平行隧道相距小于一倍洞跨时,其开挖面前后错开15M以上。9、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找帮问顶,对开挖面和衬砌地段应经常检查,特别是爆破后应及时查处险情。10、工作人员到达工作面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详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11、钻眼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先清除开挖面的浮石及瞎炮处理后方可开钻。(2)凿岩机的支架在渣堆上时,应保持渣堆的稳定。(3)用电钻钻眼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的钎子和用电钻处理被卡住的钎子。(4)用风钻钻眼时,风水管连接牢固。严禁打干风钻和在工作面
32、拆卸风钻。12、隧道洞门应按规定设置门禁和监控系统,对进入隧道人员进行登记,并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三、洞内爆破作业1、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论证、审批、执行。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2、爆破作业必须专人统一指挥,统一信号,划定安全警戒区,明确安全警戒人员,在装药、联线开始前,无关人员一律退出作业区。开始点火前,除炮工外,其它人员一律撤至安全地点隐蔽,不能撤离的设备应有安全防护,其安全距离为:(1)独头洞内不少于200M。(2)相邻的平行洞间不少于50M。(3)相邻的横通道或横洞间不少于50M.(4)相邻上下坑道内
33、不小于100M。(5)双线上端面开挖时不少于400M。(6)双线全断面开挖时不小于500M。(7)坑道爆破导火索长度最短不少于2.5M,,隧道的延伸增加点引长度,最大不超过4M。3、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恢复照明、找顶后才准进入工作面,其间隔不少于15MIN。视通风情况延长进入时间,并经下列检查妥善处理后其它工作人员才能进入工作面:(1)爆破后,须经炮工检查,确认安全后,其它人员才能进入工作面。(2)如有瞎炮,须经原炮工按爆规处理(3)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岩爆、落石和支护变形现象。(4)有无残余的装药和雷管。4、爆破物品的管理、加工、运输、使用必须遵守以下爆破物品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1)
34、必须建立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使用爆破物品岗位责任制。(2)必须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物品购买证,并向其指定的厂商购买爆破物品。(3)炸药和雷管必须分车运输,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的规定,运输中应有专人押运,并悬挂安全标志。(4)爆破物品运输途中需临时停歇,应远离建筑物和人口稠密区,并有专人看管,严禁在爆破物品附近吸烟、用火。运输车辆应限速行驶,注意前后保持安全车距。(5)爆破器材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6)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远离洞口50M以外,若洞口距离开挖面大于1000M时,可在洞内适当位置设加工
35、房,但应符合下列规定:A、存药量仅限于当班使用。B、洞深应大于10M,并与隧道中线有60度的交角,设有两道外开门。C、设明显的标志和专人看守。加工房设在坚固的围岩中,并应设置栏杆,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7)装药应符合下列规定:A、装药前,非装药人员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严禁烟火,装药完毕,应检查装炮个数、地点。B、不得使用金属器皿装药。C、起爆药包应在现场装药时制作。D、洞内爆破不得使用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E、装药与钻眼不得平行作业。F、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起爆:1)照明不足;2)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3)出现流沙、流泥尚未支护;4)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流出尚未治理;5)没有警戒好的。(8)
36、、起爆应符合下列规定:A、当近处有闪电和雷声或云雨弥漫可能发生雷电时,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B、同一施工地段有若干工点同时爆破,必须统一指挥,在全部警戒和防护完成前,严禁任何 一处起爆;C、起爆器的手柄应始终由爆破组长一人保管;D、洞内爆破不得采用明火起爆;E、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并设故障照明。(9)、处理瞎炮应符合下列规定:A、应由原装药人当场处理;处理瞎炮时,不得撤除警戒;遇特殊情况,经施工负责人准许后,可在下次放炮或休息时处理;瞎炮位置应设明显标志,其周围5M内禁止人员通行。B、炮眼中的爆破线路、导火索、导爆索等检查完好时可将引线或电线重新接通,再行起爆。C、应在取出堵塞物后重装
37、起爆药包。D、不得在残眼中继续打眼。E、可在距瞎炮不小于0.6M处打一平行炮眼进行诱爆。F、硝铵类炸药可用水冲淡。四、装碴与运输1、开挖面净空应能满足装碴机械安全运转。2、采用轨道运输时,线路铺设标准应符合机械轨距的要 求。3、装碴前及装碴过程中,应检查开挖面围岩的稳定情况,发现松动岩石或有塌方征兆时,必须先处理后装碴。4、运输车辆限制速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KM/H)项目作业地段非作业地段成洞地段正常行车102020有牵引车51515会车510105、在洞口、平交道口、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缓行标志。6、凡接近车辆限界的施工设备和机械均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关灯,显示限界。7、车辆行驶时严禁超
38、车;会车时,两车间的安全距离应大于20M,间距应大于50CM,洞内能见度较低时,应加大安全距离。8、洞外卸碴处的路面应做成百分之四的上坡段,距碴堆边缘处应设置档木。9、驾驶人员持证上岗,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升斗时要观察周围环境确认安全,落斗后方能起步行驶,防止碰坏管线。10、洞内倒车应由专人指挥。11、洞渣运输车辆技术状况应满足安全技术要求,保证转向、刹车、灯光性能良好。严禁出渣车辆载人或人货混装。五、初期支护1、隧道各部开挖后,及时按设计要求、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定期会同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
39、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改或加固;当变形或损坏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进行加固。3、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大于4M,遇到不良地质地段时,应尽量缩短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护直抵工作面。应按设计要求做好锁脚,严禁不按设计要求改变施工方案。4、不得将钢拱置于废碴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地段在钢拱架基脚处按设槽钢,以扩大基脚的承力面积;5、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配射手应佩戴防护用品,湿喷机等机械完好正常,压力保持在0.2MPA左右,喷浆管喷嘴严禁对人防止。6、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的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不小
40、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7、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时 、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金晓施工。8、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符合安全操作的照明设备。9、进入工作面前首先检查作业面是否安全,作业台车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移动时不得载人,就位后刹车,经计算强度、刚度、安全储备,围栏设置各层应符合安全规定,操作平台应满铺。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安排,各班组长在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坚持班前讲话制度。10、作业时根据作业要求,佩戴好防护用品。11、必须按安全技
41、术交底的程序进行作业,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现场领导。12、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验收,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保用品不得使用。13、专人负责安全防护监控,对四周围岩密切关注,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施工人员撤离。14、锚杆施工(1)首先检查锚杆施工操作平台的稳定性,平台围栏高度不低于1M,操作人员传防滑鞋,安全防护设施齐全。(2)打锚杆眼的风钻支架要支在稳定处。使用电钻,应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3)锚杆施工地段不得进行拆卸、修理风钻等与本工序无关的其它作业。(4)锚杆施工应有专人检查安全及锚固质量等项工作。15、小导管注浆施工(1)首先检查施
42、工上方围岩的稳定性,必要时先做好锚喷支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安全。(2)钻机必须设置稳固并经常检查;操作人员遵守钻机操作安全规程。(3)注浆作业时密切观察注浆压力,防止爆管。(4)搭设的作业平台符合安全要求,严禁作业人员攀爬脚手架及钢筋头上下,须设安全梯、系安全绳。16、钢架施工(1)专人负责现场统一指挥并遵守高处作业有关规定,必须采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时应遵守起重作业的有关规定。(2)做好洞内交通安全防护工作,设安全警戒标示,要求车辆限速行驶,专人进行安全防护,防止落物伤害通过的车辆及行人。(3)在操作平台上作业时,平台脚手板应满铺,严禁探头板;台车的围栏、梯子等安全设施要齐全,台车上不能堆放材
43、料、机具及杂物。(4)钢架安装完成后必须指派专人检查验收,安全是否合格,锁脚锚杆的数量和质量是否达到要求,安装的配件是否稳固。17、钢筋网片施工(1)钢筋网片的加工必须在洞外的加工场地进行,同时遵守钢筋加工安全规定,做好防火、防触电设施及场地围挡工作。(2)网片加工完成后,专人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3)钢筋网片安装场地一次堆放不能太多,以一个工作班的用量为宜。(4)网片安装必须有专人指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搭接应符合设计要求,(5)安装网片要在操作台车上进行,必要时操作人员要系好安全绳,防止高空坠落。18、喷射混凝土施工(1)指定专人作为喷射手,喷射手应戴防尘口罩、防护眼镜、防护头盔等
44、安全防护用品,在台车上工作时要检查围栏的稳固性,操作手必须系安全带。(2)施工前首先检查围岩是否有松动的危石,确认作业区无塌方、落石等危险因素存在。检查喷射泵管路是否畅通,供风、供水、供电是否正常。(3)喷射混凝土时有专人指挥,并做好警戒工作,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喷射作业区,防止回弹物伤人,施工中喷嘴前严禁站人,喷射混凝土应遵守自下而上的原则。(4)脚手架应牢固可靠;机械各部完好正常,压力在正常范围内;喷嘴严禁对人放置。如发现喷锚后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拱架进行支护加强。(5)当开挖面不能自稳时,应根据具体地质条件进行超前支护和预加固处理。(6)当喷射泵发生故障时,要先停料
45、再停风、停水、停电,专业人员维修,其它人员不得维修喷射混凝土设备。六、防水层施工1、安装高度大于2M,搭设工作平台或脚手架或使用台车,平台、脚手架、台车的安全要求同前。2、安装纵、环向排水盲管使用射钉枪时,禁止枪口对人,防止走火伤人;使用铁锤锚固前应检查锤把是否松动,防止在使用过程中脱落伤人;安装环向排水盲管高度大于2M,作业应以正确的姿势站在脚手架或台车上,必须佩带安全带,防止发生人员坠落;安装环向排水盲管,须从一侧向另一侧密贴固定悬挂于铆钉上,铆钉铆于喷射混凝土表面应牢固,防止环向排水盲管掉落伤人。3、透水管与纵、环向排水盲管连接处应包裹紧密、固定牢固防止位移;透水管的出口应封堵严密,防止
46、水泥砂浆进入堵塞透水管、盲管,并在模板内侧用油漆做明显的标记,方便查找;用钢筋加固透水管时,注意用电安全,电焊工持证上岗,做好个人劳动防护;在焊接过程中对透水管做必要的保护,防止烫伤透水管。4、防水板材施工中应对火源和可燃物严格管理,火源和可燃物分开放置;严禁在隧道内存放防水材料,更不能作为堆放场地。5、铺设防水板施工作业范围应禁止吸烟并设有标志,防水板台车应配有灭火器,并明确防火责任人。 6、防水板采用热楔式自动爬行热合机热熔焊接,焊接时注意控制温度和速度,防止烫伤。7、防水层距爆破开挖面的距离不小于200M。8、防水板铺设采用专用台车从拱部向两侧边墙悬挂进行,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七、二次衬砌施工1、在隧道初期支护变形稳定后进行,初期支护临时支撑的撤除应按设计分段进行。2、二次衬砌钢筋绑扎中,钢骨架必须设临时支撑。3、二次衬砌模板及其支撑体系应进行施工设计,制定支设、移动、拆除作业安全技术措施。4、浇筑侧墙及拱部混凝土应自两侧拱脚开始,对称进行。每仓端部和浇筑口封堵模板必须安装牢固,不得漏浆。5、隧道中有爆破作业时,使用模板台车浇筑混凝土,台车距爆破处不得小于260M,二衬混凝土距掌子面的距离不小于70M的安全步距。6、台车上处行走电缆外,一律使用36V的安全电,严禁出现漏电现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