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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WQQB-ZD06-AJ-1011
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
WQQB-ZD06-AJ-1011
现场动火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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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1发布 2009-06-21实施
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现场动火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电力工业“安全第一”及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明火作业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中有关明火作业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明确了在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公司各区域进行动(明)火作业的级别,动火申请及动火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动火的组织及技术措施。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公司所有地点的各个级别的动(明)火作业。
第四条 明火作业内容包括
(一)气焊、气割、电焊等各种明火焊接。
(二)喷灯、液化气炉、电炉、火炉。
(三)烧烤管道、熬沥青。
(四)易燃易爆区域内临时用电(包括用电钻、砂轮、角磨机、风镐等)。
第二章 动火级别及范围
第五条 根据动(明)火作业可能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程度,分为一级动火、二级动火。
第六条 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
(一)燃油罐、油泵房、污油池、锅炉燃油系统和燃油管道及周围5米以内。
(二)制氢站、氢系统5米范围内。
(三)电缆夹层、电缆竖井、蓄电池室、集控室、网控室、电子间、工程师站、计算机房。
(四)220kV及以上变压器本体大修时5米以内。
(五)酸、碱、氯、氨系统管道及酸碱库。
(六)汽机油系统、油罐、油箱、供回油管道、污油管5米以内。
(七)事故油池及储存过可燃气体(液体)的容器及相连接的管道。
(八)磨煤机油站、制粉系统的煤粉管道内。
(八)危险品库、易爆易燃物品存放场所。
第七条 二级动火区是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与一级动火范围内的设备相联接,但可用隔板、墙板隔开的油管道及蒸汽和吹扫管道;一级动火范围以外的充油设备及其管道阀门。运行中的制粉系统消缺,带油设备外壳工作及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没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
(一)燃油设备及系统上所有吹扫蒸汽管道、疏放水管道。
(二)与油管道或储氢容器能加堵板隔绝的管道。
(三)与一级动火管道连接的非油阀门以后的管道。
(四)制粉系统的磨煤机、给煤机。
(五)母线开关室、电气开关站。
(六)电缆桥架及竹木脚手架上方的动火可能有火星溅落引起火险的。
(七)柴油发电机房内。
(八)通讯机房、档案室。
(九)输煤栈桥和煤场、煤仓层、各皮带机落煤筒,装、卸煤机和堆取料机的落煤筒。
(十)输煤系统的转运站。
(十一)动火地点有可能火花飞溅落至易燃易爆物体附近,氢系统20米范围内等其他要纳入二级动火管理的部位。
第三章 动火工作票的办理程序
第八条 一级动火工作票必须提前一天申请办理。由申请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签发,安监负责人、消防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分管生产的领导批准,必要时还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第九条 二级动火工作票,当天申请办理,由申请动火班长或班组技术员签发,部门安监人员、消防人员审核,动火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十条 外包工程的动火申请和现场监护人均由外包工程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一条 与生产现场(各个设备系统)无关的基建、改造、技革项目的动火,动火工作票由承包方办理(使用本公司动火工作票),工程进入调试和与生产系统发生关系时,一、二级动火工作票必须执行本制度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
第十二条 一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24h,二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120h。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工作票。
第四章 动火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十三条 动火工作票执行人安全责任:
(一)动火执行人必须在动火工作票上签字,并确认动火工作票已被批准。
(二)动火执行人必须全面了解工作任务和要求,检查安全措施确已落实,并得到消防监护人员指令后方可动火,并只可在动火工作票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动火。
(三)动火执行人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规定。
(四)动火申请批准的作业期间内,工作间断暂离动火作业现场和动火工作结束后,动火执行人必须与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确实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第十四条 动火工作票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一)正确安全地组织好动火工作,负责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二)动火前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三)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随时检查动火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动火工作安全措施。
(四)负责办理动火工作票的开工和终结。
(五)动火工作间断暂离动火作业现场或动火结束后,与动火执行人一起进行现场检查,确无火种遗留后,方可离开动火现场。
第十五条 动火工作票各级审批人和签发人的安全责任:
(一)工作的必要性。
(二)工作的安全性。
(三)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三)一级动火首次点火时,应到现场检查动火防范措施是否正确地进行。
第十六条 动火工作票许可人的安全责任:
(一) 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二) 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绝。
(三) 向工作负责人现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第十七条 消防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一) 负责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二) 负责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
(三) 测定或指定专人测定动火部位(现场)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四) 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五) 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第十八条 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责任人。
第十九条 动火现场监护:
(一)一、二级动火在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并在监护下作明火试验,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
(二)一级动火时,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消防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三)二级动火时,动火部门应指定人员,并和消防人员或指定的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
(四)一、二级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合格方可重新动火。
(五)一级动火工作的过程中,应每隔2~4h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
第二十条 动火工作尽可能地把动火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原则上应在每天下午的六时前结束。
第二十一条 因事故抢修,需要动火的工作(如夜间),动火工作票可事后补办,但动火工作必须征得值长的同意后方可进行,动火区域所属设备运行班长必须到动火作业现场确认动火作业防范措施已正确执行,并将情况详细记录在值班记录簿内,工作负责人除了落实动火前必须的安全措施外,动火期间必须在工作现场监护。
第五章 安全动火的组织措施与技术措施
第二十二条 安全动火的组织措施
(一)根据动火设备工作(介质)及所处场所的动火级别办理动火工作票手续。
(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等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三)各级审签人员应对动火工作票所填写的内容认真审核,对现场应布置的安全措施检查是否完善,必要时提出补充。
(四)动火工作结束,经检查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办理终结手续,并加盖“已终结”章。
(五)动火工作票按检修工作票标准进行考核。
(六)动火工作票不能代替检修工作票、工作任务单、和事故应急抢修单。并应在动火工作票上注明检修工作票、工作任务单和事故应急抢修单的编号。
(七)动火执行人接到经审批许可的动火工作票,同时得到现场监护人员的许可方可动火,动火中发生异常情况,服从监护人员指挥。
第二十三条 动火工作的技术措施
(一) 油罐区及燃油系统的动火措施
1、动火设备和管道应与运行或备用系统可靠地隔绝。
2、动火设备和管道,特别是对低位的设备和管道应用蒸汽或其他方法进行反复多次有效的冲洗,确实做到设备管道泄压、无油、无可燃、可爆气体。
3、完成冲洗后,隔绝的阀门应挂上警告牌,与油罐或回油管相连的阀门还应加堵板和上锁。
4、对要动火的燃油设备和管道,应拆开通往运行中或备用设备相连的法兰,在运行和备用设备侧装上严密的堵板,并将动火管道的两端与大气相通。通气口的总面积不小于动火的管截面积。与燃油设备和管道连接的第一只蒸汽阀门及仪表一次阀门上动火,也应装设堵板。
5、在特殊场合确有困难时,须经各有关专业人员商定,采取特殊措施(例如喷入泡沫液,或用蒸汽封堵等),但必须有一侧与大气相通。
6、对需要动火的燃油设备和管道,还可以采用袋装泥巴、肥皂、灌水、注入泡沫灭火液,通入微量蒸汽等特殊措施进行封堵。
7、油罐区动火,应注意当时的风向、风力、周围环境和燃油系统与设备的连接情况。动火地点应力求在油罐的下风向。
8、进入油罐等容器内部动火时,应把所有与其连接的管道全部拆开、隔绝,油迹应清除干净,再用蒸汽反复冲洗、注水,并强力通风排除油气后,用可燃气体检测仪检测确无可燃气体,方可动火。
9、电气工具不可放在待动火的容器内,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在容器内不宜长时间工作,外面应设专人监护联络。
10、电焊机的接地线应接在需焊接的同一设备上,距离不超过1公尺,禁止用铁棒等金属物代替。
(二) 汽轮机、变压器及其油系统等的动火措施同"油罐区燃油系统“1~4”和“7~8”各条。
(三) 储煤、输煤、制粉系统的动火措施
1、输煤系统传动部位的动火,必须在有关设备、皮带等停止运转的情况下进行,并采取防止误启动的措施。
2、在传动机械、支架、罩壳、分离器、碎煤机、磅秤、各类管道等设备上动火,要将周围的积煤和易燃物清理干净。落煤斗管口等应用三防布或铁板等可靠隔绝遮挡。
3、在落煤斗、落煤管、吸尘器等设备上动火前,必须先将内部存煤(粉)放尽,皮带上积煤应走空,并将可燃物遮盖,必要时还得采取降温措施。
4、在煤场堆、取料机等设备上的动火,应在停止使用的条件下进行。对下面的煤堆应采取隔绝和降温措施。
(四) 氢、氢冷系统的动火措施
1、制氢站及氢冷系统的设备、管道需要动火检修时,应尽可能移到安全地点进行。
2、动火的设备及管道必须与其他部位全部分离,并用氮气吹扫(包括弯头、死角),在恰当位置加装堵板,现场备有合格的可燃气体检测仪进行检测,并能报警。动火现场空气中含氢量应小于3%;
3、动火时,其它氢设备必须停止运行,确保设备系统严密,并用毡布等临时隔开。
4、使用气焊时,氧气瓶、乙炔瓶,应放在制氢站外或10m以外的地点,电焊机也如此,其接地线不准接在氢气设备和与其相连的管道上。
5、动火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有效的灭火器材。
6、工作结束,认真清理现场,不得留下火种。
(五) 其他
1、氨、酸或其它化学物质箱体动火前,应将氨、酸或其它化学物质放尽,并用清水冲洗干净,并拆开所有与其连接的管道,拆开的管道必须可靠隔绝,并在隔绝的阀门上悬挂“危险”牌。
2、氨、酸或其它化学物质管道动火前,应将通向箱体的一侧拆开,另一侧通大气,并用清水冲洗干净。
3、蓄电池室的动火可按制氢站的要求执行。
4、在电除尘灰斗、粗、细灰库内动火,必须用粉尘检测仪,进行粉尘检测,并确认粉尘浓度在20mg/m3以下,方准动火作业。
5、动火作业前,动火人应检查电焊机及其引线导线无裸露、接地线按规定接好;氧气、乙炔瓶的皮管应无老化、断裂、泄漏,连接应牢固;乙炔瓶出气皮管应装设回火阻止器,表计应准确可靠;导线、皮管不得互相纠缠在一起;氧气、乙炔瓶应分开放于指定位置,并与固定构件绑捆牢固。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监督部。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公司原下发的《现场动火管理规定》同时废止。个人工作业务总结
本人于2009年7月进入新疆中正鑫磊地矿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前身为“西安中正矿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测量技术工作,至今已有三年。
在这宝贵的三年时间里,我边工作、边学习测绘相专业书籍,遇到不懂得问题积极的请教工程师们,在他们耐心的教授和指导下,我的专业知识水平得到了很到的提高,并在实地测量工作中加以运用、总结,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同时积极的参与技术培训学习,加速自身知识的不断更新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测绘技术人员。
在这三年中,在公司各领导及同事的帮助带领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及工作能力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思想上积极向上,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基本方针政策,积极学习政治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学习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在工作态度方面,勤奋敬业,热爱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能够主动寻找自己的不足并及时学习补充,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
在公司领导的关怀以及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迅速的完成了职业角色的转变。
一、回顾这四年来的职业生涯,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参与了新疆库车县新疆库车县胡同布拉克石灰岩矿的野外测绘和放线工作、点之记的编写工作、1:2000地形地质图修测、1:1000勘探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提交成果《新疆库车县胡同布拉克石灰岩矿普查报告》已通过评审。
2、参与了库车县城北水厂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项目的室内地质资料编写工作,提交成果为《库车县城北水厂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现已通过评审。
3、参与了《新疆库车县巴西克其克盐矿普查》项目的野外地质勘查工作,参与项目包括:1:2000地质测图、1:1000勘查线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最终提交的《新疆库车县康村盐矿普查报告》已通过评审。
4、参与了新疆哈密市南坡子泉金矿2009年度矿山储量监测工作,项目包括:野外地质测量与室内地质资料的编写,提交成果为《新疆哈密市南坡子泉金矿2009年度矿山储量年报》,现已通过评审。
6、参与了《新疆博乐市五台石灰岩矿9号矿区勘探》项目的野外地质勘查工作,项目包括:1:2000地质测图、1:1000勘探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并绘制相应图件。
7、参与了《新疆博乐市托特克斜花岗岩矿详查报告》项目的野外地质勘查工作,项目包括:1:2000地质测图、1:1000勘探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并绘制相应图件。
通过以上的这些工作,我学习并具备了以下工作能力:
1、通过实习,对测绘这门学科的研究内容及实际意义有了系统的认识。加深对测量学基本理论的理解,能够用有关理论指导作业实践,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对测量学的基本内容得到一次实际应用,使所学知识进一步巩固、深化。
2、熟悉了三、四等控制测量的作业程序及施测方法,并掌握了全站仪、静态GPS、RTK等测量仪器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
3、掌握了GPS控制测量内业解算软件(南方测绘 Gps数据处理)以及内业成图软件(南方cass)的操作应用。能够将外业测量的数据导入软件进行地形图成图和处理。
4、在项目技术负责的指导下熟悉了测量技术总结的编写要求和方法,并参与了部分项目测量技术总结章节的编写工作。
5、在项目负责的领导下参与整个测量项目的组织运作,对项目的实施过程有了深刻理解。通过在项目组的实习锻炼了自己的组织协调能力,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工作中尚存在的问题
从事测绘工作以来,深深感受到工作的繁忙、责任的重大,也因此没能全方位地进行系统地学习实践,主要表现为没有足够的经验,对于地形复杂的地段理解不够深刻;理论知识掌握不够系统,实践能力尚为有限。以上问题,在今后工作中自己将努力做到更好。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通过总结四年来的工作,我无论从工作技术上,还是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各个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今后,我会在此基础上,刻苦钻研,再接再厉,使自己在业务知识水平更上一层楼,为测绘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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