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付卡发行协议书本协议书是由以下双方就预付卡的发行达成一致,特此订立。甲方:(以下简称发行方)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以下简称持卡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鉴于:1. 发行方拥有合法的资质和能力,可以进行预付卡的发行。2. 持卡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购买预付卡并遵守本协议书规定。基于以上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预付卡的发行1.1 发行方同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持卡人发行预付卡,并承诺所发行的预付卡符合国家相关规定。1.2 发行方应当确保预付卡发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散布虚假信息,不得发行不符合法律法规的预付卡。1.3 持卡人同意按照
2、发行方的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以便完成预付卡的发行。第二条 预付卡的使用2.1 持卡人承诺妥善保管自己的预付卡,并且不允许将预付卡转借、转让给他人。2.2 持卡人应当按照发行方的要求正确使用预付卡,并承诺不会用于违法、违规活动。2.3 发行方承诺为持卡人提供与预付卡相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查询余额、使用说明等。第三条 其他约定3.1 本协议书的签署、生效、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3.2 本协议书的任何变更、补充均需双方书面同意。3.3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预付卡有效期。3.4 若本协议书中的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以上就是双方就预付卡发行达成的协议内容,双方确认自愿遵守并履行协议。双方在此签署并留存一份协议书作为参考。发行方(盖章):日期:持卡人(签字):日期: